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怒汉观后感精选5篇。
记忆里总有一些优秀的影视作品让我们印象深刻,通过写作我们可以找到自己的方向和目标,写观后感时要全面理解文章,才能表达真挚的情感,应该怎么写好一篇影片的观后感呢?我们写了一篇有关“十二怒汉观后感”的文章希望大家会喜欢,请马上收藏本页,以方便再次阅读!
十二怒汉观后感【篇1】
第一次看《十二怒汉》还是在初中的时候,那时候根本就不懂得电影内在的一些东西,只知道那十二位陪审员一直在争吵着。但是最后他们达成了共识,他们都认为少年车臣无罪。
现在想起来,似乎看清了电影想要告诉我们的一些东西。首先我觉得是人性。人之所以叫人,那是因为我们是有感情的、我们是会思考的。在之初,只有一人觉得车臣无罪。其他人则认为既然孩子已经认罪了,那么判他死刑理所当然,他们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这是一条鲜活的生命。假如能够弄明真相,这位少年就会免于一死。最后通过工程师的努力,人们终于改变了自己的想法。
我觉得影片另一个吸引人的地方就是它的推理环节。我相信每一个人都知道福尔摩斯和名侦探柯南,推理总是会让人产生兴奋的。一步一步不断向真相逼近,最后的一切都真相大白。当我们在观看电影时工程师带领着其他11个人一起探明真相,他们在脑子里想象、亦或是在现场演示。总之都是为了查明真相,还车臣一个清白。是的,他们做到了。
我想给我们社会的启示就是应该完善法律程序,不然也不会发生影片中这种事情。
《十二怒汉》,十二位怒汉之间的较量,真的很精彩。
十二怒汉观后感【篇2】
1957年版的《十二怒汉》,时至今日仍是经典传奇之佳作。实际上,如果你事先看过集结了俄国12位老戏骨版的《十二怒汉·大审判》以及12位北京老艺人的中国版《十二公民》,你会觉得这个堆满特写的版本真是朴实无华乃至土得掉渣,尤其是每当有陪审员发表了什么不受待见的言论,其他陪审员就会齐刷刷地摆出一副殿堂级的冷漠。
但是这并不妨碍它成为20世纪最传奇伟大的法律电影,即便是几十年后的今天。“经典”为什么是“经典”。很多经典好像都不怎么好看,比如《魔戒》的原著,相比现如今的畅销书,人物不生动、对白很枯燥,基本上是一部边走边唱的公路流水账。它是经典的理由很简单:作为一部完整的架空作品,它集前人之大成,开后人之先河,有着独属于自己的语言、种族、世界观,在真正意义上开创了“奇幻小说”这种文学类型。
《十二怒汉》也是如此,它有个独特戏剧前提:一个贫民窟的小混混被控谋杀了他的养父,11名陪审员未经讨论便认定他有罪,只有8号陪审员坚持“我们应该坐下来好好研究一下案情”——随着讨论的推进,越来越多的疑点浮出水面,最终8号将其余11人逐一说服,所有人均将判决改成“无罪”。
前前后后,共8次战役,每一场都是其中某几位怒汉的性格和立场之间史诗般的角斗。虽然是黑白的画面,但是如此有信息、有条理、有戏肉、有张力,毫不矫情做作,毫不拖泥带水,该愤怒的时刻就怒发冲冠,该救济一把的时候就拔刀相助,豪迈、爽快!
即便多次观影之后我们似乎也只能罗列《十二怒汉》的表象,但是编导何以如此精彩地组织情节的秘笈,我们却无从可知。 或许有些许惭愧,却一点不失落,因为技巧始终是死的,但是我们却体验了这部电影活的精神:那就是对生命和敬畏和对真相的尊重。《十二怒汉》不是想炫耀“合理怀疑”的概念,而是想说,当一个人的生命掌握在你手中的时候,你是否愿意独立思考,哪怕做一点点的怀疑?
