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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读完作品之后,心中久久不能平静。如果我们读得肤浅,当然也感得不深;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哪些出彩的作品读后感值得我们阅读?栏目小编花时间专门编辑了君主论读后感范文,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君主论读后感范文 篇1
正如马基雅维利写的那样凡是想要获得君主恩宠的人们,向来都是把自己认为最宝贵的东西或者自以为君主最喜爱的东西作为献礼,马基雅维利确实把自己最宝贵的东西对伟大人物事迹的知识在《君主论》一书中都奉献了出来。
这本书从很多方面探讨了君主该如何保住自己的权利,如何治理国家,这么多方面中,我对马基雅维利认为君主该成为一个怎样的君主,应该具备哪些品质很感兴趣,所以我想着重谈一下我对这些问题的看法。
君主应该成为一个慷慨的人还是吝啬的人?
要我以前回答这个问题,那答案太简单了,当然是慷慨的,仅就词性而言答案就不言而喻。但是看了马基雅维利的分析,我觉得他讲得很有道理。一个慷慨的君主慷的其实都是他人之慨,他自己又不会种田赚钱,用的都是人民上缴的东西,他凭什么慷慨?而且慷慨如果拿捏不当的话就变成了奢侈,而到最后君主为了保持住自己慷慨的名声势必不得不横征暴敛,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这样就会使人民怨恨这个君主,那么君主之位自然就坐不安稳了。隋炀帝若无水殿龙舟事,共禹论-功不较多,因为他太慷慨了,人民实在受不了了,纷纷造反,慷慨的君主没逃过惨死的命运。马基雅维利说:如果君主是英明的话,对于吝啬之名就不应该有所介意。如果说慷慨不能使我坐稳江山的话,那么吝啬之名又何妨?
君主应该成为一个残酷的人还是仁慈的人?
一个想流芳百世的君主肯定希望自己留下一个仁慈的美名,可是在马基雅维利心中,残酷从某种角度来说才是真正的仁慈,他比起那些由于过分仁慈,坐视发生混乱,凶杀,劫掠随之而起的人说来,是仁慈得多了,因为后者总是使整个社会受到顺还,而君主执行刑罚不过损害个别人罢了。对于马基雅维利的这个观点,我不敢苟同。我觉得他说对于有罪的人要严厉残酷的打击,这点本身没有错,姑息养奸只会造成更大的损失。可是如果君主本身是昏庸的,他认为有罪的人恰是无罪的,那么作为一个残酷的君主肯定就会滥杀无辜,人民也会人心惶惶,在这样的情况下,国家怎么可能会稳定呢?所以说残酷的君主未必如马基雅维利认为的那样能给人们带去更大程度上的稳定。
君主是受人爱戴好呢还是被人敬畏好呢?
如果说两者只能择其一的话,我和马基雅维利的选择是不一样的,他认为被人敬畏好。为什么呢?我想他是这样想的,如果有人威胁让我去打我的老师,不去的话就会对我拳打脚踢,那我肯定会按他的威胁做,因为冒犯一个我爱戴的人比忤逆一个我敬畏的人简单多了。那么依次类推,人民反抗一个他们爱戴的君主比反抗一个他们敬畏的君主要简单多了,道理是对的,可是如果人民爱戴一个君主的话,人们为什么还要反抗他呢?如果人民非常敬畏一个君主,敬畏到怕有他的统治自己的生命就不能保证的话,人民事很可能造反的。就像人们爱戴李世民,所以根本就没想过要反他,君主之位自然就坐得稳了;人们虽敬畏秦二世,可最终为了保全自己不得不反,秦始皇期望的千秋万世就可怜的终结于二了。
有人把马基雅维利在《君主论》中提到的一些观点称为马基雅维利主义,之后马基雅维利主义就成了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强权至上主义的代名词。我虽然对马基雅维利提出的很多想法并不是很不赞同,但我还是认为做君主毕竟不是做一般的人,还是需要一些像马基雅维利说的吝啬,狠毒的品质去管理国家和人民的。
以上就是是我对《君主论》这本书一些浅薄的想法。
君主论读后感范文 篇2
很快就读完了,因为写得不但有内容,而且没什么罗嗦话。
