阏伯盗火读后感(实用十一篇)。
《蒹葭》是《诗经》中三百篇中的名篇。在秦风中与《无衣》《小戎》这样表现同仇敌忾、英御外辱、斗志昂扬、情绪乐观的战争诗相对,风格显得别树一格。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蒹葭》读后感范文,欢迎大家阅读。
阏伯盗火读后感 篇1
书,是我的灵魂;书,是我的伴侣;书,决定了我的一生。
上星期,一篇有趣的神话故事特别吸引着我,那就是——《普罗米修斯》。
故事主要讲:天神普罗米修斯从太阳神阿波罗那里取下了一个火种。普罗米修斯把这个火种带到了人间,自从有了火,人类就用火烧熟食物,驱寒取暖。还用火来驱赶危害人类的野兽……
众神的领袖宙斯知道了这个消息后,气急败坏,决定用最严厉的方法来惩罚普罗米修斯,并吩咐火神立刻执行。
火神把普罗米修斯吊在一个悬崖上,把他的手脚用铁环死死地锁在那儿,让他接受风吹雨打的痛苦。可是,狠心的宙斯又派了一只鹫鹰,每天都要啄普罗米修斯的肝脏,白天肝脏被啄完了,晚上肝脏又长了回来,这样普罗米修斯所受的痛苦,就永远没有尽头了。
最后,还是大力神赫拉克勒斯拯救了普罗米修斯,让他获得了自由。
读了这篇课文后,使我悟出一个深刻的道理:只要为人类多做好事,问心无愧,就算有人冤枉你,也不用害怕。学会沉着、冷静,到头来一定会受到人们的谅解。从今往后,我要向神话中的普罗米修斯学习,学习他那种不畏强暴,为人类造福的精神。多读书,读好书。用实际行动,去实现自己的诺言。
阏伯盗火读后感 篇2
喜欢龙应台,喜欢她简单的文字,喜欢她平实随意的文字流露出来的真挚、细腻的情感,一字一句都戳中心窝!暖暖的,“对,就是这样的‘feel’,”就是我一直想要表达却没有抒发出来的感情。从《野火集》的桀骜犀利,到《孩子你慢慢来》的慈爱温柔,到《亲爱的安德烈》的小心翼翼,再到如今的《目送》,越发丰润豁达,对生命、对亲情、对幸福的深情领悟。龙应台的《目送》是一部对亲情和周边人物的感悟散文。特别喜欢她写的'亲情,抒情、真切、含蓄,并为之深深感动。
《目送》中扉页上的话,说得既令人心酸又无奈,步入中年,拥有年轻时所向往、所追求的一切,名利、地位、资本,但是平静下来才发现父亲已经远去、母亲也在慢慢的老去、女儿也挣脱自己的保护要远行、朋友们在曲终之际渐渐散去、兄弟姐妹各自经营着自己的生活,在别人眼中拥有一切的“我”却无力将他们一一挽留,环顾四周,惟有任凭他们渐行渐远,默默“目送”。这里的“我”是多少个我们的写照?
也不知从何时起,那个捧着书跑来跑去问东问西的身影被时光冲淡,支离破碎,渐渐清晰的是一个人翻书上网寻求答案的背影。也不再是那个在商店里一手拿一个颜色的发夹,欢快地跑到母亲身旁询问哪个漂亮的孩子,在母亲给出建议后,仍然犹豫地左看看,右摸摸,狠不下心,抬起一张哭丧的脸请求“妈妈,我选不好,两个都要行不行?”而是习惯一个人作出抉择,再一个人承受。也不像儿时受了委屈跑到父亲怀中大声哭泣并且寻求安慰,而是一个人辩解,一个人反击。
“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年龄如你我,当读到这段文字的时候,心会不会剧烈的颤动一下,压抑许久的情感是否一下子找到了出口?
