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与黑读后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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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读后(篇1)
红与黑读后感400字(篇7)
他满怀热血,一心怀念拿破仑时代凭个人奋斗取得成功的理想社会;他才华横溢,是驰骋在上流社会里的一个木匠的儿子;他野心勃勃,并把它埋藏在病态的外表下。他是于连——《红与黑》的主人公,一个散发着无限魅力的深深吸引着我的人。
他一生曲折,为了适应时代,违心的研究《圣经》,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的滚瓜烂熟,他高傲、包含着不甘,在市长家做家庭教师时,他和德·雷纳尔发生了暧昧关系,不可否认其中包含着某些真挚的感情,但却更像是一种报复心理,当他占有德·雷纳尔,德·雷纳尔求他爱她时他说:“看呀!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或许之后他包藏祸心的与玛蒂尔恋爱,证实了,他已经将爱情当做工具,成了彻底的野心家。
为了向上爬,他伤害了很多人,然而却每每在之后忏悔,他蔑视贵族阶级的庸俗,怯懦,却又羡慕地位和财富,他憎恶大资产阶级的惟利是图和虚伪,却又不得不穿上教会的黑袍。通过于连以各种行为作出的报复和反抗,作者向我们揭露了一个动乱,扭曲的社会。同时也预言了它最终的灭亡。
在他向德·瑞那夫人开枪之后,于连便成为统治阶级阴谋的牺牲品,在狱中的思考,以及自杀式的发言尤其吸引着我。
命运之轮不断转动,于连留在殷红与浓黑的挽歌中,我只是小孩子,无法理解《红与黑》里对社会深沉的批判,我只知道,再黑暗的社会,终会随风而逝,只是于连却长存我心,吸引着我,他狂,桀骜不驯,他痴,至死不渝。在斑驳着阳光的血迹里,他的一生像就是迤逦的风景。
红与黑读后(篇2)
红与黑,作为两种切实可感的色彩在整部小说中出现了多次,为思考这两种色彩的深层的象征好处和挖掘小说的主旨带给了基本信息。
红与黑,首先表现为军职和圣职的对立。于连生于拿破仑时代,呼吸过那个时代充满了刀光剑影和光荣功勋的空气,从少年时代起,就抱定了要出人头地的决心,做过无数英雄伟人的美梦,立志像拿破仑那样,凭借身佩的长剑摆脱卑微贫困的地位,年及三十立功于战场而成为显赫的将军。然而,正当他即将进入英姿勃发的年龄,时代风云变幻,拿破仑惨败于滑铁卢,被大革命推翻了的波旁王朝实现复辟,平民青年透过个人才智而飞黄腾达的道路即被堵塞。于连是那一代人——这天被称作“世纪儿”们中的典型代表。他们的梦想与追求,他们生不逢时的杯具与幻灭失落,缪塞用诗意的语言作了精彩的概括和表述:
“忧愁的一代青年,当时就生活在这个满目疮痍的世界上,所有这些孩子都是那些以自我的热血洒遍大地的人们的骨肉,他们生于战火之中,而且也是为了战争而诞生,十五年中,他们梦想着莫斯科的皑皑白雪和金字塔那儿的阳光,他们头脑中装着整个世界,他们望着大地、天空、街道和大路,但如今全都空空如也,只有他们教区里教堂的钟声在远处回荡。人们则对他们说:‘去当神父,’当孩子们说到期望、感情、权力、生活的时候,人们仍然对他们说:‘去当神父吧!’”
历史经历了一次翻天覆地的变革,对他们而言,时代与社会已是一片空虚,面前只有一条路可走:去当教士。当于连看到一个德高望重的老法官在一场无聊的纠纷中被一个小小的教士所击败,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神父就有三倍于拿破仑手下大将的收入,他聪明地觉察到,在他生活的时代务必改变策略才能实现飞黄腾达的伟大计划。他不再提起拿破仑的名字,而开始发奋攻读神学,希冀用《圣经》和《教皇论》作为自我向上攀登的垫脚石。他把对拿破仑的狂热崇拜和对帝国的缅怀、向往埋在心底,但时时于不经意间在言行举止的细枝末节上显露无遗。于连一出场就是在偷偷地阅读拿破仑的《圣赫勒拿岛回忆录》;他入世的第一步,到德?雷纳尔家任家庭教师时竟随身藏着拿破仑的头像。他不仅仅怀着在复辟王朝的统治下被视为忤逆的敌对的政治向往和异端的价值标准,还外化为自我的行为,在那个压抑他、扼杀他、挤兑他的社会里,一向神经紧绷,心理戒备,无时无刻不在准备进行战斗。而在这种战斗的心理准备中,他总是把拿破仑作为激励斗志的榜样,以拿破仑的回忆录作为汲取精神力量的源泉。
光荣与梦想和幻灭与死亡同样化身为红与黑两种色彩。于连没有宗教信仰,没有对来世的恐惧,有的只是一腔的雄心壮志和满脑子的冒险精神,生活对于他是一场残酷的搏斗,要么为荣誉、地位、财富及一切现世幸福而生,要么期望破灭粉身碎骨而死。他拒绝了朋友富凯为他带给的一条平稳的发财道路,不想过一种安稳、自足而平庸、乏味的生活,他不能让岁月消磨掉博取荣光的激-情,宁愿冒九死一生的危险去探求一条飞黄腾达的捷径。他怀揣野心在尖角嶙峋的社会里孤军奋战,却得不到命运的眷顾,最终碰得头破血流,败下阵来。失败的代价是失去生命。于连并不惧怕死亡,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刻,死亡、生存与永恒在他眼中仍是个“对于头脑发到达足以领悟的人而言”的“十分简单的问题”。在他看来,生命的全部好处在于投入为谋求个人幸福而奋斗的伟大事业,庸碌地活着实与死亡无异。当所有幻想的不可实现性在他面前骤然呈现的时候,他选取了拒绝乞求赦免,因为即便能逃脱司法的惩处而苟延残喘,命运的判决也早已把他投入了万劫不复的地狱。最后在法庭上的那段发言是他生命的绝唱。个体的生命如一颗流星,在光荣与死亡的较量中,在红与黑的交缠中,从绚烂走向毁灭。
红与黑读后(篇3)
第一次看到这本书的书名,就有一种莫名的冲动,“红与黑”?搭配后是什么颜色?渐渐地,我开始幻想……等到合上书的那一刹那,我似乎隐隐约约的明白了。红,是指一个人飞黄腾达的时候,而黑,则代表着死亡……
