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小猪佩奇有感(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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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小猪佩奇有感(篇1)
“小组佩奇”是我们组的“卡哇伊”名字,组长圣豪同学取的,共有6名成员:圣豪、永泽、千羽、佳烨、思瑶、心怡。唐宋有八大家:韩柳是对好朋友,曾携王欧访三苏。我们小猪佩奇组有“三大家”,“话家”永泽、“作家”千羽、“玩家”圣豪,个个都别具一格,易于识别。
先说“话家”永泽同学。此“话家”非彼画家,是“说话”的“话”。永泽在“演讲”也就是“说话”这方面有了不得的天分,凭着自己看过的一系列科幻书、历史书和三寸不烂之舌总结出了一套“黎式观点”,一有机会就拉着我们发表长篇大论。在他演讲的过程中,别人连连点头,时不时还插上两句一起讨论,而我呢,不知是语文词句理解方面没学好,还是自身脑细胞不够用,完全就是听愣了的状态,别人点头我也点头,别人笑我也笑,呆气十足。记得有一次吴老师在电脑上投影了一个中学生奇思妙想的作文,关于他被强迫写作业而联想到世界末日,夸张的想象力让我不得不服。于是我扭过头去对永泽说:“他的想象力快赶上你了吧!”“话家”只是轻“哼”一声,对我说:“这篇作文早就有了,而且一个学生哪有那么大的威力?他一个人最多导致一个老师……(此处省略5000字)要是我愿意,我也写得出来!!!”天啊,一个作文,用得着那么较真吗?值得又发表一次长篇演讲吗?
前面总是捧着《六神磊磊读唐诗》看的那位就是我们组的“作家”千羽同学。她的作文和诗歌都大受老师夸奖。老师给予的评价是:“千羽可能是在同龄人中极其稀少看完《红楼梦》的同学,她读的书不同,写出来的文字就不同。你们现在的文字背后藏着你们走过的路,读过的书。大家要向千羽同学多多学习,多读好书。”别看她在被表扬时一言不发,好像不在乎。老师一转向黑板板书,她就开始得瑟了,眉毛向上扬起,嘴角裂开到无法形容的程度,眼睛眯成一条缝,对着我们说:“厉害不厉害?鼓掌啊!!”说她自己带头拍起掌来。鼓完掌,她又开始“谦虚”了:“低调低调,不要那么张扬!”我们瞬间无语,能“作”的“作家”才是真正的“作家”啊!
压轴的是我们的“玩家”圣豪同学。他可是了不得,对做作业的喜爱程度简直到了痴狂的境界,令人惊奇和佩服的是他总能在放学前做完作业,时间安排得十分“合理”,然后总比别人有更多的自由支配时间去大玩特玩。荣老师专属评价:“数学课上做英语,英语课上做历史,历史课上做英语,地理课上做生物,生物课上做地理。——你是不是傻?”不过他的成绩在班上却名列前茅。这种“极品”学生已不多见了,他这种学习方法也一般人学不来,至少像我这样的人是学不来的。
众志成城,正是因为“三大家”的示范引领和其它组员的共同努力,我们“小猪佩奇”组香远益清,声名日显,正阔步走向辉煌!
看小猪佩奇有感(篇2)
我有一个快乐、美满的童年,在那些有趣的日子里,珍藏着很多妙趣横生的傻事,每当我想起那些事,就会情不自禁地哈哈大笑起来。
记得那时我只有5岁,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天,妈妈带我去外公家的田里摘瓯柑。
田园里的瓯柑可真漂亮啊!像一盏盏橙色的小灯笼,在绿叶之间闪闪发光。我拿着剪刀,卖力地剪呀剪,可是我个子太矮了,就是剪不下来,真是扫兴,我只好踱到一边去玩了。
这是另外一片田地,前面一圈墨绿色的浮萍吸引了我的目光,我走过去一看,咦?这下面会是什么,是一块硬邦邦的石头,还是一片软绵绵的淤泥呢?我很是好奇。
我小心翼翼地伸出一条腿,轻轻地碰了一下那片浮萍。“原来什么事也没有,看来很安全嘛!”我悬着的那颗心终于放了下来。接下来,我就勇敢地把自己的一条腿伸了过去,重重地踩了下去。“天哪!我居然陷了进去,下面果真是淤泥啊。”我一阵慌乱,边后悔自责着边想把腿抽出来,却不想一下子失去了平衡,另一只腿控制不住地也跟着踩了进去,不仅如此,身子一摇晃,两手一撑,竟摔了个狗啃泥,还吃到了两片浮萍!真是倒霉透顶,我这条腿抬抬,那条腿挪挪,可是,就是出不来。
我忙乱地挣扎着,这时妈妈跑了过来,费力地把我拉出了泥潭,直埋怨道:“浮萍的下面肯定是泥潭,你不知道吗?”我一时无语。除了变成了一个小泥人,其他倒没什么大碍,真是有惊无险呀!
小猪佩奇喜欢跳泥坑,我小时候踩过泥潭。你的童年,做过哪些傻事呢?
看小猪佩奇有感(篇3)
闲来无事,陪家里的小孩看动画片《小猪佩奇》。毕竟是给小孩子看的,几乎没有什么很复杂的故事情节,就简单的日常生活中的吃喝玩乐。
不过,看着看着,发现一个很大的感悟,那就是在教育孩子上面,西方国家和咱们大中国确实有着很大的不同。
有其中的一节剧中,故事情节是这样的,小猪佩奇家的车坏了,放到修理店修去了。但是因为佩奇一家需要出去游玩,就开了修理厂的一辆新车。
游玩的途中,小猪佩奇就问她的爸爸,新车上的这些按钮是做什么用的?小猪爸爸的回答是,你可以试试看它们是做什么用的。然后小猪佩奇就一个一个的试新车中的按钮。
就如此简单的一个故事情节,不禁让我想到了东西方教育孩子的不同。如果在我们中国,大概很多家长都会告诉孩子,不要乱动车上的东西,尤其是车子还不是自己家的时候,很是小心翼翼,什么也不让孩子去动。在我们身边,见了太多的家长,告诉自己的孩子,这个不要动,那个不要碰,坏了就不好了。
于是,孩子打小受的教育都是小心翼翼的。虽然学校里不断的告诉大家,要创新,要敢于动手。可孩子们真正可以动手的地方,又有多少呢?
而在西方国家,家长教育孩子的方式,更多的是,你可以去试试,你可以自己去看看。坏了大不了爸爸妈妈和你一起修好。
突然间好羡慕西方国家这种教育孩子的方式,让孩子从小就做到真正的去动手。长大以后,就可以真正的敢闯,敢拼,而不是担心坏了什么而受到爸爸妈妈的责备。
大概,真的是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在咱们大中国,真的就适合孩子们小心翼翼的生活。但是,我还是希望,咱们的家长,可以给孩子们多点动手的机会,少点责备。哪怕坏了什么东西,得到的也应该是鼓励,而不是责备!
精选阅读
[参考]看《红与黑》有感(精选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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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红与黑》有感(篇1)
“除了男女情恨,《红与黑》还逼真而深入地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唯利是图,政治的勾心斗角,神圣教会的黑暗坠落,贵族阶层的庸俗势力等等,这一切都说明了《红与黑》不是一本单纯的爱情小说。”这是莫雅平对《红与黑》的评价。
《红与黑》讲述的是一个平民青年于连·索莱尔一心想飞黄腾达。聪明过人的他被聘请为市长家的老师,因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不得不到贝桑松神学院学习。不久成为候爵的心腹,与拉莫尔小姐结婚,却被市长夫人告发,心甘情愿走上了断头台。
如同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莱特,一千个人眼中也有一千种《红与黑》。有人读出了政治,有人读出了爱情,我读出的却是于连在富贵中迷失的幸福。
于连总是说要飞黄腾达,要成功,可还来的却是自己被送上了刑场。他正是在盲目追求富贵中迷失了自我,走上了歧途,他为了所谓的“幸福”,不止一次地放弃了真正的幸福。他宁愿为了富贵,生活在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社会中,也不愿过平淡的清贫日子。这让我想起了苏武。苏武在单于“千金封侯”的许诺下,仍将祖国铭记于心中,将大汉镌刻在他的心灵深处。苏武被万世景仰,他的英名流芳百世。于连和苏武最大的不同就在于他们对幸福的定义有不同的理解。于连认为富贵就是幸福,苏武认为精忠报国就是幸福。我相信,总有一天,人们会像苏武一样,明白幸福的真正意义!