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这本书与其说是龙应台女士对自己生活的回顾与反省,倒不如说是照出了我们每个人的成长历程,照出了我们生活中所忽略的最珍贵的事物。书以第一篇文章《目送》命名,也以此文最为精彩,文中描写作者目送儿子踏入各种不同的门,儿子的背影,愈来愈高大,但却从来都没有犹豫,没有回头,这种落寞感,使她回忆起当年父亲用廉价的小货车载着她去大学报到,父亲因觉得女儿会嫌弃小货车太穷酸,便在校门口放下她和行李转头就走,留下一团黑烟和背影。多年后慈爱的父亲过世,作者又在细雨中,目送着父亲的灵柩慢慢滑入火葬的炉门,消失在火焰中。
做儿女的要明白,在父母的有生之年,让他们的眼睛多点落在我们的面孔上,而不是含泪看着我们渐行渐远。做父母的也要明白,孩子不是你的附属物,“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你能给孩子的只是精神上的慰藉和支持,让他(她)自己体会孤独、挫折、失败等种种坎坷,这才是真正的爱,因为“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
暑假期间,我的女儿就由初中生蜕变成一名高中生,我的心情也由此发生了变化!特别是孩子去军训的一周里,作为母亲——那种思念真是无法用文字所表达清楚!每天伴着班主任最后一条微信的发出而入睡,早上睁开眼的那一刻也是先看看微信的最新更新。基本上每天手机不离手,生怕拉掉重要信息,孩子每天在进步,我每天的惦记却有增无减!特别是在最后阶段中,老师让学生写下对父母所说的话时,我看到的是大气、传递正能量的话语。我知道你是故意这样写的,为了是让我放心。看到同班同学写给妈妈的话:拿好冰镇饮料,准时接我!眼泪瞬间留下来。其实孩子的内心也想撒撒娇,说出心中的实话,但是你为了让妈妈放心,才没有真情流露。军训历练了你,让你得到了成长!这是你生命中一段宝贵的财富!也是让我转换角色的一段重要经历。
一次次生命的轮回,为了不留遗憾,这父女母子间的情缘啊,且行且珍惜!
阏伯盗火读后感 篇3
我从小就喜欢看科幻小说。像《我捡到一条喷火龙》、《妖湖怪谭》啊,还有非常火的《哈利波特》,《鸡皮疙瘩》啊,等等。我对魔幻小说中各种美好的创意充满了向往,真想有一天成为书里的主人公。
这些书各有各的特色。后来我又读了《波西·杰克逊与神火之盗》,它又给了我不同的新感受——充满史诗般而又贴近人心,亦梦亦幻的感受。
《波西·杰克逊与神火之盗》是《波西·杰克逊》系列的第一部。名叫波西的少年是一个在纽约上学的12岁孩子,他患有严重的阅读障碍和多动症。尽管波西一点也不完美,但是小小年纪的他心地善良,富有同情心和正义感。一次博物馆的奇遇改变了他的命运——他发现自己竟然是海神波塞冬之子,并且希腊神话中的诸神都是确确实实存在的。他通过纽约帝国大厦里的电梯到达了奥林匹斯神界,众神之神宙斯指控他偷取了闪电权杖,并限他在夏至日之前,也就是10天内必须归还,不然就要与海神波塞冬正式开战。与此同时,冥王哈迪斯绑架了波西的母亲,并威胁他以闪电权杖来交换,战神骑着摩托车赶来为他们提供了线索。为了拯救母亲并阻止天神大战,波西决定要找到真正的窃贼,他和同伴们——雅典娜女神之女安娜贝丝和半羊人格洛弗通过洛杉矶的一个音像工作室进入冥界从而展开了惊心动魄的战斗。最终,波西和同伴们凭着勇气、机智与执着,成功的找出了真正的神火之盗路克,平息了天神之间的大战。波西也回到了母亲身边,准备到下一所学校就读。(教师范文大全 JK251.Com)
