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虎娃金叶子》有感范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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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虎娃金叶子》有感范文 篇1
在这炎热的暑假,我看了很多的课外书,其中最让人感动的是有趣的动物**——《虎娃金叶子》,他是著名的动物**大王沈石溪先生写的。
《虎娃金叶子》讲述了六指头抱回了一只可爱的虎仔,并给它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金叶子”,在六指头的精心照顾下金叶子长成了一头威风凛凛的大老虎。为了感谢六个手指的养育之恩,金叶把捕获的猎物交给了孤独的六个手指。后来,金叶生下了两只可爱的幼崽。
本以为他们能够幸福快乐的生活在大森林之中,可是当地有个古老的风俗,认为六指头生有六个手指,是琵琶鬼的化身,要把六指头用大火烧死。
最让我感动的是金叶救六指的情景:金叶冲进火堆,笨拙地用嘴解开六指。这时,寨子里的人朝金叶开枪。只剩下一点点力气,金叶最后一次拥抱了六个手指,用独特的语言告诉金叶:
“不要管我了,带上我的孩子们马上逃!快!”
在沈老师的书里,勇敢的金叶让我感动,但在我们身边,有许多勇敢的叔叔阿姨,人们尊敬。
最美妈妈吴菊萍:在上班的路上,她看到一个孩子从楼上摔下来。她冲下楼,用脆弱的双手抓住了小生命倒下的瞬间。这名两岁女孩获救,吴的母亲左臂多处骨折。
“这是本能,是一个母亲应该做的事情。”多么朴实的一句话。
最美车手吴斌:当一块铁像一个壳,它击中他的腹部和手臂。吴斌大叔强忍剧痛,缓缓停车,让24名乘客安全,但他自己却因伤势过重而死。
我们虽然做不了英雄,但我们可以象金叶子学***感恩,用我们的爱心,尽自己的能力去帮助需要帮助人们,“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读《虎娃金叶子》有感范文 篇2
一个孩子出生在一个爱伲族的小村寨。他长着那第六根手指。阿伊伲族有一个古老的习俗。所有双胞胎和六指婴儿都被视为琵琶鬼的化身。他们应该被火灰杀死。阿妈舍不得他被灸死灸抱他进了深山老林。
这个人就叫六指头。他打猎时收养了一只母老虎。我觉得它的皮毛像一片金叶。它叫金叶。
六个手指为了保护金叶免受金雕的伤害,他们不得不努力爬到山顶杀死金雕。金叶叶、六指被大象包围时获救。
金叶与短尾公虎交配后,公虎自私地将金叶赶走。后来,六指头被女巫抓住要烧死,金叶子在千钧一发之际赶到,救出了六指头,可自己却被枪给打死了……故事一环扣一环,十分感人。
读完这本书我很感动。我无法想象老虎有如此深厚的友谊和如此普遍的人性。老虎在人们心中都是凶猛,恐怖的一面。可是我在金叶子身上看到了对主人的温顺,忠诚,乖巧。
简直就是增大版的猫咪一样。
它对六指头的口哨随叫随到,听从主任的叫唤,从不耍小性子。
人与动物的友谊就是这样。比亲戚更亲密。我愿意为你赴汤蹈火。思想在动物面前烟消云散,人类常常犯自大的错误。人类根深蒂固的偏见总是任为自己是高等生物,动物是低等生物,动物是任人摆布的动物。
人类是地球上进化最快的一种动物,可追根究底人还是由动物进化来的,地球存在生命已有数亿年历史,人类的文明史不过几千年,人类这种动物在进化前曾经过漫长的动物阶段,动物的本能动物的本性在人类身上根深蒂固,不可能在几千年短暂的进化中就把数亿年养成的动物性荡涤干净。
我非常喜欢看动物,尤其是这个。我的家人一定要来看!