看《红与黑》有感(篇2)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着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看《红与黑》有感(篇3)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透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联,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这个出类拔萃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透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透过教会一途他才有期望跻身上流社会。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迅速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企图以此到达发达的目的。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私人秘书,同时勾搭上了候爵的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女玛特儿。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最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一心期望摆脱贫贱地位报复上流社会蔑视的于连,是煞费苦心,不择手段的。他明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能够完全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了解那时的生活背景,只知道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欺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应酬所有的人,如果我是他,我会很累。要自己时刻像电影里一样去扮演一个和自己内心世界异样的主角,而且要让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浸在这个主角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我真同情于连。鼓舞士气的口号
正义永远战胜邪恶,于连最终的下场是可悲的,因此待人最好多一些真诚少些虚伪。
看《红与黑》有感(篇4)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初读时,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超出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心理深度的挖掘,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呈现了主人公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于连确实是一位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的直接线索。他为他年轻的理想设计着每一步。在德•雷纳尔夫人家,于连想:“我一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可以告诉他,是爱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马蒂尔德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提高自身的价值。
但是掩卷沉思,于连的野心也无可厚非,他在这个虚伪的社会中挣扎着,妄想出人头地,实现自己的理想。然而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使他的计划漏洞百出。于连一边追求着荣誉声名这份社会的幸福标准,而在不属于他的贵族圈中打拼,渴望他人和社会的承认;一边又为他的自尊心一点点的伤害不顾一切,因侯爵的平等相待而欣喜。他自己是很矛盾的。但实际上,当他已在众多贵族中声名鹊起,获得了他梦寐以求的荣誉勋章,得到了马蒂尔德这个上流社会的最耀眼的明星的青睐时,他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有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但这些只是片刻激情而已,他更多处在一种紧张状态,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制定计划。当他对德。雷纳夫人施以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后,反而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自由和幸福的本质。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作为野心家的于连失败的理所应当,但作为一个追求幸福的热血青年,一位矛盾的反抗者,他无疑是幸运的,因为他在死之前享受到了虽短暂却最纯粹的幸福。
其实书中的反抗者不止是于连,德•雷纳尔夫人和德•拉莫尔小姐也是当时社会独特而杰出的女性。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虚荣,他们却有一个相似点: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贵族小姐追求爱情,以此来摆脱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乏味的贵族生活。当于连在狱中时,马蒂尔德为了救他放下架子拼命奔走,着实让人感动,但他心中却始终想着这份伟大的爱情将如何被后世传诵。然而于连与德•雷纳夫人重逢后,他感受到两颗心的平等独立,摆脱了心中一直缠绕着的因等级差异产生的自卑和怀疑,说出了“只有德•雷纳夫人才会真心待我的孩子”。爱情在最后才爆发出的纯朴光芒,令人感怀。
书名“红与黑”也许象征了在现实社会中遇到阻碍的两种矛盾的选择:反抗或是退避。红色是和于连一样不断树立人生目标、以不同凡响的气概进行改变命运的奋斗的反抗者;而黑色代表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的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他们本身是一对矛盾体,但在社会中共同存在。当社会有了虚伪的黑色,就会有红色的反抗者,用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
看《红与黑》有感(篇5)
抱负,一种潜藏在灵魂深处、无形却渗透有形的力量。它可以让人在绝望和失败中振作,也可以让人在成功与欢乐中沉沦。
一般有抱负的青年都比较勤奋,但是他们所走的道路并非都能到达人们所肯定的领地——走偏路的青年大有人在。法国作家斯汤达的小说《红与黑》就塑造了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于连。他将本来可能是雄心的抱负引入歧途,其奋斗之路更像一条自我毁灭之路。
徜徉《红与黑》的海洋,我对主人公于连的美丽与哀愁深有所思。于连非常聪明,可以把《圣-经》倒背如流,并以此向别人炫耀,妄想占据别人心目中一席地位,但命运总在捉弄人。他出身卑贱,仅处在微不足道的仆役地位,无论他付出多少的努力都无法填平阶级的沟壑,在那些贵人眼里,于连只不过是一个忠于效劳的佣人罢了。然而于连从不局限于自己所处的位置,他想在社会上实现自己的价值,想要得到他应该得到却让别人抢去的东西,可又无能为力,因而一直对现实充满嫉恨。
在他脑海里总显现出:“在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统治下,我将会是一名军官……”他疯狂崇拜拿破仑,梦想有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可他却不知道,拿破仑由于不甘心放弃最拿手的炮兵,结果使战场的形势迅速逆转,遭到了惨不忍睹的失败。于连排斥他人对拿破仑的讽刺诽谤,继续固执地迷信拿破仑,默守自己的“原则”,宁愿在不重要的战场上做些让步和牺牲,坦然接受次要战场上的损失和耻辱。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更好地靠近成功,才能实现他的“抱负”。然而聪明被他夸张地用在野心的扩张中,在权欲的驱使下,他像一个失去重量的人,完全丧失了人性中的真实。
书中,法国正是七月革命前夕,统治者剧烈交替的变动时代,一方面是以“红”为象征的拿破仑时代军人的荣耀;另一方面是以“黑”为象征的王权复辟的时代拥有势力之僧侣阶级的黑衣,他们左右着人们命运的轮盘。于连也置身其中,被历史的游戏所蔑视:在这个完全没有选择的时代,要么继续做一个木材商人,要么就让野心吞噬自己善良的心。其实,一个人不管他所处的地位多么的显赫或多么的卑微,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何必歧视自己的所有,为了追求心中的目标而竭尽全力,急于求成,不择手段,把自己套得那么牢固?
但,不幸的是,现实中大多数凡人都会情不自禁地像于连一样,沉溺于自己臆造的幻想中,痛苦得不能自拔,甚至“爱”上自己的痛苦,从而对他人已获得的成就虎视眈眈,嫉妒仇恨之;同时忘却自己人生努力奋斗的无限美好可能性,一心一意报复之。这些人同那个于连一样,膨胀的欲望犹如白内障,使他们双眼皆瞎,惟剩下一身蛮力,向他们想像中的敌人迸发,伤害他人更毁灭自己。
红的仍旧是红,黑的仍旧是黑。
撕开夜色的包裹,这就是生命的鲜活。
看《红与黑》有感(篇6)
小说主人公于连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在于连十九岁那年被市长聘为家庭教师,不久,和市长夫人恋爱,事情败露后被迫到神学院投靠神父。之后在教派斗争中神父失败,于连也不能继续留在那里,于连又被介绍给宫廷大臣当秘书。从此,于连打开了进入上流社会的大门。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反动会议,甘愿为贵族效劳。与此同时,于连也得到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感情,并迫使侯爵承认他们的结合。正在这时侯爵的政敌想方法让市长夫人写了一封揭发信,侯爵接到信后断然否定了自我女儿和于连的关系。于连气愤之极,枪击了市长夫人。尽管玛蒂尔德等人竭力营救,于连任被判处极刑……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及最终的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感情的描述,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近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小说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
全书最耀眼、也在文学史上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着笔于人物心灵的跟踪的手法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正是突出了于连处在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心理历程,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所以他日后能跻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在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的。他因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职责”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我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他想要拥有尊贵的地位,众人的钦羡。为此,他制造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卑鄙、虚伪的手段,这一切都使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内心还保留着真、善的一面,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陷入深深的自责。因此,他的计划又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开题报告
不难发现于连的这种幸福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的,是为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际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自我时时刻刻都处于一种紧张状态,感受不到踏实、安定,仅仅是自我告诉自我感觉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就像“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就是想紧之后就应怎样制定并实施下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暂时的满足,暂时的安慰,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迷失了自我。当他得知德·莱纳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把他历经千幸万苦打开的通往上层社会的门无情的封锁时,他想到了报复,他选取了最直接、却又最愚蠢的方法——结束了德·莱纳夫人的生命,也把自我送上了断头台。在监狱中的那段时间,使于连想了很多,他从自我禁锢的思想中解脱出来,从社会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获得了精神的自由,获得了灵魂的重生。他脱下了往日一切伪装的面具,找到了迷失的自我,也找到了最真实的幸福。他放下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应对死亡,安静的等待死后的再一次轮回。
作为一部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透过人对欲望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大概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对于书名人们以前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莱纳夫人的鲜血,“黑“是玛蒂尔德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想红色是否还能够象征于连对人生的不懈追求,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我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我存在真正好处、真正价值的生存状态吧!