读完后,我从中感到了主人公一颗纯洁、天真又富有正义感的心。
我梦想也有波西那样的一支少年团队:同伴之间共患难同生死,互相协作、互相扶持。正是这种友谊的力量牵引着他们,才能躲过复仇女神、蛇女美杜莎等重重危机。尽管中途他们也有小摩擦,但关键时刻他们无一不展现出了舍己为人的勇气与决心。“你先走,我们能支持住的!”“我怎么能丢下你们不管!我要和你们一起战斗!”“傻瓜,他们的目标是你!快逃!”“可是,我们不是一个团队吗!”……同伴是什么?同伴就是那些会陪你直到永远。这群少年纯净无暇的友谊值得我们学习。
这是所有少年的故事,我从中知道了现实生活中我们少年应该如何面对挫折与挑战。
少年的故事并没有结束。《波西·杰克逊与神火之盗》的故事情节尽管不够真实,但是其中蕴含的启示与教义是无穷无尽的。值得更多的人去细细品味与琢磨。
阏伯盗火读后感 篇4
“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这是《围城》中我记忆很深的一句话,最近我读完了钱钟书老先生的《围城》,这是一部长篇小说,也是一部讽刺小说,小说讲述了主人公方鸿渐的人生经历,写了他的事业,它的婚姻。
《围城》讽刺了那些为了功名利禄失去了初心,为了给父母一个交待做假的人。小说的主人公方鸿渐,出国留学,他却不懂的上进,丰富自己的学识,整天混混沌沌,到了要回国的时候,自己还拿不到学位,为了给父母一个交待,资助自己的周家交待,花钱买了一个克莱登大学的博士学位,以此给亲人一个交待。回国后的他受到了亲人的迎接,还得到了记者的访问,他上了报纸,家里的人都很高兴,只有他自己心里一阵担忧,自己的学位是花钱买的,怕自己被人知道了底细,害怕不安。他被自己的虚荣围了起来,在这个城中,他想冲出去,又畏惧别人的看法,虚名,无才,吹捧,让他不敢冲出城,他只能接受别人的羡慕。他围了第一座城,城中只有他自己。
回国后的方鸿渐,去拜访了资助自己留学的周家老丈人和太太,方鸿渐原本是要和周家的女儿结婚的,周家的女儿因病过世,这件婚事就此了结,方鸿渐本不想和周家女儿结婚,曾给父亲写过解约书,父亲写信痛骂他一顿,被吓坏了,忙写信解释,从这里我觉的方鸿渐是一个没有主见,胆小怕事的人,写解约书的想法来自一时兴起,而没有经过认真考虑,在收到父亲对自己的痛骂信时又变的唯唯诺诺,没有原则。来到丈人家,丈人给方鸿渐找工作,在点金银行做事,自己不愿做个小职员,又因没有办法,只能坚持下去,后来和丈人家闹了矛盾,回了家。