读《虎娃金叶子》有感
我读了一篇十分有趣的书,叫《虎娃金叶子》,本文主要讲了一个叫六指头的人,他打猎时收养了一只母老虎。因为它的皮毛像一片金叶,所以被命名为六指金叶。
六个手指为了保护金叶免受金雕的伤害,他们不得不努力爬到山顶杀死金雕。金叶子也在六指头被大象群体围困时救出了六指头。
金叶子与一只短尾巴雄虎交配后因雄虎生性自私又把金叶子赶走了。后来,六指头被女巫抓住要烧死,金叶子在千钧一发之际赶到,救出了六指头,可自己却被枪给打死了……故事一环扣一环,十分感人。
读完这本书我很感动。我无法想象老虎有如此深厚的友谊和如此普遍的人性。老虎在人们心中都是凶猛,恐怖的一面。但我在金叶看到了主人的温顺、忠诚和聪明,就像放大版的猫一样。
《虎娃金叶子》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的《虎宝宝金叶》。它主要说有一个人叫六指,因为他有一个以上的手指。他出生的地方不可能有双胞胎和六指婴儿。有一条定律被认为是琵琶鬼,被烧死。他阿妈连夜抱他逃走到深山老林。有一次我打猎的时候,无意中杀了一只老虎,发现了一只小老虎。
喂养它,把它视为孩子。从此生活……金叶子长大后帮他捕猎。他非常喜爱金叶子。
有一次捕猎时,六指头被坏人威胁,没办法只好交出金叶子。后来,他冒着生命危险救了金叶读完这本书。
我非常喜欢这只可爱的老虎——金叶子。
虎娃金叶子读后感
《虎娃金叶子》这本书讲了一个人与动物情感真挚的故事:主人公“六指头”无意间捡到了一只小老虎,并让她做了女儿,取名“金叶子”。“六指头”为金叶子的长大,幸福做了许多事,每一天他都要冒着各种危险出去捕猎,还要到悬崖与威胁金叶子生命危险的金雕,决一死战。
另一次,金叶被拿走了。他不顾一切地想挽救这片金叶。而金叶子也曾多次救过六指头,一只老虎,就是这么一只老虎,一只普普通通的老虎,三番五次救六指头于危险之中,在六指头被象群包围,金叶子吸引大象,六指头得救。,当六指头被村长抓走,金叶子为了救六指头,甚至连生命都不顾,被子弹打死。
我不想说这只老虎有多伟大。我只知道它是一只只有人性的老虎。只要我们人类不伤害它们,不爱它们,它们也会善待我们。做人呢,也是如此,只要我们助人为乐,帮忙别人,别人也会来帮忙我们。
《虎娃金叶子》读后感
有人喜欢看奇幻的科幻**,有人喜欢看搞笑的校园,但我喜欢看沈石诗写的动物。那本《虎娃爱金叶子》更让我爱不释手。
在爱尼族的一个名叫朗克的小村庄里,人们迷信地认为,每一个有双胞胎或六个手指的婴儿都被视为琵琶鬼,会把血带到寨子里烧死。六指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出生的——他的右手有少量的手指,人们想把他烧了,他妈妈带他隐居在山上的一个葫芦洞里,她教了六指打猎,怎么生活。20岁时,阿妈过世了,六指头自己生活,在一次打猎的时候,他无意中捡到了一只虎娃,取名叫金叶子,金叶子是唯一不嫌弃六指头的人,六指头把它当作女儿来养,仿佛金叶子就是六指头的亲生女儿。
金叶长大了,成了六指拍档,和他一齐打猎,一齐玩耍。但有一天,金叶留下了六个手指,就像一个女儿离开了父亲独自生活一样。金叶在外面历经千辛万苦,想到了家,想到了六个指头,于是又回到了六个指头。
回来不久,他生了一对孩子,蒲公英和绣球花。但是好景不长,金叶子和六指头被一个叫莫爷的人发现了,他威胁六指头交出金叶子,不然就把他有六个指头的事告诉其他人。六指被莫爷抓住,金叶不顾性命救了六指。
六个手指回来了,但金叶再也没有回来
这天,谁看了这个故事不感动呢?人们说动物是没有感情的,可我却说,动物有感情,甚至比人都还要有情义。六指头辛辛苦苦把金叶子养大,金叶子用自己的生命回报了他。
爸爸妈妈辛辛苦苦把我们养大,为我们付出多少,而回报只是一声骂,一个白眼吗?或许,一声问候,一个拥抱,一个眼神,区区一个动作,对于爸爸妈妈来说,已经是巨大的满足了。我们想过爸爸妈妈对我们的付出,哪声声亲切的问候,还被我们看成烦人的唠叨。
难道我们连动物都不如?金叶子都会报答父母,难道我们不会?所以,我们要孝敬父母,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来报答父母的爱。
行动起来吧,父母的爱是世界上最美的爱。
读《虎娃金叶子》有感方茹
《虎娃金叶子》是一本动物**,作者是沈石溪,沈石溪是一个动物**大王,他原名沈一鸣,1952年出生于上海,祖籍在浙江慈溪。
这本书里最让我惊险的就是主人公六指头看见大象的葬礼后,被大象发现了,白牙象王带领着象群追赶六指头。六指头来到一个小小的断崖面前,他爬了上去,像壁虎一样紧紧地贴着断崖。而白牙象王却从断崖后面的小山坡上去,用石头和树枝砸他。
这时,六指头发现下面有两只大象在指挥。我想:六指头会不会被硕大的石头和粗壮的树枝砸到?