在社会现实重重阻碍而又想要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取:退缩或是反抗。那些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缩者,他们享受着平庸的生活,最后却难逃社会进步被淘汰的命运。能不断地树立人生目标、决心要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显然使不欢迎虚伪的言行、卑鄙的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
我想,在人们一味的批判社会的黑暗、同情于连成为社会的牺牲品时,是不是也该想想于连的反抗精神。
我们是否也就应在“戴着脚镣跳舞”的同时,培养适合自我的“反抗精神”。
看《红与黑》有感(篇7)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红与黑读后感中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必须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能够告诉他,是感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可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异常是在他生命的最终,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我的本事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终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之后的玛蒂尔德小姐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可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我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仅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红与黑读后感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人们的帮忙,可是在最终他的摔倒也是因为女人。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可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可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进取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在人物塑造的手段上,司汤达使用了超出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心理深度的挖掘。红与黑读后感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是一首“灵魂的哲学与诗”。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红与黑读后感认为红色还能够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我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我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看《亮剑》有感(精选8篇)
不同的经历能够给我们带来不同的收获,我们可以将心中的千言万语用笔记录下来。多写心得体会能够成为一个更有思想的人,对于写心得体会你会如何动笔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看《亮剑》有感(精选8篇)”,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看《亮剑》有感【篇1】
曾经迷恋金庸先生笔下的侠之大者,为国为民;曾经沉醉于古龙先生笔下的浪子、美酒、佳人三部曲,曾经也日日夜夜地痴迷于梁羽生先生笔下的破军之势,但无论如何,我都不相信那些侠士的真实存在,那时我想,武侠只不过是成人的童话。
直到那一日、那一刻,我彻彻底底地深陷(亮剑》之中。
捧起《亮剑》,便仿若置身于一片硝烟之中。眼前黄河漫天,耳边战火轰鸣,倒下的战士,绑着红丝带的冲锋号,吐着白气的战马似乎都鲜活起来。
而《亮剑》不仅仅因它生动的画面,宏伟的描写而令我爱不释手,它所刻画的人物更吸引我去探寻,去拜读。
我喜欢李云龙,喜欢他的梁替不羁,喜欢他的男儿本色,甚至喜欢他的一口脏话。李云龙仿若塞北胡人的野马,有着粗硬的鬃毛,迷人的身姿,健硕的肌肉,更有那一种不易驯服的蛮。
我喜欢赵刚,喜欢他最初书生的执著,喜欢他无论如何不变的坚毅,更喜欢那个同李云龙一同畅饮的他。他有李白臣谓臣是洒中仙的洒脱与跋鹿,他有杜甫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尽欢颜的忧国情怀。这样一位俗而高洁又不似陶渊明无为的志士,我又怎能不为之倾倒呢,
如果说人物是一本书的调料,那么这本书所传达的精神便是主料,是真正构成这个故事的重中之重。《亮剑)为我们传达了一种精神,这种精神便是它的题目―亮剑。
面对挚友的困难,你要义不容辞地亮剑。
面对集体的生死存亡,你要毫不犹豫地亮剑。
面对国家的利益受损,你要奋不顾身地亮剑
而何时亮剑呢,兵法上说的打草惊蛇是说亮剑不可太早成语中说过犹不及是讲亮剑也不可太晚。把握时机,进攻便是最好的防守。剑拔弩张,剑锋相对还等什么?!
看《亮剑》有感【篇2】
前几天,我把《亮剑》这部电视剧看了一遍。这次的收获还真不小。
我最欣赏李云龙说的一句话:“面对强大的敌手,明知不敌对方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这句话是我感慨万分。历史证明,英雄往往以集体的形式出现。二战时期苏联一个飞行纵队涌现出20名王牌飞行员。无独有偶,苏军某部飞蛇大队涌现了21名特级战斗英雄。细细思忖,他们都具有同样的性格和气质,承传同样的优秀传统,拥有无畏的战斗意志。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他们都敢于亮剑,哪怕是剩下最后一个人,也要坚持到最后一秒。因此,大到这个团队的整体,小到团队的每个成员,都有一种豪气当头,势不可挡的爆发力和强大的凝聚力,从而铸就成这个团体万古长青的气质。
亮剑就是一种气魄。一个有魄力的,才能带领团体无惧无畏,勇往直前。魄力是面对困境是的果断抉择,是永不言败的信心,是锲而不舍的品质。魄力让敌人望而生畏,让队友充满信心。具有这种魄力的人,才是真正的战士,真正的军人,真正的,是国家、民族、团队真正的不屈的脊梁!亮剑精神讲的就是惊天骇地的气魄。敢拼刺刀,敢玩谋略,坚决夺取胜利!
亮剑精神是一种勇气。纵然是敌众我寡,纵然是身陷重围,我们也要勇往直前,毫不退缩。
亮剑精神是一种勇气敢作敢为,永不服输。是一种力量移山倒海,势不可当。是一种气魄令敌人望而生畏,令队友充满信心。把不可能变成可能。战士们面对强大的对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狭路相逢勇者胜。亮剑精神激励战士们在困难中寻找机会,绝望中创造希望。
然而,在改革开放的洪流中,这些战士们是为了什么而战斗?是为了现在崛起的我们!为了二十一世纪的我们,革命烈士抛头颅撒热血,历经沧桑,用自己的青春年华和宝贵的生命换得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又该做些什么呢?没错,我们——未来的国家栋梁,从现在开始一定要好好学习,争取扛起四化建设的重担!
让我们发愤求学,在求学路上展开一段段征程,踏向成功的彼岸吧!