事业上,因苏小姐,方鸿渐结识了赵幸楣,起初赵幸楣,以为方鸿渐是自己的情敌,对方鸿渐怀有敌意,后来,苏小姐个和曹先生结婚,赵幸楣才放下了自己的敌意,和方鸿渐做了朋友,帮助方鸿渐,介绍方鸿渐到三闾大学教书,把他介绍给自己的朋友等,而方鸿渐一直心安理得的`接受赵幸楣的帮助,在三闾大学,方鸿渐是丑恶的,不甘为副教授,还对赵幸楣有怨气,上课没有学识服人,被学生呈公呈赶走,变的愤怒。后来离开了三闾大学,回到了上海。进了一家报馆工作,在面对赵幸楣的邀请,有想去重庆找赵幸楣,得他的帮助,后来没了报馆的工作。在事业上,方鸿渐一值没有自己的想法,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点金银行的职员,教书,办报纸,这些工作都是别人给方鸿渐解绍的。到了故事结尾,方鸿渐还想着得到赵幸楣的帮助去重庆发展。方鸿渐给自己又围了一座城,这座城是事业上的,自己没有主见,被围在城中,想出有不敢出。
方鸿渐的一生遇到了4个女人,鲍小姐,苏小姐,唐晓芙,孙柔嘉。方鸿渐被鲍小姐欺骗了感情,变的伤心,苏小姐是自己的大学同学,没有爱慕之意,只有对唐晓芙展开了追求,又不敢直言表白,后来断了联系。而孙柔嘉最后和方鸿渐结了婚,孙柔嘉温柔体贴但工于心计,面对方鸿渐二奶奶三奶奶的作为,生气和方鸿渐闹别扭。婚后的方鸿渐是不开心的,和妻子吵架,妻子的姑母又不喜欢自己,方鸿渐就越不乐意了。生活的压力让方鸿渐无所适从。故事结尾是方鸿渐和妻子吵完架,妻子回了家,自己一个人在家中,父亲送的那只老钟发出当当当的声音。凌晨方鸿渐一人走在回父亲家的路上,心里想着要待柔嘉好…………
婚姻上方鸿渐又给自己围了一座城,这城中方鸿渐想出去走又不敢出去。
也许人生就是这样,一座城接一座城,让你的心力交瘁。事业,婚姻,家庭,朋友,这些都是一座城。读了这部小说我明白了,只有真才实学才是硬道理,做事要有自己的原则,要有自己的想法,不要人云亦云,在家庭中,要演好自己的角色,做该做的事。
围城也许围住了当下的我们,用心去生活,你会发现生活的美。
阏伯盗火读后感 篇5
爱情,是世间最高深莫测的东西。思之如狂的心境,与子偕老的美丽,遂引人颠沛流离,于漫长人世啜饮满杯。“蒹葭萋萋,白露未晞”。城倾流年逝,佳人老去,爱情仍在这世间袅袅婷婷,若即若离。
——题记
“所谓文学经典,无非是对个体生命情感体验最为真实,最为本质也最为独特的一种诗化表达。”因为经典如《蒹葭》,所以尽管它风尘满面,却难掩生命的光芒。“它不是死的文字,而是活的思想与情感。”这便是身为现代人的我重新捧读《蒹葭》的动力和意义。
少年读《蒹葭》,爱它的婉转美好,宛若青涩不可实现的情怀与梦境;
青年读《蒹葭》,爱它的憾而不伤,一如曾经沉溺而不得的感情;
中年读《蒹葭》,爱它的诗意放旷,写尽人生无处不在的丧失却无悔;
老年读《蒹葭》,爱它的淡然荼蘼,往事如烟,逝去的终不顾,感慨万千。
人类有一个劣根性,毕生追求拥有,但对那些轻易得到的置之弃履,最耿耿于怀的却是那在水一方,求之不得的东西。《蒹葭》有这样的力量,让每个人从中捡拾自己的眼泪,用诗意面对感情的失却,并获得慰藉。