好电影愉悦人,
伟大电影改造人。
《十二怒汉》虽时隔多年仍不损其魅力。
原本会以为年代太久摄影技术会落后,
剧情会不缜密不引人入胜,
直到看完才发现就算是它是部黑白片
就算是它只在一个房间里发生,
也是由一个精酿的剧本设想
辅以几位“怒汉”经典演绎
最终书写了一个传奇与经典并进的故事。
十二怒汉观后感【篇3】
影片《十二怒汉》以一件凶杀案为背景,选取陪审这一独特视角,以其深刻的社会意义和新颖的艺术手法引起了人们的兴趣和反思。故事讲述纽约贫民窟一名少年被指控杀死自己的父亲,经过州刑事法庭冗长繁复的审讯基本定案,最后交予陪审团讨论。十二名陪审员的十一个,未经审议便举手赞成少年有罪,只有八号陪审员坚持己见“合理怀疑”,站出来主持公道,在一对十一的不利局面力排众议。在他坚定的信念下,大家开始严密推理,精细思考,抽丝剥茧地推翻了一条条伪证,局势逐渐转向无罪一方,最终挽救了无辜少年的生命。
故事中给我们呈现了这样一些人物:因为天气炎热而心情暴躁的家伙;一心只惦记着看球赛的棒球爱好者;出于对自己儿子离家出走的怨恨而迁怒于人的倔强父亲;性格友善充当和事老三发咽喉糖的男人;思维敏捷、支持正义的老头;始终关注股票情况的经纪人;习惯高谈论阔的富翁;任何事都会延伸到广告工作上的推销员;一开始就反对集体、坚持己见的男主人公等等,不同的个性、立场制造出不同的矛盾:无罪和有罪论断阵营的矛盾、个体和个体之间的矛盾、个体和群体之间的矛盾。矛盾制造出冲突,冲突引发愤怒,这些愤怒慢慢汇聚成群体的愤怒,又在交锋、融合的过程中因为达成一致而自然消解。影片中12个人便组成了一个群体,讨论的过程正是这个“群体”逐渐走向破碎瓦解又转向凝聚共识的过程,其中个体思维和群体思维的特点和弊端显露无疑。比如当一群人在一起讨论某个问题时,单个的反对意见就形成了巨大的舆论压力,这种舆论压力迫使个体跟随群体,如在影片的开始,除了八号陪审员,其他所有人都不经思考地认同了法庭所提供的证据认定被告有罪。
从该影片讲,孤身奋战的八号陪审员就是个体正义、理性、尊严与勇气的代表,在投票前一直站在窗前沉思,他冷静的气质表明了他严谨、理智的性格特点。而与他截然相反的是三号陪审员,在投票的大部分时间里,他都是暴躁固执而缺乏理性的,甚至一度在理屈词穷的愤怒中拿刀要伤害八号陪审员。他投票的动机不是理性思维而只是随大流,而且一旦认定,便会固执倔强到底,这使他成为了最后一个投出无罪票的人。他的前后行为正是“众口一词”效应的表现,即当面对一个问题或一件事情需要评判时,其他人在你发言之前表述了相似但与你观点相左的意见,那么你很可能会改变自己的初衷。
影片中,在讨论的最开始,主持人,也就是一号陪审员便给这个集体两个明显的“暗示”,并带有强烈的个人意见倾向:他说“大家都知道,这是一宗一级的谋杀案”就暗示被告是有罪的;他又说“无论如何,我们都得达成共识,那是规定”。他的潜台词已经很明显,一是你们必须承认有罪是事实,二是原则上你们只能赞同。于是在第一次表决有罪中,他第一个举起了手。作为主持人,这种先入为主的立场必然对集体的选择具有暗示作用。勒庞在《乌合之众》中指出:“群体中某个人对真相的第一次歪曲,是传染性暗示过程的起点”。从某种程度上讲,正是主持人的偏向性态度和行为的指引,使大多数陪审员基本失去主体意识,导致了第一次投票时集体中大多数人的盲从。这也符合Lamn和Myers提出的群体极化现象,在对这一领域最初的研究表明群体在讨论重要事情时会转向更加冒险的决定,即冒险迁移。但进一步的研究发现,这种迁移并不总是朝向冒险一方,只有当群体最开始的倾向是冒险时,冒险迁移才会发生。社会科学家菲比·艾尔斯沃思的研究记录指出:“死刑案件中的被告,面对那些倾向于给他定罪的陪审员,确实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不仅如此,Witherspoonv.Lllionis也指出:“那种泰然自若地送一个人去死的陪审员,也是很轻易地忽视被告可能无辜的推断,接受原告对事实的陈述,宣告有罪判决的人。”这种固守自己轻率选择而对错误视而不见的个体聚在一起便使群体的错误更加难以动摇。