看《亮剑》有感【篇3】
同志们,这是什么?这就是我们的军魂。我们进行了22年的武装斗争,从弱小逐渐走向强大,我们靠的是什么?我们靠的,就是就是这种军魂,我们靠的就是我们广大指战员的战斗意志。纵然是敌重我寡,纵然是身陷重围,但是我们敢于亮剑,我们敢于战斗到最后一个人。一句话,狭路相逢勇者胜,亮剑精神就是我们这支军队的军魂!剑锋所指,所向披靡!——摘自《亮剑》
读到这里你们应该找到答案了吧!在这段语录里,我总结是讲了两个要点:亮剑精神与团队精神。
大家可能对团队精神这个词是屡见不鲜了吧,可大家了解团体精神的真正涵义吗?现在企业管理中讲的团队精神又是什么呢?团队精神,简单来说就是大局意识、协作精神和服务精神的集中体现。团队精神的基础是尊重个人的兴趣和成就。核心是协同合作,最高境界是全体成员的向心力、凝聚力,反映的是个体利益和整体利益的统一,并进而保证组织的高效率运转。团队精神的形成并不要求团队成员牺牲自我,相反,挥洒个性、表现特长保证了成员共同完成任务目标,而明确的协作意愿和协作方式则产生了真正的内心动力。团队精神是组织文化的一部分,良好的管理可以通过合适的组织形态将每个人安排至合适的岗位,充分发挥集体的潜能。如果没有正确的管理文化,没有良好的从业心态和奉献精神,就不会有团队精神。
现在大家是不是对亮剑精神和团队精神有进一步的了解了呢?笔者个人认为,两者没有可比性,而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亮剑精神其侧重点在于个体的胆识和在遇到艰难险阻时面对困难的那种勇气,令人有一中拿起大刀向前冲的劲头;而团队精神则强调的是将个体的特长发挥到极致及个体间协同合作,增强团队全体成员的向心力、凝聚力,从而使得整个集体攻无不克,战无不胜!侧重体现的是团队的力量。
企业现在都在讲团队建设,团队对精神,笔者个人认为现在企业管理应该将亮剑精神和团队精神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常抓不懈!举个简单的例子,大家一定都听说过以五个手指头打人和将五个手指头握起来打人的故事,讲的就是手有五个手指头,把五个手指头攥紧变成拳头打人和伸展开以掌推人,造成的完全是两种不同的力度,这讲的是团队精神;我再举个例子,一个女侠客和一个彪形大汉对阵,女侠客也是将五个手指头攥紧,那么她的力度与大汉手握起来的力度相比呢?对,那肯定是大汉的力度大,可是结果是女侠客把大汉给打倒了,这是什么原因呢?这是因为女侠客先是攥紧了拳头,再者就是女侠客有将这拳头打出去的必胜信心,虽然大汉倒下的最终原因是要害受击,但如果没有前面的握拳,出拳,大汉是倒不下的,笔者陈述的是前两者的关系,那么在这个故事中的握拳那就代表着团队精神,出拳则体现的是面对强敌,毫无畏惧,敢于亮剑的精神。所以在企业的管理中这两者是同等重要,举足轻重的。
看《亮剑》有感【篇4】
电视剧《亮剑》是以主人公李云龙为主线,以坂田、楚云飞、山本、赵刚、魏大勇、旅长、孔捷等各种角色为辅,剧中展现了敌我斗智斗勇、团队中的团结与相互影响、通过斗争提高人员整体素质,表现了经过战争成长起来的,我军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伟大无畏的革命斗争精神。
在观赏电视剧《亮剑》中,给我感受颇多、颇深。
商场如战场,从今天的我来看,其中许多情节、战例,都有我们深思和学习的地方。在电视剧《亮剑》给我感悟深刻的有:
李云龙与坂田联队的激战,表现出李云龙的谋略与勇气,李云龙利用坂田联队的狂妄正面出击,李表现出了与强敌对磊,敢于亮剑的革命斗争精神,在这次较量中,李不是以单纯的牺牲精神去与强敌争斗,而是以与敌死战而后生为目的的一次较量,李提出了“狭路相逢勇者胜”的口号,给战士们指出了一个胜利的方向。李带队冲出日军的包围后,发现一个营没有冲出来,李带队调头冲回营救,让我感受到一种生死与共,战友情深的大大无畏的革命精神,正是这种爱兵如子的精神,感动了全团官兵,提升了部队的团队精神,提高了部队的凝聚力,战斗力。从一营长张大彪看到李带队冒险反回营救自己情节上我体会到他从思想上,已对李云龙又有了更深的认识,为日后的战争中生死与共,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丁伟的出场,是李的命运发生转变,上级领导对李的处分,初看时,我也为李感到委屈,但后来多次观看后,我感到:只有铁的纪律才能带出铁的队伍。
日军特种部队的出现,使部队的首长感到一种严重的挑战,这时部队首长首先想到的是李云龙,这时证明部队的领导对李云龙是认可的。也证明李云龙的领导能力是其它作战指挥员不能代替的。
看《亮剑》有感【篇5】
我怀着虔诚之心,拜读都梁创作的《亮剑》,今天读完了,心中况味一言难尽:
客观地讲,李幼斌塑造的李云龙形象非常成功,他的出口成粗,他在战场的敏锐,他的真性情,他的朴素的情感,摄人心魄。相比之下,《新亮剑》中黄志忠的表现力差了许多,赖劲十足但精气神不够,不能为了表现粗犷而故作粗犷,有些气韵是内在的,你模仿不来的!
读罢全书,我真的是感慨万千:这是一部有着较强艺术风格、具有史诗风格的战争题材悲剧小说。小说中爱国精神与英雄主义、武斗与智斗、友情与爱情交相辉映。塑造出了一个身经百战、性情暴烈、敢爱敢恨、大智大勇的铁血军人形象——李云龙。全面展示了我军在战争年代,不怕艰难、勇于拼搏的顽强作战的“亮剑”精神!
虽然斗大的字不识一升,但是李云龙绝非一介武夫。他与黄埔军校毕业生、国军高级将领楚云飞谈论对战争的看法,绝对不落下风。通过亲身体验,李云龙是这样诠释“亮剑”精神的:“古代剑客和高手狭路相逢,假定这个对手是天下第一剑客,你明知不敌该怎么办?是转身逃走还是求饶?当然不能退缩,要不你凭什么当剑客?这就对了,明知是个死,也要宝剑出鞘,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这就叫做亮剑”。
“任何一支部队都要有自己的传统。传统是什么?传统是一种性格,是一种气质。这种传统和性格是由这支部队组建时首任军事首长的性格和气质决定的。他给这支部队注入了灵魂,从此不管岁月流失、人员更迭,这支部队灵魂永在。这是什么?这就是我们的军魂!”我军通过二十二年的武装斗争,从弱小走向强大,靠的就是这种灵魂!就是我们军队指战员的亮剑精神!纵然敌众我寡,纵然深陷重围,但是我们敢于亮剑,敢于战斗到最后一人。一句话,狭路相逢勇者胜。亮剑精神,就理应是我们的魂!剑锋所指,所向披靡!