《蒹葭》描绘了一场浪漫悠久的寻找。这是一场迷失却又坚定的旅程,寻找心的故乡。待最后,佳人如梦不可考,寻找成了唯一。谁也不知道,他所寻伊人是何,只道那时秋风细润,芦苇摇曳,那个孤独的追寻者,正一如既往在苦苦地穿梭。穿梭,向芦苇深处漫溯,没有方向的溯游。“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分明似近在咫尺,转瞬便如流光从眼前不见。他在白茫茫的芦苇丛中踽踽前行,他在恍惚里徘徊不定。那伊人似花非花,如雾非雾,有时在水一方,仿佛只跨越一步便可靠近,俟其接近,佳人又远在水之滨,不可停息,呼唤在耳畔响起……
空灵意境不得不让人叹服,他在这样若即若离中寻找,只是寻找,没有停止,没有悲哀,仿若时过境迁已千年,一生终了。《人间词话》中有一言:“《诗·蒹葭》一篇,最得风人深致。”这种风致,难以言说,只有曾经寻找过的人才能恍然大悟。世间诸多痴男怨女,却被人苦口婆心劝导,不要去追逐那些缥缈的得不到的,要紧紧握住手中真实的幸福。但是,所有人都知道,有些寻找是永远不可能放弃的。真实的不一定是最想要的,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爱情,于此时的我们过于遥远,只可远观不可亵玩。春花秋月,烟视媚行,我们在雾里看花,看不清内里的'悲喜交加,但却从《蒹葭》中明白爱情没有平淡,只是岁月静好,那种求而不得的温暖,会让人迷失在其魔力,从而进行“不切实际”的追逐。生活,于物质中升华的节逐,奏响每日繁忙的劳作。日日行走于世间的我们追逐着的“伊人”是梦想。目标是心中的欲望,方会持之以恒,像诗人那般即便失去正确航向,也选择心中那股迷恋,坚定走下去,在失望中努力着,用汗水泪水拼命追逐着,纵然时光将我们渡涉万水千山,终不悔当年节逐。有些梦想,即使不可求,但我们仍会苦苦寻找,世间太多迷惑,寻找的意义之一也是让我们固守心房,守护好心中的坚持,勇敢又执着的走下去。因为那种渴望,会为无奈的生命增添亮色,那种坚持,会让我们即便惘然却不沉溺于失望与麻木的苦海不得解脱。
寻梦,寻找,只要你认为值得并迷恋的东西,便去追逐,那过程一定是一生中最精彩的时光。
阏伯盗火读后感 篇6
人们总是在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一些词语,譬如说优雅,譬如说哀愁,再有痛苦,但其实我们不是真的了解这些词语吧,我们只是“知道”。后来,当我们长大一些,我们在某一个瞬间突然真正了解到这些词语的意思,当这些词语来临时我们的感受,但在那个时候,却又发现,那个词语,好像已经不那么深刻了。快乐不深刻,悲伤不深刻,我们还剩下什么。
但在诗经中,不一样。好比说蒹葭一篇,我几乎无法读出他那种在迷茫的执著之中还剩下别的什么。他一唱三叹,静静地诉说出自己的苦闷,他远远眺瞰,默默地坚持着跟随。虽说是重唱叠句,但却又愈发哀凉。从开篇的物象就选择了蒹葭,秋天的白色,季节和色彩上的双重叠加使得氛围更加的有悲的色彩。通过物象的气质和天气的特点来表达对对方的情感,这在《雨巷》中也颇有体现。雨巷中借助丁香的气息,来衬托出姑娘的忧郁气质,那种哀怨的无奈,萍水相逢的美丽和随之而来的,擦肩而过的遗憾。还有什么比这能引发人们的惆怅呢?