从这点引出“从众”的概念,即由于群体压力而引起的个体行为或信念的改变。NovailsFragment说:“我的观点,我的信念,在第二个人接受它时便获得了无穷的力量和成功。”在影片中,这种传染性的盲从从大部分的陪审员话语中可以得知,2号陪审员就是开始:“这真的很难说出为什么,我就是觉得他有罪,从证词来看一切非常明显,没有人能证明他无罪。”显然,他没有任何自己的思考而只是盲目从众而已,最典型的就是7号陪审员了,他始终置身事外,只关心球赛几点开始,即使在从被告“有罪”到“无罪”的态度转变中,他也只是模糊地说:“我已经厌倦了这种情况,我想我要作出突破,我要改变我的决定,投无罪票。”可见,虽然集体达成某种程度的共识,却都是建立在盲从的基础之上的。
莫顿·多伊奇和哈罗德·杰勒德把个体从众的可能性概括为规范影响和信息影响。规范影响是“与群体保持一致”以免受拒绝,得到人们的接纳,或者获得人们的奖赏。另一方面,信息影响会促使人们接纳,当现实较为模糊时,正如光点似动情境中的被试那样,其他人可能就会成为有价值的信息来源。这场讨论,不管是从一开始的赞成有罪还是到最后的承认无罪,都带有明显的从众色彩。此外,社会责任分散作用于去个体化现象也是不容忽略的,从这些点来讲,陪审团或者说群体决策中往往都会不可避免的表现出盲目性与偏执性。
研究者哈里·卡尔文和汉斯·蔡塞尔报告认为,约有2/3的陪审团最初不会就一项判断达成一致的裁决。但是,经过讨论95%会产生一致意见。很明显,群体影响起了作用。在这种群体决策的过程中,存在着不可忽视的缺陷,即趋同思维和群体无法分享和使用只有少数成员持有的信息。当一个群体的凝聚力达到一定程度时,也会产生趋同思维,他假设群体是不会发生错误的,成员会受到来自其他成员的压力而支持群体的决策,拒绝接受与群体决策相冲突的信息。研究表明一旦趋同思维出现了,群体就很难改变他们的决定,即使最终结果证明这个决策是错误的(Haslametal,2006),影片中那种群体决策的艰难转变过程就印证了这一点。而第二个潜在的缺陷就是:群体作出决策的是群体分享的信息,但你是指向决策的信息本身就是模糊甚至错误的或者好的信息并没有被成员所分享的时候,会产生哪些不好的影响?影片中的讨论无疑也引出了这样一个问题。
在简单分析了一下这十二个人以及他们组成的群体从头到尾表面的变化后,我们发现了什么?就是一切与群体普遍信念和情感相悖的东西,最终都会转向正义、理性的一方,这种转变有时候是通过独特的个体力量逐渐扩散的。但要真正达成群体的共识并形成坚定的信念,不仅要求个体要坚守独立、正义的信仰,同时也要加强对群体的引导,从而制衡群体思维的潜在误导甚至极端化。这部电影从社会心理这个角度就应该引起人们这样的思考。
十二怒汉观后感【篇4】
今天看了一部很棒的片子,以至于现在还兴致勃勃,激动地不能入眠。在没有查看任何本片评论及背景的情况下写下自己的一些感受,因为怕被左右掉一些直观的印象,先入为主总是让我们失去很多珍贵的感觉。
