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读书是我们的兴趣喜好,读好书则是我们做人的行动指南。读书对我们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有很多人就很喜欢看各种的书籍,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要真正地理解作品,其实需要以读书心得的方式去认真回味。一篇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今日读后感: 混血豺王读书笔记(篇三)”,有需要的小伙伴一定不能错过!觉得有用请收藏。
豺在人们心中是一种凶狠的动物,可我不这么认为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雄性的豺,名叫“白眉儿”。白眉儿是一只狗豺杂交之后的混血儿,身上百分之五十是狗,百分之五十是豺。它的一生极为复杂,从忠诚的猎狗到地位最低等的“苦豺”再死在猎人们的枪下,一生悲欢离合。
一开始,白眉儿在主人阿满星的手下当猎狗。起先,全村的猎狗对它不屑一顾。但是后来,它受到了全村猎狗的拥护,做起了头领。之后,他和主人、猎狗黑虎一起去追赶一匹母豺。但是,面对身临绝境的母豺,白眉儿认出,那匹母豺正是曾经救过他的兔嘴儿。那年冬天,白眉儿被一遗弃在雪地里。是兔嘴儿收留了他。于是,他和兔嘴儿一起逼黑虎承认洞面什么也没有,只有一只死蝙蝠。但黑虎从此怀恨在心,有一次,它诬陷白眉儿杀了自己(他本来就快死了)。结果白眉儿被主人抛弃。他准备重新做豺。一开始,他在豺群担任苦豺。豺王夏索尔在一次战斗中被大花狼打败,而白眉儿却赶走了大花狼。于是,豺群将白眉儿当作首领。后来,豺群闹了一次饥荒,除了白眉儿以外,所有的豺都认为兔嘴儿因该被豺群吃掉。因为兔嘴儿在和大花狼的战斗中瞎了两只眼睛,一条前腿也断了,他为了不成为豺群中的累赘,便一头撞墙而死。
但最让人意想不到的还是它的悲惨结局。白眉儿为了救所有的幼豺,装狗叫。那狗叫是那么纯正。整个豺群惊呆了。但即使这样,白眉儿也已无路可走。难道就看着所有的幼豺这么去死吗?他只能做出这个决定。但他也想到了后果——永远回不到豺群。果然,他在回到豺群之后,夏索尔又当上了豺王。并且,他还被猎人割断了尾巴,砍断了前腿。最后,白眉儿死于原来是自己主人的枪下。
白眉儿坚定的信念激励了我对学习的看法,学习也应该像白眉儿这样,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坚强的去应付;不管遇到怎样的问题,都要想尽办法去解决它。白眉儿当“苦豺”,做猎犬,升当豺王,一切他都坚持了下来,我十分敬佩。多有义气的豺呀!多么有情有义的豺呀!牺牲自己,挽救别人!
延伸阅读
[读后感范文] 《狼王梦》读书笔记模板
在阅读时我们能够全身心的进入书中的那个世界,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一个人想要获得成功,书籍就是他/她最可靠的朋友,我想您对作者写的作品,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读后心得,是时候把自己阅读作品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那么该要如何写好作品读后感呢?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好了“[读后感范文] 《狼王梦》读书笔记模板”,仅供大家参考,如果喜欢可以收藏!
每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每一个扣人心弦的动作……让我对“狼”有着更加深刻的认识。本书中的主角是有着野心、抱负,为求一子成为狼王的母亲——紫岚。
每次,它总是绞尽脑汁,费尽周折,还失去了一次美好的爱情。但命运总与它擦肩而过,头狼黑仔因小时太过于对世界的好奇死于鹰嘴。二狼蓝魂儿倒是英武,但不慎落入猎人贪婪的手中。为了蓝魂儿不被猎狗奚落,紫岚只好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最小的狼在与狼王搏斗时因自卑的心理占了下风,最终惨死于众狼之口,紫岚的狼王梦就这样破灭了。后来,紫岚不顾一切地用生命保护了最小的母狼媚媚的五只狼崽,与金雕同归于尽,她希望这其中的一只能当上未来的狼王,了结自己与公狼的心愿。
从一个风华绝代、受无数公狼爱慕的紫岚,到被折断了脚,完完全全放弃了自己的婚姻,几颗门牙被弄断……她完全牺牲了自己,她为了孩子们,变成了一只丑狼。权利主宰着她的心中,这何尝不就是人类母亲那样,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想法,不仅仅紫岚失去了自己美丽的外貌,也让自己的生命断送在她心中的权利下。
当今的社会,能者多得,所有的父母心中所念都是想儿女可以更好的学习,更好创造未来,而作家沈石溪更将这种想法扩大,将这种想法套在了这种生性凶狠的狼族身上,使我不断的感受到,无论是温顺的小羊;无论是凶残的狮豹;还是诡计多端的狼……他们都视母爱为至高无上的爱。
古往今来,有多少诗人、名人、首相……都为母亲而称赞。回过头看看眼前这只不管是不是被权力扭曲了心的母狼,紫岚用自己独特的母爱,维护一切,即使方法、目的过于的偏激,但这就足以见得,母爱,往往来自看不见的地方,往往展示出让人想不到的方法,目的:为了儿女!