书中的主人公于连是一个孱弱腼腆,社会地位低下的青年人,他靠着自己的博学、聪明和坚忍不拔的毅力,利用宗教,依靠女人,也为了实现自己巨大的野心,不惜挤进了上流社会。在这期间,他认识了有孩子、有丈夫的德·瑞纳夫人,两人很快相恋,不久之后便坠入爱河。很快,德·瑞纳夫人就成为了他的情妇。后来,不幸被德·瑞纳先生发现,一气之下,把于连打发到了神学院。在那里,于连刚开始很受人瞧不起,但随着天生的聪明和机灵,出类拔萃,不仅得到了彼拉尔神甫和夏司·倍尔纳神甫两位神甫的喜欢而且得到了神学院里人的尊重。但他并不满足于此。
很快,他便被推荐当上了巴黎一个侯爵家的《圣经》课家庭教师。在那里,他又认识了玛蒂尔德——一个聪明但且高傲的女孩,两人又很快坠入爱河。在这两个女人身上,于连在期间总用不乏种种不光彩的手段。当于连自认为自己已经踏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和得到了两位女人超越阶级的爱情时,但却最终失败,被社会无情地推上了断头台。
合上书的时候,心情总觉得怪怪的,有种说不上来的感觉,脑海里一直有一个疑问?为什么,于连正在事业的最顶峰的时候,却会被社会无情的淘汰?后来,我明白了,因为他不仅仅靠的是知识,更多的是靠外界不光彩的手段,而这样的人,往往是社会选择的第一淘汰对象。
在此看来,《红与黑》这本书中故事的结局也无疑是凄美的。于连死之前,曾要求德·瑞纳夫人发誓活下去,好照料玛蒂尔德的孩子,这说明于连也是一个有心人。于连死后,德·瑞纳夫人也忠于她的诺言,但是,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她也抱吻着她的孩子离开了人世,这也说明德·瑞纳夫人是如此的爱于连。
现在想想,这又何尝不是一个爱情悲剧呢?它,再次从反面告诉了人们——这个社会,是一个花花绿绿、充满爱情与陷阱的社会。
红与黑读后(篇4)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代表作。主角于连是一个身份卑微的农民的儿子,通过自己两个女人跻身上流社会,而最终却被陷害成为了阶级斗争的牺牲品。
对于于连,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可以说他是个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小人物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认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每每在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真正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司汤达在写完《红与黑》后认为在五十年后才会有读者。我们读完后也禁不住问自己,我们是不是那少数的真正为自己而幸福的人?
红与黑读后(篇5)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最具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至皇帝首相,下至三教九流、平民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进行了真实而生动的描绘。
主人公“于连·索莱尔”,一个出生农村家庭但却才华横溢的青年。他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仑时代沸腾的生活,渴望通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极端反民族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似乎已看到这条路尽头的两堵坚实的墙,阻隔着他未来光明前途的那堵墙。只有通过教会一途才有希望跻身上流社会。他是成功的,是勇敢的,但也是可悲的。有些事也会因人们的自身性格而异。他是值得可惜、惋惜的。
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是军队,黑则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市长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与不屑,找到迅速将他们踩在脚下的捷径,也使于连得到了市长夫人的欢心与青睐,成为了她的情夫。因此进了修道院学习,企图以此达到最终目的。后到巴黎,有幸成为了德·拉·木尔侯爵的私人秘书,同时有勾搭上了侯爵的女儿玛特。正准备与玛特结婚,飞黄腾达,市长夫人因嫉妒,给侯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信,虽说是迫不得已的,但这封信却使于连被送上了断头台。
于连明明崇拜拿破仑,却要当众羞辱拿破仑;明明不信神灵,却把《圣经》读得滚瓜烂熟,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蒙蔽自己真实的内心。这非但不会达成自己的目的,反而会害了自己。
不仅表现了于连一生的无尽坎坷与虚假的面孔,更是为了告诉我们——要在社会上立足并站稳脚跟,不只是需要才华,更需要的是最重要的真诚。像小狗们对我们人类的依赖、信任。请多一些真诚,少一点虚伪吧,也许这是打开新世界的大门;请多一些真诚,少一点虚伪吧,也许这是解开纠纷的友谊;请多一些真诚,少一点虚伪吧,也许这是打开心结、心锁的那把重要的钥匙……
人,一定要活得真实。虽然拥揽那份真实,是何等不易。笑,未必开心;点头,也未必满意。可我们却不惜背弃诚实去营造一种公认的随和。世俗往事,我们无以超拔;物役累重,我们不忍减缓。我们用傲然来掩饰内心的卑微,用强蛮来蒙蔽意志的脆弱。在不知不觉中,行为就这样被判真意。无论随意还是故意。因此,我们活着会有一种败北的失意,大概是由于灵魂陷入困境。并不是因为我们没有更好地活,而是因为我们没有原原本本地、实实在在地活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