他会不会被砸死?金叶子会不会来救他?一连串的问题都在我心里打转。
看到后来,金叶子的勇猛令我震惊:金叶子孤身一人抵抗一个象群,虽然第一个回合败下阵来,但是第二个回合金叶子使用了战术为六指头争取了六七分钟的逃生时间。后来六指头成功逃生。
金叶子也毫发无损,而且金叶子把象群中的一头新生乳象的鼻子和屁股咬烂了。看到这里,我很开心,因为六指头和金叶子都没有受伤。
故事里最令我担心的情节就是:金叶子怀了身孕去捕捉豪猪。大家都知道,豪猪身上长满了一根根锋利无比的刺,只有腹部是柔软的。
金叶子为了等豪猪把蜷缩的身体打开,它从早上一直等到了傍晚,他终于等不住了,一下子从草丛里窜了出来,一口咬住了豪猪的喉咙,包括刺。五根刺狠狠地扎入了金叶子的上腭。但它还是忍着疼痛吃完了整只豪猪。
我心想:它的伤口会不会发炎?会不会影响咀嚼?
又有许多问题在我脑海里回旋。
读了这本书,我边读边在质疑,因为书中的金叶子,她是那样神勇,她和六指头的感情是那样深,在这一方面恐怕我们人类也比不上。我们要像动物一样,对于人类,他们总是用自己的本能来帮助人类,是那样尽心尽责,就像**中的金叶子,她不顾自己的安危,去救六指头这个男人一样。
可是,我们人类总是那样自私。我们无尽的猎杀动物,来满足自己的一己之求。原来在非洲大草原、内蒙古大草原上都有许许多多的可爱的生灵。
但是现在却越来越少了,我希望那些偷猎者能够放下屠刀,好好保护动物,让它们有一个美好的家园,我们要善待动物,因为他们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
读《虎娃金叶子》有感
今天是星期天,我看完了《虎娃金叶子》里面有14篇故事,比如:《一山容得下多虎》,《赤斑羚搬了两次家》,《猴王宝座的争抢与谦让》,《受异性青睐的雄狐猴》……而我最喜欢第十四篇《退役军犬黄狐》。
一开始,我想:这本书不就是写了一只老虎的故事吗!有什么好看的!
所以我一直没有看,几天后,我无意翻了几页,就立刻被书中的故事吸引了过去。说了这么多,你是不是迫不及待想看呢?莫急,莫急,让我来向你介绍这本书吧!
书里的主人公六指头因为右手长出了第六只手指,所以被视为琵琶鬼,逐出村子,逃到了荒无人烟的从林中,过着“野人”的生活。读到这里,我的心里不由紧张起来,心想:六指头能克服在原始森林的重重困难,在残酷的大自然中存活下来吗?
我怀着紧张的心情看了下去,在一次捕猎中,六指头无意捡到了一只小老虎,它正准备把这只小老虎卖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发生了,这件事改变了六指头和小老虎的命运。它添了添六指头的第六只手指头,一瞬间,六指头震惊了,这只小老虎是唯一一个不嫌弃它长这第六只手指头的生物。于是六指头就把它做为自己的女儿,起名为金叶子。
当我看到金叶子和六指头一起快快乐乐的生活这,心里终于松了口气。
可是好景不长,一天,六指头和金叶子打猎时,碰到了黑衣兵,这是一群无恶不作,胆大妄为的人。使六指头被迫送回了村里,要把六指头烧死。正在熊熊大火一点一点吞噬这六指头时,说时迟,那时快,金叶子一下子越到了六指头面前,把绑着六指头的绳子抓断了,六指头抱起金叶子的幼崽,逃进了林子里,但金叶子却被黑衣兵杀害了。
我想:金叶子能克服万兽的害怕的火焰,一定是为了报答自己的救命恩人。它真是一位勇敢的女儿,更是一名伟大的母亲!