在蒹葭中,诗人通过秋天的蒹葭的白霜色彩,烘托出了一种悲凉的氛围,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空间的变化,越发萧瑟。再者,伊人的位置变换无踪,有多少次近在眼前却又遥不可及。即便如此,诗人也没有放弃对伊人的追求,一直坚定而执着,尽管面对的伊人是不可琢磨,飘渺虚幻,似真似假,但仍然不放弃。兴许这就是情感的力量吧。让人忠于一件事情,一个人,由衷地赞美和喜爱,无条件的支持和追逐。希望伴随着痛苦而来,光芒在暗夜中诞生,这种情感相比与雨巷来说更加执着,更加坚定,更加有信念。蒹葭所带来的那种由痛苦中历练出来的希望,就像桃花源记中:“初极狭,才通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不是一下子就抛给你,而是细水长流,然后,在合适的时机,卷轴全开。水光温柔,笑靥如花。
而雨巷以人的感觉,和蒹葭中又稍有不同。那种来自人性对美的向往,却又无法欣赏,只得默默承受这错过的遗憾,回味着其中的苦乐。美是多样的,有粉红色调的甜美就必然有清冷蓝调的哀怨。谁不喜欢阳光的.温暖啊,生活中的苦涩已经足够了。但是当我们有真正面对这些不太阳光的哀怨,有些湿冷的哀怨,是否也会发现,其实那个所谓“冷清的蓝色”也很温暖啊。
《雨巷》全诗都散发着丁香的哀愁气息,而丁香花色多紫,本有一种神秘之感,又加之当时环境轻雾弥漫,那种安静的感伤的气氛自然流露,在诗中对诗人的抒情也是颇有帮助,让人有一种水到渠成之感。虽说全篇弥漫着深深哀愁,但是我们在默默承受这种错过之后,却也发现了它的美不是么?这种温暖,是在哀愁的底部,等待我们发现的吧。它来的时候悄无声息,走的时候留下温存的纸条,上面写着祝福的话语。
有些词语,我们虽然知道的早了点,但我们最后也还是“知道”了,兴许那种顿悟的感觉,也才铸就了这种错过的浅笑吧——只属于错过的浅笑啊。
阏伯盗火读后感 篇7
大家肯定都很喜欢哈利.波特这个魔法少年吧!他既聪明又勇敢,用智慧与力量打败了伏地魔.但也有个男孩可以和他相提并论,他就是混血男孩波西.杰克逊.《波西.杰克逊系列》共五部,第一部是神火之盗.今天,我们从第一步开始,走进这神奇世界!
波西是一个有着阅读障碍的男孩,但他心地善良.一次博物馆奇遇,让他发现自己的父亲竟是海神波塞冬,自己是混血者.在某天出去玩时,被人身牛头怪米诺陶袭击,母亲不知去向,他只身一人来到了混血大本营.就这样,离奇事件接踵而至.先是众神之神宙斯指控他偷了闪电权杖,限他10天内归还,不然就和波塞冬开战.接着是冥王哈迪斯绑架了他的母亲,而战神骑着摩托车为他提供线索.波西在最后能找到闪电权杖,就出母亲,阻止这场天神大战发生吗?
这本书实在有创意,比如说在现实生活中的学生事实上却是一个混血者.真是大胆的想象力!谁能想到,战神阿瑞斯骑着摩托车过来;谁又能想到,美国大楼里竟有通往奥林匹斯的电梯?而通往冥界居然要先经过洛杉矶的印象工作室?好神奇啊!
本书把人物描写的生动极了.像波西,他心底善良,在不断磨练自己,最后变成了英雄.像冥王哈迪斯,凶残黑暗,一心想杀死波西.战神阿瑞斯,表面上是好人,其实内心邪恶至极.个个都有特点.
我最喜欢波西,他勇敢正义,讲义气,在战胜玩一个又一个困难时成长.我想,我也要向波西学习,认同自己,别轻易否定自己,不是吗?