在坚苦卓绝的战争年代,亮剑精神指引者我们整个民族坚强的抵御外来的侵略,生存至今而屹立不倒。有人却认为现在是和平年代,亮剑精神可有可无。我恰恰认为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当今中国,我们太需要这种敢于向对手、向困难叫板的勇气,这种敢为人先的精神,这种敢想敢说敢做的大无畏精神了。
电视剧拍到李云龙他们上军校就戛然而止了,原作交代了之后的状况,赵刚夫妇的双双自杀,李云龙的自杀,当时中国军界政界的状况,种种等等;历史无法复制,但前人的思考值得尊重:一个人应当如何自重如何发光发热如何有益于他人,一个人如何在任何情况下保持理性的思考,一个人如何练就过人的本领。
看《亮剑》有感【篇6】
《亮剑》可以说在国内是一个知名度相当之高的小说,主要原因是根据小说翻拍的电视剧《亮剑》红遍大江南北。甚至到了家喻户晓的程度。
小说主要描写了中国三四十年代的战火和六七十年代。小说塑造了一位驰骋沙场,果断铁血的将军形象。也描写了一位小人物是如何在历史的风云际会中成长为一位优秀的将领。他又是如何在时代的潮浪中毁灭的故事。
主人公李云龙自幼出生贫寒,由母亲抚养长大,后因“黄麻暴动”而加入红军,在一次次的战斗中不断成长,经历过长征,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并在历次斗争中坚守信念,敢于向一切恶势力亮剑的高尚精神。
亮剑精神是贯穿小说的主旋律,古代剑客狭路相逢,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这是一种愚蠢,何尝不是一种勇敢呢?纵然倒在对手剑下,也是莫大的荣光。
李云龙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或者说,那个年代里,有一批李云龙这样敢于亮剑的人。他们往往不顾个人安危,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不昧着良心做事,堂堂正正做了一回人。
正是这股精神,使得他们敢于向反动的黑暗统治者亮剑,敢于向血腥残暴的侵略者亮剑,剑锋所指,皆是人心所向。
李云龙是成功的,几十年沙场生涯鲜有败绩。但同样,他的性格也造就了他的悲剧下场。他死的悲壮,如同一颗流星,划过漆黑的夜空,转瞬即逝。但同样,绚烂的光芒也照亮了大地,也照过人心。
其实,他本可以很滋润地活着,只是不需要多言,只需要保持沉默,与造反派站成一对,说不定还有机会晋升。但是,他没有。他选择了时代的反面,冒着被天下人痛骂的危险,围歼了抢占军队的造反派,用实际行动对抗潮流。坚持自我,坚持本心。
不依力而立,不恃力而行,不待生而存,不随死而忘者矣。
在那个黑白颠倒不堪回首的岁月里,尽管良知被玷污,真理被践踏,但是还有千千万万个李云龙,赵刚,田雨,田墨轩,他们在纯净的信念和坚定的信仰的指引下,在我中华悠悠几千年的先贤们的侵染之中,最后一次依然亮剑。
无论是压境强敌之暴虐,还是内部小人之倒行,都敢挺身而出,为了正义和真理,不惜肝脑涂地,血溅长虹。
落红有情,化作春泥仍哺育新苗,壮士已矣,唯剑锋不朽长留人间。
看《亮剑》有感【篇7】
逢敌必亮剑,这是我念完了都梁《亮剑》一书后,十分难以忘怀的一句话。我经常在思索那样一个难题,究竟什么是亮剑?又亮的是如何的一把剑?这把剑针对一个国家与中华民族,又有如何的实际意义与义务。
这促使我还想起了,书里的主人翁李云龙。他是一个有点草莽气场,且有一些绿林好汉味儿的角色。他尽管粗字不知好多个,以前仅仅一个普普通通的不可以再普普通通的小乡村篾匠。可是由于存活,由于内心深处的那一腔热血,那类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信心。促使他积极主动的投身于进了改革,从俩万五十里万里长征到全中国解放,他金戈铁马,整整的争霸了三十余年。
在竞技场上他一腔热血,勇往直前,将本人存亡置之度外。只求中华民族能够安定团结,只求老百姓能够过上美满幸福的生活!家家户户都能有口热饭吃,住户都能有件暖衣穿。他先抗战,后反蒋,平九洲,战北朝鲜。应对强劲的敌人,他明知道惜败,却要决然的与之抗争。即便全团倒地了,即便全团牺牲了。也终都化变成一座山,一道岭,不许对手越过这道山,翻过这一条岭来损害一方老百姓。
他以便民族气节而战,以便国之自尊而战。他以前说过,作为一名士兵,就算是死,还要阵亡在冲峰的道上。他不仅用了口头,李云龙也用了他传说中的一生的时间,保证了他曾经说过的话,并表现了中华民族铁血男的魄力。
我觉得在李云龙的身上所反映的,便是这类亮剑的精神。那是一种超级可挡的大无畏精神,那是一种公平正义始终击败不上邪惡的舍身救人精神,那是一种大家中华文化,世世代代源远流长的中华民族精神。
士兵,必须有这类亮剑的精神。
老百姓,必须有这类亮剑的精神。
我国与中华民族,更必须有这类亮剑的精神。
亮剑,亮的是一种聪慧与智谋,亮的是冤家路窄勇者胜的胆略,亮的是不屈从殖民者帝国主义想法的没想到堂堂我们中国人。
看《亮剑》有感【篇8】
亮剑是一部军事大片,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临危不惧,视死如归,主人公李云龙把自己的独立团打造成钢铁军队,每个人都英勇无敌,舍己为人,所有这一切展现在我眼前,那是多么让人激动,崇敬、悲愤、感叹的画面。
李云龙可是一个胆大包天的人物,没有他不敢做的事,但他粗中有细,为兄弟两肋插刀。最令我难忘的是魏和尚被人暗杀,更能体现出,一个钢铁军人,也是有血有肉。即使黑风寨的强盗,投靠了八路,但他也带军扫平了黑风寨,还把副团长关起来,从表面看李云龙不顾大局,但从长远看,他是为了八路军扫平了内。黑风寨那些强盗,只会吃喝玩乐,根本就是一群怕死鬼,像他们这种人,一旦被抓,就会出卖革命。所以说他是革命除害。但也可以说是为兄弟,当他默默流出眼泪,就知道,他是多么的重感情。
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战争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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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红与黑》有感【篇1】
与其说红色与黑色分别代表着“军队”与“教会”或分别象征着“拿破仑英雄时代和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与“浪帝王朝的复辟和封建社会的黑暗”,倒不如直截了当,通俗地将红色看作爱情,把黑色喻成荣誉。自然前者会更官方地诠释《红与黑》,因为这是由历史引发的结论,然后这只是其背景,一条贯穿事件发展的线索,而后者则是书中不断提及与真正内涵所在之外。
关于爱情。于连一生中两段爱情无疑是极其疯狂与用情至深的,他的情感是极其多变的。他那伟大的爱情有时胜过他一心追求的荣誉。与德?瑞那的夫人的私情,尽管他后来远赴贝藏松,后又去往巴黎与德?瑞那夫人在无联系,他总不忘回想她那美丽的眼睛与软弱的小手,以至在牢中的最后几日里满脑子都是她,他们的爱情是纯情的真挚的。而他与马蒂尔德间的恋爱又是如此不同,这就像是一段嵌在开头与结尾之间的爱情。这个女人与德?瑞那夫人一样疯狂的迷恋与深爱着于连,以至于放下自身高傲的姿态,到处位于廉谋求一条生路。于莲也曾逝掉荣耀与自身的追念向她示爱。然而爱情总会让人丧失理智,也使得于连走进囚室。
至于荣耀。于连本就出生于平民氏家,下层阶级,所幸获得较好的教育。但他有很大的抱负与决心。他很努力,也很出色,他的偶像是拿破仑,他毕生的梦想便是成为像拿破仑那般勇敢的人。在这里要说明一下,此刻的荣耀变非达官显赫这般简单而无价值,他所追求的,包括满足自己的自尊心,及赢得他人的尊重(尤其被地位高的人所尊重)。似乎有些势力,但那个社会,不愿追逐名利的人将会被看作傻子,可是费尽心思,扭曲自身人格只为课求自身利益,一个遭人唾弃。由于现实,他所呈现出的梦想是成为一名神父。他读熟读《圣经》也不过是为迎合世人,这并非他所爱。他是有思想的,相比其他同行人,他显得更独特更有作为。他确实有才。他的人生之所以如此顺利,自然少不了他人的帮助。可以说,他的人生是幸运极了的。
作品中,几乎无时无刻不透着人性的矛盾。于连的懦怯与胆小让他悔恨却正是因此使德?瑞那夫人着迷。于连一时冲动,拔剑想杀了马蒂尔德,为了使她不用在人事如此痛苦,那看是癫狂偏激与丑陋的行为,更加使玛蒂尔德坚言:于连便是他一生的挚爱。
总之,这是一本让人深陷并有所思考的书。那一次的传奇最终在头颅落地,躯体葬山洞之后被泯友,被遗忘。或许这算不上传奇,但至少,于连在面对死亡时,没有一丝畏惧,他是那么勇敢,未曾恐惧。