片名如题目《十二怒汉》。讲述的是一个由12人组成的陪审团对一个疑似儿子谋杀父亲的案件的裁决。一九五几年的片子,黑白,场景简单,简单到只有一个房间,其实当一部电影只有一个这样的场景时,你就可以感觉到导演的自信。近100分钟吧(确切时间不定,因为此刻的激动,也没有再回头看一遍,只是粗略估计),12个男人都在这个空间中,甚至一开始你都会觉得拥挤,每个人都在做各自的事,有些眼花缭乱。人物(除了两个人最后交换姓名)甚至都没有名字,他们来自社会的不同阶层,从事各种职业(建筑师、推销员……),不同的社会背景,生长环境等等诸多不同点的人,他们聚集在这个房间,裁决一个18岁的少年是否该被送上电椅(不是很清楚美国的法律,应该是死刑的裁决吧)。最初的设定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是“今天是今年最热的一天”.炎热,让人感觉烦躁不安,而他们所处的空间是一个会议室,唯一的风扇坏了,房间被锁上,以留给这12个陪审人员充分不受干扰的空间。在进入这个空间以前,庭审告一段落,法官的话也非常重要,虽然这位法官显得很不耐烦这样“显而易见”的案件。但他依然提出了两种结果,一个便是男孩背叛有罪,一条年轻的生命就此结束;另一个便是男孩无罪释放,但若判断有误,就是放走了一个将来可能对社会有潜在破坏力的杀人犯。这样两个结果,如果交给我们,当所有证据都将矛头指向男孩时,我们会如何做判断?
男主角,他从一开始便与众不同,当其他人走进会议室,为天气的炎热烦躁时,他站在窗前,看着外面的风景,应该是在思考。而接下来,众人便开始展开了精彩的故事。男主角认为判男孩有罪的证据存在问题,而其他的11个人,从一开始的一致反对,到一步步被说服,甚至是说服彼此,最终走向12个人的统一,判定无罪。这并不是一个反对少数服从多数的故事,但却是从少数者的思考开始的。烦躁的天气让其他11个人作出的判断更多的带有早些结束的念头,更不遑其中还有急着去看球赛的兴奋的棒球迷等等不负责的人。但,争论既然开始,当然要有一个结束。其中精彩的推断、主角的冷静与坚持、以及每个人直接的互动都非常精彩,就不一一详述。
而我最欣赏的是男主角的一个概念,“我们应该有合理的怀疑”.没有人看到事发的真正经过,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这个男孩可能是无罪的,甚至一切为男孩辩驳的理由都不能完全的、毫无疑义的肯定。但,有一件事是最重要的,我们不能一开始就判定一个人有罪,不论这个人之前做过什么,出自怎样的社会背景,这些都不能成为一个人必然成为罪犯的理由。没有什么是必然的。
我不是学法律的,但是我知道法律上有一个概念——疑罪从无。以前并不能十分的赞同,但看过这部片子后,对这个概念却有很强烈的认识。当一个人可能犯了罪,但是没有明确的证据指证时,判定他是无罪的。我想,这是我们之所以称自己为高级动物的理由。可能这句话说得大了,但我直观的感受就是如此。我们是人,在我们无法确认时宁愿给予信任,宁可把它想得美好些,这是我们应该为人有的认知。试想,如果我们坚持人性本恶,那么我们认知世界的角度将会怎样?这个世界将会被蒙上一层怎样的颜色?即使我们嘴上总是对现世充满抱怨,但试问问你骨子里那流动的鲜血,你不希望这个世界美好些?你不希望好人多一些?我们都明白答案,而这可能就是那个“善”字。我不是喜欢套用“爱”、“善”这些词汇的人,甚至我都会尽量避免使用这些词汇,因为害怕一不小心就说大说多了一些东西。但这一刻我想就是这样的,正因为我们心中有那个字所以我们定下这样的法律,为每一条生命负责。这样的法律证明我们是一个人,活生生。
这是一部好电影,有太多可说的,节奏的掌控,矛盾的处理,人物的塑造……很多很多,但我最想说的是我感触最深的这些。在这个浮躁的年代,能看到这样一部老电影,是我们的运气。叹服于导演与编剧的才华,感谢他们在那样的年代为我们保留一些值得我们深思的东西。人之所以为人的理由便是思考吧,思考着的我们才有继续走下去的勇气。
将这部电影推荐给大家,希望将这样的珍贵分享给每一个人。
十二怒汉观后感【篇5】