好了,混血男孩的第一次冒险就此结束,也许还有更多危险在等着他。
阏伯盗火读后感 篇8
龙应台的《目送》是本难得的好书。该书共由七十四篇散文组成,是为一本极具亲情、感人至深的心灵文集。由父亲的逝世、母亲的苍老、儿子的离开、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共行,写出失败和脆弱、失落和放手,写出缠绵不舍和绝然的虚无,整本书读来感人至深,满袖盈香。这是一个关于光阴的故事。龙应台在书中写她与儿子一起逛街时,儿子不愿跟她牵手过街,儿子大了,有了疏离感;写她母亲得了老人痴呆症,反反复复的问她是谁,写她与母亲逛街,母亲的那个爱美样子;写她与父亲同样在过街时,要牵她的手,而她已经人在中年,写她父亲最后病重生活不能自理时,由于佣人的疏忽,眼屎黏住了眼。等等。我一直觉得能写出美丽文字的人都是善于用心观察生活的人,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在他们眼中都能变成美丽的文字,哪怕是路边随意的野鸭、啼血的杜鹃、或是小区里孤独的老人,都能有他们存在的意义。龙应台的文笔优美而细腻,将这些生活中的点滴娓娓道来,那些情感也如流水般涌出笔端,跃然纸上。
正如书中那句已广为流传的话,“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每读至此,我久久无言。遥想起自己的生命轨迹,当时年少,春衫尚薄,母亲的叮咛是我耳后的一阵风,未曾重之未曾惜之。龙应台用她对生活的细致观察和真诚体会,教我们懂得,感恩生活,珍惜拥有。这些话纵然是老生常谈,但当我们因忙碌而忽略爱、因焦虑而失去感恩的心、因压力而对生活充满抱怨和愤怒之时,你是否依然葆有灵魂深处最温柔最诚挚的东西。有些人走开了就永远走失,有些话深藏了就只是沉默,有些情忽视了就再难重寻。
《目送》吸引着我,对亲人,对家庭,对生活,这些我们天天要面对的,我们已经熟悉到视而不见,忽略不计的,让我们喜欢也让我们无奈的一切的一切,龙应台作了真切的描述,触动了人性的柔软,善良和美好。更多的应该是唤醒和共鸣,因为她所提出的正是我们这一代人所共同面临的问题和困境,我在欣赏美文的同时,似乎也在讨教对人生、对社会、对亲人如何交往的真知灼见。读《目送》时,好多次让我不禁联想起了朱自清笔下的《背影》,那细腻的文笔令人刻骨铭心,像云絮般轻轻划过天际,留下永远拭不去的云天爱语。从背影到目送,朱先生是那样深深地眷念,龙先生却是这样冷静的思索,但是他们对于真挚情感的娓娓道来,似乎到达了某种通感之境。
《目送》书中写龙应台和儿子华安以及和她老父亲的那件件微小细致的事件中所折射的浓厚亲情,让我不禁想起自己曾经的故事。印象最深的是求学之时每次回老家,临走走时,我昂头在前面大步流星,偶尔回首,总看见奶奶撩着围裙的一角不停地擦拭着眼睛。那时很不以为然,又不是再也不见,干嘛就像最后一次般伤感。但是,看着他们一天天的老去,真的有一天就可能成了最后的`一次。你不管怎样离开,都不再会有人为你留恋,为你挂牵,为你等待。就算有千万次的回头,会有谁人在一直目送着我的离开,哪怕转了弯仍舍不得收回目光?其实,很多时候不是我们去看父母的背影,更多的时候是我们承受爱我们的人追逐的目光,承受他们不舍的,他们不放心的,满眼的目送。但我们从小到大却只管着一心离开,去外面的世界看看,从未回头张望过。
这是一本关于情感的书,作者与父母、兄弟、子女的感情,在时光的流转中慢慢沉淀为文字,那么清晰、那么细腻、氤氲着淡淡的悲伤。全书没有什么慷慨激昂、没有什么大胸怀,简简单单的父母、子女、兄弟的日常生活,我们总能在其中找到相似的共鸣,亲切、温暖,念念不忘。与我,也只是希望在我们目送别人、被别人目送的成长里少那么些遗憾……
阏伯盗火读后感 篇9
在这个档期的众多烂片中,我们挑选出了一部还算满意的片子——《珀西·杰克逊和闪电窃贼》。
老公不理解为什么这部片子没有做过多的宣传和预告,像暗夜盛开的莲花,看过才知无比娇艳。我笑答,真正有实力的片子,是不用宣传的。