最后一章,写得挺煽情。他说出了写此书的目的,是想献给当时复辟了的王室,以便它能领导人民把当时被外族侵略的意大利解放出来。最后十来章,他写了君王应该具有的品德。可是,每每,他总是说,其实君王不必真的具备这些德行,只要装装样子让大家能看到就可以了,而应该把心思放在国家更长远的方面、不必在这些虚名上费心。在我看的这本书的最后,有一篇罗素写的对马基雅维里的简评。他显然没能超越马氏的高度,这也难怪,因为他不是搞政治的,充其量只是业余发烧友。罗素还在用好人、坏人、好政府、坏政府来讨论政治,并且愤愤不平滴说:可能只有马基雅维里才能欣赏那个操蛋的希特勒干的那个龌龊的焚烧国会案。马基雅维里,作了一件很了不起的事,他在讨论政治的时候,把个人和社会角色分开,把个人的情感、道德与政治手段分开,从而开创了有如牛顿力学之于物理学一样的政治学的大概轮廓。后来的马克思,虽然在社会阶层分析上很下了一番功夫,但是个人的倾向性强了。WwW.xD63.com
读完《君王论》之后,再读米尔斯的《社会学的想像力》,发现容易懂多了。米尔斯煞费苦心来定义的个人的困扰、历史的发展、社会的结构、必须求助于社会的想像力等等,其实就是自然人的社会化过程而已。要是他看过《君王论》并象我这么有启发的话,一定不会那么饶舌费事滴去写这个想像力。
我要再读一遍想像力。
君主论读后感范文 篇3
只要目的正确,可以不择手段
马基雅维里
读罢《君主论》,思想受到冲击最大的还是马基雅维里对于一个君主宁愿成为一个吝啬的、残酷的、不择手段耍权术达到目的建议感到十分惊讶。
以下是摘自《君主论》中的两个片段:
人们实际上怎样生活同人们应当怎样生活,其距离是如此之大,以至一个人要是为了应该怎样办而把实际上是怎么回事置诸脑后,那么他不但不能保存自己,反而会导致自我毁灭。因为一个人如果在一切事情上都想发誓以善良自持,那么,他置身于许多不善良的人当中定会遭到毁灭。(摘自《君主论》第十五章)
君主既然必需懂得善于运用野兽的方法,他就应当同时效法狐狸与狮子因此,君主必须是一头狐狸以便认识陷阱,同时又必须是一头狮子,以便使豺狼惊骇。然而那些单纯依靠狮子的人们却不理解这点。所以,当遵守信义反而对自己不利的时候,或者原来使自己作出诺言的理由现在不复存在的时候,一位英明的统治者绝不能够,也不应当遵守信义。假如人们全都是善良的话,这条箴言就不合适了。但是因为人们是恶劣的,而且对你并不是守信不渝的,因此你也同样地无需对他们守信。一位君主总是不乏正当的理由为其背信弃义涂脂抹粉君主必须深知怎样掩饰这种兽性,并且必须做一个伟大的伪装者和假好人。(摘自《君主论》第十八章)
从小到大我们接受的教育都是要我们成为高尚的、有道德的人,在中国,便是成为儒家理想中的君子,讲究仁义礼智信,愿意牺牲,热爱和平,追求社会的公正与正义,有崇高的价值追求,而马基雅维里却否定了这些伦理道德规范,在他看来,利他主义和公道都是不存在的,人们偶尔行善只是一种伪装,是为了赢得名声和利益。人应当在野兽中选择狮子和狐狸,象狮子那样残忍,象狐狸那样狡诈。君主不妨对行恶习以为常,不要因为残酷的行为受人指责而烦恼。
这两种价值观的种矛盾冲突该如何解决?
依我浅薄的知识看来,人性大致可以分为四种类型:兽性,半人半兽性,人性,超人性。对于马基雅维里所说的君主自然属于第二种类型,对于儒家所讲的圣人就属于最后一种了。而像是我们这些普通人,则多属于第三种了。对于这个冲突我想试着用以下三类讨论加以解决。
为君以术:作为君王,应当会玩弄权术。马基雅维里是历史上第一位使政治脱离伦理学而独立的政治家。在当时神学束缚下的社会中能大胆提出这一见解实属难得,这点在本书中对于君主国类型的划分以及对君主品行的建议和治理国家的方法中都不难看出。这也导致了许多政治历史学家对其诟病。
但我们仔细想一下,什么是君主?君主因何而存在?在当时国之兴衰很大程度系于一人身上的背景下,某种程度上来说,君主已经不是完整意义上的人了。他要维系整个国家运行,而国家之间的关系是没有道德伦理可言的,必须使用丛林原则,使自己成为狮子和狐狸,通过权术这个工具,为自己的国家争取最大的利益;他要维系整个国家的运行,必须使用国家机器进行暴力统,确保人民不敢肆意作乱;他要维系整个国家的运行,必须使自己坐稳宝座,牢牢握住军权,搞朝廷内部的斗争,铲除异己。试问,不耍权术阴谋的君主如何统治国家?