看《红与黑》有感【篇2】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初读时,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超出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心理深度的挖掘,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呈现了主人公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于连确实是一位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的直接线索。他为他年轻的理想设计着每一步。在德•雷纳尔夫人家,于连想:“我一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可以告诉他,是爱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马蒂尔德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提高自身的价值。
但是掩卷沉思,于连的野心也无可厚非,他在这个虚伪的社会中挣扎着,妄想出人头地,实现自己的理想。然而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使他的计划漏洞百出。于连一边追求着荣誉声名这份社会的幸福标准,而在不属于他的贵族圈中打拼,渴望他人和社会的承认;一边又为他的自尊心一点点的伤害不顾一切,因侯爵的平等相待而欣喜。他自己是很矛盾的。但实际上,当他已在众多贵族中声名鹊起,获得了他梦寐以求的荣誉勋章,得到了马蒂尔德这个上流社会的最耀眼的明星的青睐时,他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有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但这些只是片刻激情而已,他更多处在一种紧张状态,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制定计划。当他对德。雷纳夫人施以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后,反而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自由和幸福的本质。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作为野心家的于连失败的理所应当,但作为一个追求幸福的热血青年,一位矛盾的反抗者,他无疑是幸运的,因为他在死之前享受到了虽短暂却最纯粹的幸福。
其实书中的反抗者不止是于连,德•雷纳尔夫人和德•拉莫尔小姐也是当时社会独特而杰出的女性。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虚荣,他们却有一个相似点: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贵族小姐追求爱情,以此来摆脱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乏味的贵族生活。当于连在狱中时,马蒂尔德为了救他放下架子拼命奔走,着实让人感动,但他心中却始终想着这份伟大的爱情将如何被后世传诵。然而于连与德•雷纳夫人重逢后,他感受到两颗心的平等独立,摆脱了心中一直缠绕着的因等级差异产生的自卑和怀疑,说出了“只有德•雷纳夫人才会真心待我的孩子”。爱情在最后才爆发出的纯朴光芒,令人感怀。
书名“红与黑”也许象征了在现实社会中遇到阻碍的两种矛盾的选择:反抗或是退避。红色是和于连一样不断树立人生目标、以不同凡响的气概进行改变命运的奋斗的反抗者;而黑色代表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的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他们本身是一对矛盾体,但在社会中共同存在。当社会有了虚伪的黑色,就会有红色的反抗者,用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
看《红与黑》有感【篇3】
怎样,于连就在那里遇见了他初踏上社会以后的最初两个女人:女仆爱丽丝和女主人德莱纳夫人。这可是他的意外收获。他做梦也没有想到,除了教拉丁文,他还会有意外之喜。
这样一副俊美面孔的年轻家庭教师,懵懂而一尘不染的样子,在充满风尘味的上流社会当中,当然就像是刮来一阵清新的风。这个可是市长大人的疏忽。以他的阅历,他早该料到往自己家中雇来这样一个美男子当家庭教师,登堂入室,接近内眷,会对家中的母鸡们带来什么样的灾难。他却这样做了,只能说他确实愚笨,别无他法。与此相比,《蝴蝶梦》中的女人有先见之明的多。
女仆爱丽丝尽管很可爱,很纯真,但是和德莱纳夫人相比自然无法相提并论了。就好像红娘和崔莺莺,两个美女,张生眼里自然只会有崔莺莺。
德莱纳夫人真的是一个可人儿。16岁情窦未开就嫁人了,又是富家女儿,娘家的钱财、地位都在当年的市长之上,她当初也算是下嫁了。偏偏她不仅仅有良好的教育,很高的素养,天生的美貌,更兼之有温柔善良的个性,和养在深闺未谙世事的纯真。这样的女人,实属人间尤物。就是女人见了都要忍不住爱她,喜欢她,更何况男人呢?!我见了都会神魂颠倒,不用说于连这样一个俊美的家伙。
和市长这样一个半老头子相比,于连无疑是新鲜的血液,天使一般的清新。不仅爱丽丝抗拒不了,德莱纳夫人也无法抗拒。差不多第一眼就已经喜欢上了他,随后就不由自主的爱上了他。没办法,谁说女人不好色呢?!
很喜欢司汤达对德莱纳夫人的描写,十足的可爱。当德莱纳夫人感觉女仆爱丽丝打算和于连恋爱的时候,这个女人已经禁不住内心的煎熬,茶饭不思,患上了相思病。当病怏怏歪倒在床的德莱纳夫人听到女仆爱丽丝说于连拒绝了爱丽丝以后,这个可爱的夫人竟然不药而愈,马上有了胃口,想要好好的美餐一顿了!
而后,她怀着内心的那点私心被迫答应再为自己的情敌:女仆爱丽丝,去向于连游说的时候,天都知道她内心是多么不愿意。她只是应付差事,其实内心只想听到的就是于连对爱丽丝再次拒绝这一个答案。
看《红与黑》有感【篇4】
昏暗的光线在樱桃木制的轮盘上跳跃,客人所下的愉快赌注在红色和黑色间下了定论。牺牲友情抑或爱情,这次赌注该下多少金钱?人生赌场的客人在深思熟虑。是赢得最终贪图的地位和财富,还是凄惨落魄甚至人头落地,就在全部押下赌注的轮盘游戏一念之间。在时代框定的赌场背景下,我们每一个人都必须经历这场豪赌,身边所有的物事便是筹码。有人心甘情愿地参与在有输有赢的人生投资中,有人则选择逃离,更有甚者,在动荡的浪潮中,直接用自己最后一点微弱的信念和理想,对这赌场的背景时代进行了血与泪的仇视和反抗。
这个人也许就是《红与黑》中的主人公于连。法国大革命的热血涂抹了轮盘的鲜红,教会的僧袍颜色便如那块块黑色般暗藏玄机,势力猖獗。于连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站在了时代的风口浪尖,拿着自己为数不多的筹码进行人生的赌博。他地位低下,他受人歧视,他贫穷潦倒——但这些在“赌场”里不成问题,因为他有比天高的野心,这几乎就够了。于是作者司汤达便满意地叫这个英俊的年轻人开始在他笔下“赌博”。
作者躲在于连身后的黑暗角落偷偷观察,时不时又高谈阔论,让这个年轻人在自己笔下跌宕起伏。于连渴望飞黄腾达,渴望改变自己的一切,好跻身于他梦寐以求的上流社会。他在无数个多梦的漫漫黑夜里策划着自己美好的未来,他想赢,想成为自己人生的胜利者。但这恰恰是一切的开始——他赌了爱情,德瑞那夫人满足了他的自尊心,玛特尔小姐则为他换回了他最想要的社会地位。
在他心惊胆战、颤颤巍巍,连连跨过无人遵守的道德底线,赢得盆满钵满的时候,或许也是飘飘然的,但充满人性光辉的一面又让他感到痛苦不堪。他想要的太多了,作者摇头叹息,将他从人生的顶点往下一推,坠入万丈深渊,赌注灰飞烟灭,换得满盘皆输。他恼羞成怒向曾经的爱人开的那一枪,是注定,也是他身上悲剧的体现。
站在法庭上,他面容平静。“我决不是被我的同阶级的人审判,我在陪审官的席上,没有看见一个富有的农民,而只是些令人气愤的资产阶级的人。”他终于掀起了自己的轮盘,让筹码滚落在地面上发出清脆的声响。他在抗议,他在拒绝旁人对他精神的污染与扼杀。满座愕然,随即是露骨的嘲笑:是啊,谁会像丢弃生命、丢弃财富、丢弃地位去追求所谓的精神解脱?人们大声地笑了起来,玩弄着手中用无数贫苦人民的鲜血与汗水镀成的利益。
透过于连的高声反抗,我们也听见了作者的愤怒与无奈:他想即是我想。作者力透纸背,细腻传神的心理描写在与读者的心灵相通,让我们完完全全看见了那个时代,那个腐败的时代。最后对自己精神的负责,也为于连短暂的人生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于连的头颅落地即是故事最后的尾声,但现实社会中每个人的专属赌场也仍在运转。我们要坚守自己崇高的精神追求,慎重挑选人生的筹码,淡然面对每一次赌局的输赢,不甘臣服在黑暗腐败的时代的镣铐之下,才能在时代的浪潮中笑对挫折,正视自己。轮盘仍在灯光下闪闪发亮,跨越百年的红与黑至今仍色彩鲜艳。只不过,这一次的客人,就是我们自己。
看《红与黑》有感【篇5】
从于连身上能看到自己。这个偏激的少年,从小城市到大城市,带着对社会的警惕,对自身安全距离的敏感,到尝试去表现自己。他逐渐崭露头角,在贵族圈颇受宠爱,但他用蔑视权贵的高傲姿态来掩盖来自小村庄的那颗敏感偏激几近于病态的自尊。