在影片开始,疲惫的审判员云淡风轻的语气说了一段话:“你们都已经听过证词,也明白法律条文的规定,现在你们必须坐下来,好好理清案子的真伪,在本案中已有一人死亡,另一个人的生死掌握在你们手上。如果你们能提出合理的怀疑,无法确认被告是否有罪,基于这个合理的怀疑,你们必须做出无罪的判决,如果你们找不出合理的怀疑,你们必须基于良知,判决被告有罪,然而你们的决定必须一致,如果你们裁定被告有罪,本院将会对他施以严厉的制裁,最高的刑罚是死刑,这是一项沉重的责任。”而在说这话的期间,十二位陪审员表露出不同的表情,或沉重,或深思,或无聊,或迷茫,或阴狠。
这段包含了很多信息,首先是一个生命的重量,对一个生命的尊重和负责;其次必须是准确无误的证词来证明这个孩子的是否无罪,反过来也是同样,必须有准确无误合理的证据来证明这个孩子是否有罪,而不是用所谓的良知和感觉;对所谓“既定事实”的合理怀疑,对事情不仅要正面思考,反过来思考会发现很多的漏洞,所谓的事实未必是真实的,所谓逻辑未必是符合逻辑的;人性的善恶,人性的随波逐流,人性的盲从;法律不是游戏不能加入个人的情绪,不能因为被告人的过往而判断现在的是否,必须就事论事。法律的宗旨就是用证据来证明和澄清,最基本的就是判断事物的对错,并不单单指制裁,法律是予所有以公正公平,而不只是杀人的工具。
整个黑白影片是在一个小屋子里展开的,一共有十二个人,十一个人认为那个孩子是有罪的,只有一个人认为那个孩子可能是无罪的,先分别说一下这十二个人的性格特征:坚持的建筑师是生活中极少数坚持真理的人,老人很睿智,戴眼镜的很理性,广告公司的看似有主见,其实是墙头草,坐在老人对面的是很正直但并不睿智的,第一个发言的是无法发现新的但能判断当下的证据的人,刚开始总站起来的人自以为很聪明,也想彰显自己的睿智,其实他是空无一物的,一直吵着要看球赛的那个男人就是个无知之徒,最后一个才松口的人很明显是感性的人,但他在坚持什么,其实我不太清楚,也许因为他将对他儿子的恨意加在了这个十八岁的少年身上。这十二个人所呈现的就是这个社会形形色色人的缩影,各有各的人物特点。
认为男孩有罪的人凭借的是这几个证据:居住在对面的妇女透过卧室及飞驶的火车窗户,看到被告举刀杀人;楼下的老人听到被告高喊“我要杀了你”及身体倒地声音,并发现被告跑下楼梯;刺进父亲胸膛的刀子和被告曾经购买的弹簧刀一模一样。而被告声称从午夜11点到凌晨3点之间在看电影的证词极不可信,因为他连刚看过的电影名字也说不出来。语言具有很大的隐蔽性不清晰性,看似振振有词的语言里面也许包含着很多歪曲的信息,而能送那个孩子电椅的证词必须准确无误才行,所以,问题就在这里,在座的十二个人,“guilty”和“not guilty”两派都是在用歧义性很大的语言来企图说服对方。
在建筑师已经用他的推理将这几个证据推翻时,反对者却还是死抓着这几个证据,其实真不知道他们在坚持什么,他们所谓的心中的真理?可笑。那么这里就出现一个问题:都是证人证言,没有比较强有力的物证,比如带有指纹和被害人的血迹的弹簧刀,因此整个案情的证据都需要进行重新架构:1.妇女的证言和老者的证言之间是矛盾的,不可能同时为真;2证明了老者的证言有重大漏洞,因此老者的证言推定为假,同理证明了女证人的证言也为假,并且证明了少年客观上不具有杀人的可能。而这里,始终坚持的建筑师所进行的推论都是在一些其他十一个人未想到或忽视或无视的隐藏着的角度发现的,他对现在的证据进行了怀疑,并且他对“证据”的怀疑十分合理,也就是说,所谓的既定事实未必是真实的,只有通过有逻辑的推理将每一个证据摊开连接在一起使之成为一个最合理最真实的证据,这个证据才是有效的,才能在严谨的法律事件中起到作用。【法律是严谨严肃的,不容玩笑,这是本片始终强调的】