母——爱,狼王梦,这场梦,令人叹为观止,这个梦中,我曾无数次看到,紫岚因为儿女的意外,而流下两行属于母亲悲伤的泪……
那日读完了《狼王梦》,那种人人皆有的感动,也在我心中产生。
紫岚为了孩子的安全,为了孩子能出人头地,她可以舍弃一切,甚至是自己的生命。这种浓浓的爱,都是我们人类无法攀比的。一瞬间,紫岚好像就浮现在我眼前,她不懈、勇敢、坚强的精神让我学到了很多很多。
今日读后感: 资治通鉴读书笔记壹篇
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们在生活中可以多多去读一些经典书籍作品,阅读作品后受益匪浅,心中有了更多的想法,懂得了更多道理,对于这个作品,我们都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来加深对作品的理解。在读了作品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根据大家的需求,小编特意准备了“今日读后感: 资治通鉴读书笔记壹篇”,供大家收藏参考,希望能提供一些帮助。
司马温公《通鉴》,亦天地一大文也。其结构之宏伟,其取材之丰赡,使后世有欲著通史者,势不能不据以为蓝本,而至今卒未有能愈之者焉。温公亦伟人哉!——题记
历有一位大臣名叫司马光,他遵照宋英宗的命令,用十九年时间编写了中国第一部编年体通史——《资治通鉴》。其内容上起周威烈王二十三年,下至后周显德六年,囊括了十六朝,一千三百多年的史事,并朝代分为十六纪,内容涵盖了政治、军事、民族等等。不管是在史学还是文学,它都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
阅读完这部伟大的史书,让我最记忆犹新的是“安史之乱”:开元后期,唐玄宗整天过着纵情声色的生活,杨贵妃一家势倾天下,任意挥霍,统治阶级的腐朽加重了人民的负担,促使社会矛盾不断加剧。朝廷是奸臣当道,上层的内部矛盾斗争也很激烈。李林甫尸骨未寒,杨国忠就诬告他与人谋反,因而剥夺了其官爵,清洗了其党羽。杨国忠与安禄山也势若水火,他奏请哥舒翰为河两节度使,以与安禄山相抗衡。均田制己破坏,官僚、商人大地主的势力进一步发展,土地兼并严重,安禄山得到皇上皇后的宠爱后,由于害怕杨国忠对自己不利,于是拉起造反的大旗,以“讨杨国忠”为名,起兵反唐。
“安史之乱”是唐朝由盛转哀的一个转折点,它不仅结束了盛唐的神话,让中华民族由开放转向保守,还使唐朝出现了藩镇割据的局面。如果我是唐玄宗,绝不会因为安定富饶就纵情享乐,给了奸臣和小人可趁之机。但是,安禄山的反叛也很失败,和他一起反唐的史思明竟投降了唐军,虽然史思明最后回来了,但是安禄山还是被自己儿子杀了,起义终究难逃失败的命运。不过,唐朝要是不灭亡,那么今天说不定就会换个样子呢!
通过“安史之乱”,我想起了宋朝的岳飞和三国时期的赵云。岳飞不顾生死,在前线英勇抗击金军,但是却因朝廷奸臣当道,失去了收复中原的时机,他明知回去后定难逃一劫,却还是回到了朝廷忠于君王的命令,最后岳飞死在了秦桧的手里。而赵云在一场混战中和刘备等人走散了,他走出阵后又杀回阵中,从曹军的层层包围之下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危,救出了刘备的老婆和儿子。与赵云、岳飞这种臣子对君主的忠心耿耿相比,安禄山为了不死于杨国忠之手而反叛的行为,简直猪狗不如。
我想:也许很多人都认为安禄山起兵反唐是为了当皇帝的利益,因为他反叛后自立为大燕皇帝,建立燕国。但其实不然,刚开始奸臣杨国忠想杀死安禄山,导致安禄山反叛,在反叛的过程中,安禄山开始为利益所诱惑,才会在洛阳称帝。如果没有奸臣当道,也许安禄山也不会反叛吧!
一部伟大的史书,不仅能记载过去,还能像一面明镜一样,让人们从中学到好品质,舍弃坏习惯,可真是不同凡响!