为圣以德:作为圣人,用道德作为工具,感化群众。同法律的约束力不同,前者是让群众心甘情愿归顺,并且能获得一种价值感,而后者则是通过威慑,让群众产生畏惧感,但两者都是将社会引上有利于它发展的轨道。这是一种出凡入圣的境界,也正是因为出凡,所以也仅仅只是少数人才能达到这一境界。
为人以中道:这里的人当然指的是芸芸众生,应当学会中庸之道。我们没有君主的命,也非有圣人般的觉悟。那么,马基雅维里的话对于我们又有什么借鉴意义呢?只要目的正确,可以不择手段,这是马基雅维里的名言。手段即工具,要学会怎么运用工具,用工具为自己的目的服务,而非为工具所驾驭,过犹不及,这便是中道。道德对于一个人应该是目的,因为它能提升一个人的幸福感和归属感,权术应该成为手段,是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和目标而采取的战略性妥协。耍手段是必要的,但应有限度,以原则为底线,不能逾越。马基雅维里是根据君主的具体责任和所处环境教授他为君之道,并非直接教我们普通人为人之道,而中道则是处于君道与圣道之间的人道。
君主论读后感范文 篇4
这本是马基雅维利的《君主论》和洛克《政府论》的合编版。
看到\上帝\两个字,总是会肤浅地想到神鬼和唯心。其实在西方哲学概念里,\上帝\代表着自然或者说自然的法则(自然法)。他不是不可语的怪力乱神,而是人之所以为人所具有的理性和自由。
马基雅维利笔下的君主具有分裂的人格。他们接受\半人半兽\的怪物的训练,像狮子一样凶猛,像狐狸一样狡猾。他们凭借运气,自身的能力或者他人的帮助继承君主国或者建立新的君主国。但要想维护统治,就必须组建自己的军队,重建自己的律法和制度,尽最大努力争取人民的拥戴,安抚并找机会削弱贵族的势力。马基雅维利认为人民自私且无知,所以君主没必要具有慷慨诚信善良等品德,而只需要假装具有这些品德来麻痹人民。他要通过官员惩罚人民,以此来分散人民对强权统治的注意力,而赏赐人民的事要由自己掌握,好让人民在得到小恩小惠后对自己感恩戴德。写的东西虽然厚黑,但是还蛮实在的。毕竟政治应该是什么样和政治实际上什么样不能一概而论。
洛克笔下的人类生存状态和卢梭的不同。卢梭把人类生存状态分为独居的自然状态和联合的社会状态。洛克则三分为群居的自然状态、联合的政治状态、不受自然法和实在法约束的战争状态。在群居的自然状态,他肯定人们通过上帝的授权和理性的指引来服从\父权\的统治,但\父权\并不产生\君权\那种生杀予夺的效果。借此,他驳斥\君权神授\和\王位世袭\,提出\天赋人权,人生而自由\。但每个人都有自由的时候,人们实际获取的自由非常有限。一个人自由的索取并且自由的防御他人侵犯的时候,他人享有的自由也如此之多。在自由交叉的地方,势必产生摩擦或者战争。这种战争状态的持续,会使人冒险放弃自己的生命权,转而接受暴政来保护私有的财产。当然人们总会发现暴君依靠强力取得政权,但并不会以为人民谋福利为实行统治的最终目的。他们觉得被欺骗,也开始变得聪明起来。大家订立社会契约,让渡自己一部分的权利充实一个统一的裁判机构,用法律划定每个人权利的边界,给每个人在权利范围内正当行为的自由,使人类进入自由民主的政治状态。洛克把政府权利三分为立法权,执行权,对外权。他这里的执行权好像是一种司法权和行政权混沌未分的权利状态。。。
读这本书对我来说有点赶鸭子上架了,但我确实已经尽了我最大的努力去理顺他的思路了。我绝不敢说我读懂了什么,但我自信我确实学到了不少。这种学习,不是学理论,而是学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