建筑师始终坚持和别人不一样的意见,并不是因为他另类,而是因为他是从对一个生命的尊重和承认的角度出发,他并不像别人那样云淡风轻,或是抱着一个觉得有趣的态度将他当作一个游戏看待——因为这是个杀人案,比抢劫案“有趣”的多,他的肩上承担着一份生命的重量,并且他将之看得很重。对于这个影片,我印象最深的三个单词就是“guilty”、“not guilty” 、和“possible”。在别人都说“guilty”,只有他说“not guilty”,在别人问他你就那么确定那个少年没有犯罪的时候,他说“possible”,是的,他所做的这些,并不是因为他肯定这个少年没有杀害他的父亲,只是想要给真相一个机会,一个因为可能而产生的机会。所有概率大于零的事件都是有可能的,在逻辑推理上,也不能完全说这件事情是不有效的,只能说不一定有效。真与假,隐藏在各种可能之中,任何一种可能都不能放过,即使这个可能只有0.001%,任何墨守陈规和事实,都有可能不再是真理,也可能一直都不是真理,只是人们选择了盲从,看不到它的可能性,可是也许就这个可能上承担着一个生命的重量,“本案中已经有一个人死亡,另一个人的生命掌握在你们手中”,很多时候,人们对于与自己没有太大关系似的事情,总是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可是当问这个事情如果发生在你身上呢?这个人会哽住,然后别过眼睛并不理直气壮的说,这种可能不存在。这种人性中的冷漠,造成了多少悲剧的发生,在这个物欲横流、等级分明的社会,人们都学会了低下头捂着嘴走路,随波逐流,没有坚持,没有自我。
真理是什么?什么才是真实?又什么才是正确?我们不知道,由于每个人所处的位置,角度,远近以及每个人的经历,思想,道德观念的不同,总是能有各种看似都极有道理,结论却截然相反的真相,对立而又自洽,矛盾而又和谐。而这十二个人的各种思考方式所影响他们得出的结论,恰恰是以上所说的社会的一个缩影,不同的思维,得出所谓的不同真相,哪个更靠近真理?靠近真实的正确?都未必是。那个孩子是否真的杀了自己的父亲呢?影片最后并没有给出我们一个结论,而这并不重要,现实本身也并没有答案,所以我们有了思考,基于已知来推断未知已接近相对的真实。
这十二个人各有自己的生活,经历,道德观和人生态度,基于这些,他们所思考的方面各有不同,思维的方式不同,所处的角度位置的不同,所得出的结论自然有了差异。而影片开头为什么会出现其中11个人的有罪?而只有一个人的坚持?在这里我还是想到了人性软弱的一点,一直在影响我们思考以及判断的一个的敌人:盲目的群体服从性,群体意识的影响使我们的思考只浮于表面,而下意识的不去真正的思考其中是否真实,正确。而最后一个人的怀疑,恰恰是思考中最宝贵的东西,怀疑,并不是说否定,只是对其中细微的不合理方面进行深入的思考,从而或者完善真相本身,或者找出表面自洽的“真象”中隐藏的错误。
随着影片,慢慢开展,怀疑的理据随之增多,每个人的态度也随之变化,但变化的角度又各自不同。思维是多面的,而真实同样也可以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去接近,真实的本身是什么还不可见,而怀疑本身我们能更深入的去思考,去完善。从其他人开始的或盲从,或敷衍,或偏执,或以以往的经历轻率判断,又或自欺欺人的得出结论,反映出思考的惰性,而思考本身需要的恰恰是理性,是坚持,是敢于否定和怀疑。事实的真相究竟是什么?真的不重要,重要的是在探索真理的过程中,我们是否能一直坚持在正确的道路上:理性,不盲从,不被自我以及他人的想法而左右,不被生活,经历,处世观等种种所影响,敢于否定,敢于怀疑,从而进行探索与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