于连的形象是鲜明的,立体的,也是亲切的,字里行间仿佛能看到一个眉目干净,身板儿挺直的瘦小男孩儿周旋于虚伪的巴黎贵族社会,桀骜不训的力量仿佛要冲出他高冷的身体,直逼读者的心灵。正事因为他的与众不同,让德莱纳夫人对他刮目相看,无法自拔地爱上他,委身于他。这时他还是个为了你理不理我而傲娇的白净男孩儿。随后到了巴黎,周旋于与玛蒂尔德的.感情循环中,他和她,一会儿骄傲一会儿自卑,谁先为爱妥协谁就输了,另一方瞬间就傲慢起来。循环好一段时间,看得读者哭笑不得。但正是作者这种详细突出的心理描写,开创了意识流小说的先端。加深了读者对男欢女爱之间博弈的共鸣。爱情,是经久不衰的话题,经得起时间的审核,也是这部经典之作影响至今的原因之一吧。
因为这本书,好好去了解了1830年之前的法国历史,梳清了历史大事件,从书中窥视出资产阶级和封建贵族阶级的激烈斗争,更能理解于连对拿破仑的崇拜感,他的斗志,他的自尊,以及他与玛蒂尔德之间爱情拉锯战的反复无常。
我无法判别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谁对于连是真爱,毕竟于连的感情来得太澎湃太激烈太受时间阶段影响,反而让我无法站在他的角度看待两位女士的感情深刻程度。只能说德莱纳夫人的爱偏向于无私,像母亲对孩子的宠爱;而玛蒂尔德的爱更像一个年轻女孩傲慢自私的爱,她也只是一个虚伪社会中的叛逆者,周围全是千篇一律令人恶心的贵族青年,她反道而行的性格让她讲目光聚焦于突然出现在她无聊世界中,那个像高岭之花的英雄少年。在她的爱中有着她对玛格丽特王后爱情故事的钦慕,所以在她和于连之间,她倾向于去扮演一个玛格丽特的形象,傲娇得令人生厌,但不乏真诚。
整部小说看的荡气回肠,因为作者的心理描写简直太细腻与直观了,将平常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心理放大放大再放大,但并不显的突兀,反而震撼人心。那种喷薄而出的情感让处于二十一世纪的新读者热泪盈眶,撕裂着不同时代的不同麻木。
看《红与黑》有感【篇6】
司汤达在小说《红与黑》中,为我们讲述1830年一个农民之子——于连——力图混入上流社会的悲情故事。小说的主题恰是以上所引述的主人公的独白,展现了拿破仑式的青年在大革命后的被压迫处境。
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中,法国很多下层青年的生命被压抑着,他们的前方没有出路,正如上层的贵族和资产者所期望的,他们最好继承父辈的温顺,服从下一代贵族与资产者的领导。
然而,受过启蒙主义熏陶的知识青年们,很清楚地看到了这一点,他们中很多都代表着下层阶级的利益,组建了自由党派反抗这些不公。可是还有另外一些,于连一样的青年,他们对自我阶级的贫穷厌倦了,受了拿破仑精神的鼓舞,幻想着传奇人生,步入了上流社会。
他们的性格中一向都有虚荣自负的成分。在上流社会中,没有出身和资本,尊严应对着威胁,是他们最脆弱的部分。于连极为重视尊严,乃至到了爱慕虚荣的地步。他在当家教之前就异常强调不与仆人一齐吃饭;他曾美滋滋地梦想过,有朝一日被介绍给巴黎的美妇人,他会用辉煌的壮举邀得她们的垂青。他在虚荣之下自视其高,认为凭自我的奋斗,一切无所不能。“他大概无时不对自我说,波拿巴,一个默默无闻又没有财产的中尉,靠他的剑做了世界的主人。这个想法给自认为极不幸的他带来安慰,又使他在欢乐的时候感到加倍的欢乐。”
这种高傲,造成了他与贵族农民自由党的矛盾,作为下层青年,他鄙视贵族的虚伪;作为上层的做客,他不屑于农民的粗俗。所以,他生活在社会的阶级之外,同时也被社会所抛弃。
同时为了维护这份尊严,他们对贵族们充满着猜忌,并没有真正地融入上流社会。猜忌在于连的感情历程中始终存在着,他猜忌德莱纳夫人对他的愚弄与玛蒂尔德对他的嘲笑,所以他与她们的感情十分曲折。
这些虚荣与自负是造成于连杯具的性格因素,然而,我们不可否认,正是这种性格之下的雄心抱负,征服了两个上流女士的芳心。玛蒂尔德与德莱纳夫人,满足着于连的虚荣;而于连,用中庸的上流男士所缺乏的活力与勇敢,给她们那干枯乏味的生活带来了生机。但从感情的方面来看,他们之间的感情具有超出世俗阻碍的勇气,合情合理;可是从世俗的方面来看,他们的行为缺乏理性的指导。对于当时的上流女士而言,于连适合做一个情人而非丈夫。直到最终的结局,于连由于德莱纳的原因被判了死刑。表面看来,是于连因为感情不慎,毁了自我的一生。但深藏的杯具根源不在于感情,而在于—正如开头所说的—上层阶级经过于连来惩罚另一个阶级的年轻人,永远地让这个阶级的年轻人灰心丧气。
我们能从《红与黑》中能得到很多方面的收益。穷人子弟看到了于连的自强不息;富人子弟看到了与下层子弟的相处之道。甚至我们也能够从中体验到恋爱的全部过程。我读于连,一方面感觉到了当时的法国处于暴风雨的前夕,革命即将来临。作者经过于连的死,其实也在证明,下层阶级混入上层阶级是自取灭亡,那么下层知识分子要么终身做奴隶,要么彻底地革命。事实上,拿破仑第二帝国就在这样的矛盾中应运而生了。此外,联想到当今中国的现状,我觉得,农村非富农子弟和城市平民阶级的子弟就有于连的影子。
看《闪闪红星》有感(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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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闪闪红星》有感(篇1)
前几天,我看了一部电影,这部电影名叫《闪闪的红星》看完这部电影后让我受益匪浅。
这部电影主要讲了在贫苦时期有一个地主非常凶暴,一位名叫潘冬子的小孩给地主干活,经常看到地主欺负百姓,于是潘冬子反对地主,最后,年纪小的潘冬子巧妙的杀死了地主,成为了一位小红军。
想到潘冬子我就自叹不如。记得那一次,哥哥带着我去找他同学玩,由于走大路太远了,而且,哥哥也没骑车子。哥哥想来想去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哥哥对我说:“走,我们爬墙过去。”听了这话,我高兴地跳起来。哥哥从别的地方找来了几块石头放在墙下,哥哥踩着石头上了墙,我也准备上墙,可是我太害怕了,踩上去就掉下来。于是我对哥哥说:“哥哥我不敢上去,要不你自己去找你同学吧,我回家吧?”哥哥听了这话对我说:“你快上来吧,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哥哥说完就让我上来,我刚才上砖头就掉下来了,哥哥从墙上跳下来,让我继续上,我又踩上砖头爬墙,哥哥在下面推着我,好不容易我才爬上去,哥哥随着就上来了,哥哥又对我说:“走,跳下去就到了。”听了这话,我的心砰砰直跳,心想:“从上往下跳,这么高,还不得摔死?”哥哥好像知道我害怕,趁我不注意的时候把我推了下去,我么么身上,哪里也没有伤到,于是哥哥领着我上了他同学家。
自从看了《闪闪的红星》这部电影后,我就变得坚强起来。《闪闪的红星》这部电影让我受益匪浅。
看《闪闪红星》有感(篇2)
最近,我读了《闪闪的红星》这一本红色经典故事,如果你喜欢看书,我,特别推荐你看一看这本爱国故事《闪闪的红星》。见文如见面,看了这本书,你一定觉得李心田爷爷是一个拥有强烈爱国情怀的人。
这本书讲的是一位贫苦人民的儿子(冬子)经过艰难险阻去寻找爸爸并成为红军的故事。文中冬子在寻找爸爸的路中,还要逃脱胡汉三、沈老板的魔爪,幸亏有宋伯伯、姚公公的帮助,才一次次不被胡汉三抓到,最后通过重重困难,不仅当上了红军,还收到了爸爸的信,大汉奸胡汉三最终被杀死,吴书记说:“他们就是秋后的蚂蚱,跳了几下,就过完了。”我觉得他说得很对。
让我印象特别深刻的是冬子在茂源米店干学徒的时候,沈老板在请胡汉三吃饭时,胡汉三认出了冬子,在敌人的盘问下,他不慌不忙,特别冷静地回答了胡汉三的问题,然后在刘来子的帮助下逃离危险的事,这里我不仅体会到冬子的机智,还体会到了刘来子和冬子之间朋友关系很好。
在这本书中,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比如“善有善报,恶看恶报,”“人要像青松一样面对敌人不变腰。”在最后一章中冬子写给爸爸的信中,有这样一句话,“我要立志做妈妈那样勇敢的,高尚的人。”这句话提醒我们,从小就要志存高远。
看《闪闪红星》有感(篇3)
在老师的推荐下,近期我读了一本红色经典书,名字叫《闪闪的红星》。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十岁多的少年潘冬子的故事。潘冬子一心想参加红军,这不仅因为他的父亲是一名光荣的红军战士,更因为他的母亲被胡汉三残杀,他要报仇的必然选择。
主力红军被迫撤离根据地时,冬子的父亲给了他一枚意义非凡的红星,那是一颗闪着光芒的红星,冬子把它当做最宝贵的物品珍藏着,一直为勇敢的潘冬子引着前进的道路。终于,冬子带着那颗红星参加了红军。当我看到这个片段时,我觉得冬子是那么机智勇敢而且坚强,而我呢天天被妈妈宠,爸爸爱,一次苦也没受过,凭这点,我比不上潘冬子。
当冬子在江边被抓壮丁后,他没有被现实吓住,而是机智地指挥其他被抓来的青年一起干掉看守,逃出生天,他的机智、勇敢让我敬佩万分啊!