不得不承认这又是一部充分发挥美国人想象力的“扯淡”片,改编自Rick Riordan的畅销奇幻小说,一共五部,这是第一部,故事情节相对于总是被拿来与之比较的《哈利波特》来说,至少照哈4、哈5要紧凑很多。我想如果哈4、哈5不换导演的话,情节或许不会那么冗长了。不好意思哈迷们,我理解你们尊重原著的心情,但对于我们这种知识浅薄的没看过原著的人,特别是英文原著,我们更希望电影刺激点。呵呵,扯远。看完这部片子,我准备把我“雪藏”在书架里的《希腊神话》重温一下,之前之所以没看多少页,是因为觉得希腊诸神似乎都沉迷在征战与配对上,每一个神似乎都有一段风流韵事,都有一个名字难记的孩子。作者充分发挥了他的`想象力,把这些神与人的孩子赋予了神的责任,同时也让他们具备了人的贪婪,体验了一场英雄的争斗。与其说是一个小英雄的诞生,不如说是宙斯对权力的维系和对兄弟的猜度。而故事的男主角,虽然作为海神波塞冬之子,拥有强大的力量,而促使他成为英雄的原因很简单,为了救他的妈妈。他本质上与神是不同的,神只考虑自己,人懂得支配情感,相比而言,情感的力量才是最强大的。
片子中比较扯淡的地方也是有的,比如那三颗珠子的位置均在美国,比如奥林匹斯山的入口搬迁到了帝国大厦。美国人总是喜欢牵强地把世界历史都联系到他们身上,而实际上他们是只有区区几百年历史的侵略者。
不管美国人多么自负,不得不承认该片惊人的数码特效以及逼真的化妆与造型,我尤其喜欢乌玛·瑟曼所饰演的蛇发女妖美杜莎,处处透露出一股子邪恶的魔力。还有那个可怜的冥后珀耳塞福涅性感的中世纪裙子。
《波西杰克逊与魔兽之海》,第二部的书已经于2010年3月1日出版,估计很快当当就有卖了,我要买一本看看来。
阏伯盗火读后感 篇10
这个学期,我们新学了一篇课文名叫《普罗米修斯》。
这篇课文主要讲述了在许多年前世界上还没有火、人类总是吃生的东西,还要度过漫画长的黑夜和寒冷的冬天……天神普罗米修斯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就冒着生命危险取得了火种,人们开始用火取暖,照明,吃熟食……可是宙斯知道后很生气,让普罗米修斯归还火种,可是普罗米修斯却说:“这是为人类造福,为什么要还火种?”宙斯知道后,把普罗米修斯锁在高高的山崖上,宙斯又让一只鹫鹰天天吃普罗米修斯的肝脏白天他的肝脏被吃完了,晚上又长了出来,这样他受到的痛苦就会永远也没有尽头。有一天,著名的大力神射死了鹫鹰,救下了普罗米修斯。
读了这篇课文以后,我很敬佩普罗米修斯,他冒着生命危险为人类取回了火种,他自己不怕受到各种惩罚舍己为人的这种精神很令我敬佩。所以我们要向普罗米修斯哪样做一个勇敢,敢于奉献的人。
阏伯盗火读后感 篇11
每个人都读过一本好书,我也读过,像《西游记》呀,红楼梦啊,三国演义呀,但令我印象深刻的还是《普罗米修斯》这本书。下面就由我来介绍吧!
很久很久以前,地面上没有火,人们只好吃生的食物,在无边的黑暗度过一个又一个的长夜,只能吃生的食物,只能收到野兽的侵袭。
普罗米修斯经过,看见人们艰苦的情形,下定决心一定要盗取火种,造福人类。他不惜犯了天规,勇敢的偷取火种,从而给人类光明和智慧,并与宙斯进行不屈不挠斗争的动人传说。
当火种经过天界的时候普罗米修斯趁机把火星急忙带到人间。
自从有了火,人们就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这个消息被宙斯知道了气急败坏。
他决心要用最严厉的酷刑惩罚普罗米修斯。但普罗米修斯坚定地说:“为人类有什么错?我可以忍受各种痛苦但绝不会归还火种。”
当我读到这时,我感到普罗米修斯不畏强权,为民造福,忍受各种痛苦也不愿看到人类受苦,勇于牺牲的精神,我要向普罗米修斯一样学习他这种执着坚强,学习普罗米修斯不畏强权,不屈服的正义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