今日读后感: 《曾国藩家书》读书笔记(示范版)
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在我们上学时,语文老师也会要求我们多读一读书籍作品。在阅读这程中,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的浓浓兴趣,此时就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作品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小编帮大家整理了今日读后感: 《曾国藩家书》读书笔记(示范版)”,欢迎阅读,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思路!
一直很想拜读《曾国藩家书》,之前由于自己的懒惰也好,忙碌也好,让自己把这件一直很想做的事给落了下来。由于课程,也是因为兴趣。这段时间稍稍读了些许。《劝学》篇的内容有那么一些让我感触很深。
让我特别有感悟的话语出现在“劝学篇”里“致九弟做人须要有恒心”一信中:
“凡人作一事,便须全副精神注在此一事。首尾不懈,不可见异思迁,做这样想那样,坐这山望那山。人而无恒,终身一无所成”。
看完此段,骤然屏息,冷冷静静又看两遍,再冷冷静静想想自己,感觉后背跟扎了不少各种尺寸的针头似的,一没留神就遭遇了传说中的如芒在刺。
其实“做事有恒”这个观点在劝学篇里的很多信件都有阐述,可以说是贯穿始终。比如:“虽极忙,亦须了本日功课,不以昨日耽搁,而今日补做,不以明日有事,而今日预做”等等。
做事有恒心,专一,这些东西乍一看你会觉得都是老生常谈。但咱也可以好好想想,这些东西为啥那么老了,不同的人说了那么多遍了,但还是一代一代的人都在不断强调呢?
我从来不是一个有恒心的人,在漫漫二十多年的岁月里,我习惯于去尝试新鲜的东西,但是真正坚持下去的没几样,而且也不是自己百分百的心甘情愿,大多是因为外界所迫。
作为一个大学生,特别还是金院的学生,我们需要扎实熟练的技能,丰富的专业知识。而这些东西正是需要我们不断的练习,需要我们花时间,下苦功的,此时此刻,恒心、专一就显得非常重要了,对我自己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次自我挑战。
最后用曾国藩的一段话勉励自己: “人苟能自立志,则圣贤毫杰,何事不可为?何必借助于人?我欲仁,斯仁至矣。我欲为孔孟,则日夜孜孜,惟孔孟之是学,人谁得而御我哉?若自己不立志,则虽日与尧舜禹汤同住,亦彼自彼,我自我矣,何与于我哉?”
我没有资格去评价曾国藩这个人,但是他书信中的文字却告诉我:做自己,坚持自己,用一颗坚持、专一的心去为自己描绘出一个灿烂的明天。
[热搜读后感] 读书笔记文章(篇三)
如果说,一本书就是一个台阶,那么在人的一生中将有千万道台阶等着我们去跨越。读经典书籍作品对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就有很大的帮助。作品是作者写的,读后让人很受感动,令人感慨良多,思维的火花一闪而过以至不再出现,所以写一篇读后感尤为必要!如何在写作品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热搜读后感] 读书笔记文章(篇三)”,欢迎阅读,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思路!
这标题一看就充满了高格气息,谁会想到内容是这么可爱呢?
十分惭愧,我没什么文化,这是我买的第一本汪老,而且是在汪老突然成了“网红”之后。这本书也买了很久了,因为沉迷其他作者的原因,直到书荒之时我才不大乐意地翻开它。无他,我从不乐意和“文青”们“同流合污”,因为我自认是一个满脑子庸俗念头的下里巴人,而文青们几乎人手一本汪曾祺和大冰。
偏激如我好像又把话说过了。不过假使我们把汪老和大冰结合:《人间草木么么哒》,是不是就又可爱起来了?所以虽然我一向不乐意高攀文青,却从未讨厌过这个群体。
扯远了。汪老在这本书里也提及了一个群体,它们最容易被忽视却又无处不在,是屈原的最爱。没错就是花草树木——我们在小初高命题作文里面经常用它们进行环境描写。真是劳苦功高。
自从泼妇一样在大号骂过胡适,我就觉得自己胆子肥了许多,敢直面许多大家,有啥说啥而不是一味捧脚。汪老说希望自己的语言是平淡的,却不是干柴无味的,我呵呵一笑,觉得——他这一点已经做得极其好了。
我又要提高〇了,没办法,谁让我喜欢他的书呢。高〇也是平实语言的忠实拥趸,但他偏爱用极简的语言营造极惨淡的氛围,最后写出一篇大悲剧来骗我眼泪。而汪老却同他风格迥异:平淡中透着一股温和的雅劲儿,同时不失风趣。我觉得这种品质在当下,不光是写作圈,乃至整个社会,都是极其匮乏的。
人们不优雅、不幽默了。许多国人动不动就振臂一呼,口吐“上下五千年大国泱泱”之类的壮词,喜怒皆形于色,为利来为利往,举止行为却没有一点时间沉淀的样子。