当冬子隐藏在草丛中,打算与遭殃军同归于尽的时候,我内心强烈的民族自尊感与爱国激情不禁油然而起,在这个和平时代,冬子的这种视死如归的精神更值得我们牢记。毕竟,没有伟大、勇敢、冲锋陷阵的战士的.保卫,我们现在拥有的一切,将会化为乌有。
那么,我要从现在做起,在学习上、生活中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向潘冬子学习,勇于面对困难,战胜困难。掌握科学知识,成为祖国的有用人才哦!
看《闪闪红星》有感(篇4)
肖邦曾说过这样一句话:爱祖国高于一切。这句话永远我的心头,红星闪闪,放光彩;红星闪闪,暖胸怀听到这首歌,想必大家一定知道吧!潘冬子我也非常敬佩他。
潘冬子出生在一个革命家庭里,他的父亲都是共产党员,他出生以后,爸爸就参加了红军抗战去了,临走前,还送了他一个闪闪的红星。她问了妈妈,爸爸什么时候回来,妈妈说:等山上的映山红,开了花,红军就会回来了。不久后,一群坏蛋来到这里,冬子的妈妈为了掩护群众转移,在胡汉三一把火下,熊熊燃烧地火仿佛叱咤了整个乡村,越烧越大,冬子看到这一幕,伤心地流下了眼泪,并非常气愤,把所有怨和恨放在了胡汉三的身上。汉奸为了让在山上的红军不吃盐,在每一个上山口处站满了日军,当红军缺盐时,及时向村民去讨盐,上山口的日军在检查村民有没有带盐,有村民拿着竹竿,把盐放在了里面,不过被日军发现了,机灵一动的冬子,将盐水倒在了棉衣上,日军没所察觉,就放他走了。
后来,冬子和他的伙伴,来到了一个敌人经常出入的米店,做了伙计,他们发现敌人把米都偷运到目的地,便用了一字之差,冬子告诉村民,村民来到了河边,蜂拥而上,把船上的米几乎抢得一粒不剩。冬子在米店和胡汉三斗智斗勇时,胡汉三来到米店,冬子逃过了他的盘问:晚上,冬子来到了胡汉三的房间,浇上汽油,仇恨之情,油然而生,烧死了这个恶人,为妈妈报了仇,为乡情们除了眼中钉,肉中刺。最后红军将红星戴在了冬子的帽子上,当爸爸见到他时,高兴地说:冬子长高了,也长大了。冬子得意地笑了。
潘冬子那样爱国,机智,勇敢,我要向他学习那种精神,立志成才,为建设祖国而时刻准备着。
看《闪闪红星》有感(篇5)
潘冬子的源渊在于他的母亲被汉奸胡汉三杀害,这使他幼小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打击,他泪如泉涌,死去活来,这么小就失去母亲,潘冬子的心里像被一个铅块堵住了一样。这就铸就了潘冬子这个小英雄的形象,于是他决定像他的父母一样投入革命为母报仇。潘冬子的一举一动都使我的心像弓箭一样绷得紧紧的,为潘冬子的生死捏一把汗,担心潘冬子也会被胡汉三杀害。但潘冬子用自己的智慧战胜了敌人,帮助红军大队顺利通过,使红军取得了伟大的胜利。
首先,潘冬子为红军干得第一件事是为解放区运送食盐,当时解放区严重缺盐,那西恩红军头领反复考虑,最后决定让潘冬子去完成这项艰巨的任务,潘冬子不辱实命,想尽千方百计历尽千辛万苦,用智慧同敌人周旋,终于躲过了敌人的眼线,把盐顺利地送到了解放区。我的心像松紧带一样放松了一些,我很钦佩他,他教会了我勇敢、沉着与智慧。
接着,潘冬子为红军做的第二件大事是趁胡汉三午睡时,把他烧死了,促使胡汉三的兵不战自乱,红军不费一枪一炮,顺利地打败了敌人,取得了胜利。这都是潘冬子的功劳啊!我心里暗暗地想:“潘冬子这么小,竟然能为红军办大事,真是了不起,他能够同大人一样周密地计划行事,我由衷地佩服这位小英雄。
看了这部电影后,我深有感触,一个和我差不多大的一个小孩,竟然能为红军办大事,还能成为一名光荣的红军战士,而我呢,什么也不缺,总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他又是谁管呢,但我还不知足,不认真学习,总是马马虎虎,遇到难题不加思索就去问别人,我怎么也做不到他这种遇事沉着、冷静的精神,以后我要像潘冬子学
看《闪闪红星》有感(篇6)
今天,我读了《闪闪的红星》,合上书后,我的脑海中不断浮现出冬子发下的誓言:我要将所有白狗子和黄狗子消灭,为妈妈和百姓们报仇!
这个故事发生在革命后代潘冬子身上。1931年,工农红军解放了柳溪,7岁的潘冬子在父亲潘行义手术中,将麻药让给他人的行为,让冬子深受启发。3年后,红军主力被迫撤离,潘行义随部队离开,临行前,将一颗闪闪的红星给了冬子。柳溪因红军撤退又处于恐怖之中。不久,母亲成功进入党组织,但在第一个任务中壮烈牺牲,使冬子变得更加要强,在闪闪的红星照耀下,他惩治了胡汉三等,所有地主。1938年,潘冬子戴上那颗闪闪的红星踏上了新的旅程……
每当我读到冬子受到的压迫和殴打时,我不禁跃起了一颗愤怒和怜悯之心,我多么想跳入书中将可怜的冬子救出,再将那可恶的地主惩治一番。但是冬子他要比我想象中的坚强许多,“刚开始,我觉得有些痛,但想到父亲说的:它越痛,你就不能怕它,这样它就会怕你了。于是,我一声不吭,渐渐地,也就不太痛了。”冬子他那颗坚贞不屈的心,让我深受感触。
冬子受到的苦还不止这些,但他仍然勇往直前,再想想现在的我们,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还挑三拣四,一有困难就放弃,从未尝试过,就怕苦。
我们应该从现在开始多多向冬子这样的小英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