我的尴尬癌就是这么日益严重的。我觉得这种人就应该看看汪曾祺。
读汪老的书,看他讲马铃薯的.吃法,滇茶好在哪里,家乡人看不起狗心腊梅,“写什么屁小说”,紫薇花对紫薇郎。诸如此类。
如果光是这样的话,我觉得那还不配被称为优秀的作品。要承认,优秀的作品必须是有深度的。悲剧往往容易成为杰作,因为“悲剧”总是自带深度。所以要把不悲的东西写出意味和哲思,私以为更难。
我觉得汪老这点是合格的。我看到死掉了的大黑蜂也会觉得有点悲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这人“悲悯上瘾”,太过悲观;看到汪老家人插着他做的珠花相互拜年,又会觉得很有生活气息,有烟火味和一点点时代感,很亲切;现代化的香港里难得一见的一抹绿色……我觉得都很棒。
人们太忙了,忙到忘记了生活。
其实我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我虽然爱听戏曲、古琴,但都是偏爱的西皮快板和《酒狂》、《广陵散》之流,写到这里的时候,其实我才读到了50%(kindle告诉我的)。
所以我没资格说这话:我觉得大家应该喜欢花草。自从想着给屈原每日上供花草,我就有了日日散步拍花的习惯。渐渐地我似乎也开始为一两种特定的花神魂颠倒,也有些明白了偶像。这大概就是偶像效应。
我喜欢粉月季,尤其在这样的大冷天也能开得极盛。她们美得那么玲珑剔透,静静地在马路边绽放一抹粉色,显得温情且高雅,让“好色”的我总忍不住长久驻足。我想屈原也一定会喜欢的。我把这花发给一个朋友,她就说了句“好看”,然后又开始跟我说自己的野心和抱负。
我觉得这是好事,但是也觉得她需要看看汪曾祺。不要被抱负反噬了才行。
这本书能让人短暂地想起那种美好的活法,甚至可以改变人。
花花草草由人恋。我希望是如此的。
今日读后感: 灯光读书笔记范本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对我们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有很多人就很喜欢看各种的书籍,我们读了作品以后,心中常有许多感想,为了更好地领悟作品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我们如何去领会作品的内函呢?以下是小编陆续整理的“今日读后感: 灯光读书笔记范本”,赶紧看看对您有没有帮助吧,喜欢请收藏哦!
当我看到《灯光》这个标题时,我十分地不明白,灯光,随处都有,很平凡呀,围绕灯光有什么好写的呢?我带着满脑筋的问号往下读。
噢,原来作者是回忆本身当随军记者时产生在一场围歼战中的一个动人故事,在一次围歼战之前,郝副营长看见书上有一幅插图,画的是一个小孩子在明亮的灯光下全神贯注地学习,看完。他的脑筋满是电灯的等待与未来的憧憬,但他却在这次围歼战中,为了给部队,而扑灭那本书,举得高高的,但却袒露了他本身,他就这样捐躯了。读后,我心潮汹涌,郝副营长为了战斗的成功,为了后代能在灯光放学习,为了人民能过上幸福安康的日子,他捐躯了本身。但盼望用上电灯的他,却连电灯都没有来得及见上一眼。
本文讲述了一个革命战士的故事。作者由天安门的千万盏灯回想起了一段往事:突击连的郝副营长憧憬着未来的孩子们在电灯下学习,而他自己却没来得及看一下电灯,就为了后代的幸福生活,将自己年仅22岁的生命献了出去。
现在,我们抬起头就可以看见的电灯,看似普通,可在郝副营长的那个年代,可是见也没有见过的一件东西啊!可见电灯在当时的可贵!设想一下,如果说没有郝副营长这样为我们的幸福生活而牺牲的革命战士,我们头顶这一盏盏明亮的电灯,会不会也是我们所没有见过的呢?我们现在过的?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会不会在一瞬间烟消云散呢?我们会不会像电视中的阿富汗的孩子一样,生活在战争年代,生不如死!会不会向非洲的人那样在艰苦的环境下生活?到底会不会?答案一定是会!所以说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是来之不易的!我们必须珍惜现在的分分秒秒,努力学习,只有这样才能对得起那些为我们幸福生活而牺牲的革命战士。
可有些人不好好学习,整天游手好闲,虚度光阴;在一盏盏明亮的电灯下不好好学习,而是玩耍、嬉戏,不注重学习,丝毫不觉的现在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似乎觉得本来就是这样。他们这样做怎能对得起革命战士呢?
总之,学了这篇文章,我感慨很深!我一定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辛福生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