读完这本书后后,我有很多的话想对大家说。在学校里,你和很多同学一起玩耍,在家里,一个人又占了全家的爱。而六指头不一样,不但没有很多的朋友,就连自己的亲人都没有。
但他从不抱怨。有些同学还不够,哭这要这个要那个,同学们,我们要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一切,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
同学们,这本书生动有趣,还有许多个小故事让你看个够。欢迎大家去买。
《虎娃金叶子》读后感
有时,在枯燥、单调的生活中,读一本好书会是一个绚丽的点缀。《虎娃金叶子》就是这样的一本好书。
这本书讲的是:母虎金叶子与它的主人——“六指头”的故事。
这是动物**大王沈石溪的**,他似乎在写作时给这本书注入了魔力,会让人觉得自己就是主人公,让人不由自主地迷上它,让人随着故事情节哭、笑、悲、喜。
书中的六指头是一个右手长了6根指头的人。在村子里这样的人被认为是不吉祥的,一出生就要被杀死。他的妈妈带他逃走了,在深山老林里生活,当“野人”。
然而,就这样引发了感人的故事!是的,六指头的妈妈在六指头20多岁时去世的,六指头在打猎时捡到了幼虎金叶子并将其喂养大,他还把金叶子当作“女儿”呢,是金叶子陪伴六指头逃过一劫又一劫。比如:
大象的愤怒进攻是金叶子控制的。最后是莫爷杀死了要救六指头的金叶子。看到这悲惨的情节时,我十分气愤!
我恨莫爷等人的无情,夺去了一个可爱的生命。
在这本书中,我首先读懂的就是金叶子对主人的忠实感情,亲情。它本来能够在最后一次灾难中溜走,回到丛林中自由自在地生活。但是,它没有。
我明白了:人间真情永存。我们常说,要有勇气、要勇敢、要不断挑战自己、超越自己。
此刻我最后认识了“勇气”两字的可贵,也体会到了亲情。
这世上所有事物都有鲜为人知的一面,但我认识了老虎威猛之外的另一面:忠实和感恩。以后,在我的世界里,胆小将无法立足,爱憎分明、珍惜亲情将帮忙我成功。
《虎娃金叶子》读后感
自我识字起,就对沈石溪写的作品如痴如醉了,连在梦中都是**中的情节……
也不知是什么回事,我从小就对动物充满喜爱之情,看见邻居家养的“灰灰”我就忍不住想抱抱它,当它用毛绒绒的头在我手上抚蹭时,总让我有一种莫名的冲动:总是把它当作一只玩具娃娃,然后……你让我有了一种无意的莽撞……
立在阳台,看一股浓雾从断桥升起,忽隐忽现,我看见了一只虎娃,一身金色的绒毛,就像一片被秋风吹落的金叶子,这几夜让我彻夜难免的也就是你这个小家伙了。
一位农妇产下一个长有六个指头的婴儿,一出生就被人们称为“琵琶鬼”或“六指头”,由于要被村里人处死,六指头只好躲进了深山……一天夜里,六指头六指头随着母虎的脚印,找到了一只小虎。从此,这只小虎便成了六指头的女儿,并被取名:“金叶子”。
金叶子随六指头走过7个春夏秋冬,和六指头有着深厚的“亲情”……村民就抓到了六指头,他俩被送往刑场。眼看六指头就要被烧死了,金叶子奋力挣脱绳索,把六指头救下,自己却被射来的箭射穿心脏……
“没走出几步,便听到身后传来一声气势磅礴的虎啸,传来黑衣兵丁喊爹喊娘的叫声,传来好几声枪声……他抹了一把眼泪,加快脚步,在林子里飞奔着。他要尽快赶回葫芦洞,抱着蒲公英和绣球草,远走高飞,尽心照顾它们,把它们抚养大,让它们成为呼啸山林的猛虎。”
看了一遍又一遍,伤感的结局总是触动我小小的心弦,总是让我百看不厌,或许,男儿有泪不易弹,这话并不是完全正确的,你看得见我写的字,却看不见我滴在笔尖上的泪……
一只老虎,就是这么一只老虎,一只普普通通的老虎,三番五次就六指头于危险之中,甚至连生命都不顾,我不想说这只老虎有多伟大,我只知道这是一只有人性的老虎,甚至比人还要有人性。
人与动物的友谊就是这样。比亲戚更亲密。我愿意为你赴汤蹈火。思想在动物面前烟消云散,人类常常犯自大的错误。人类根深蒂固的偏见总是任为自己是高等生物,动物是低等生物,动物是任人摆布的动物。
人类是地球上进化最快的一种动物,可追根究底人还是由动物进化来的,地球存在生命已有数亿年历史,人类的文明史不过几千年,人类这种动物在进化前曾经过漫长的动物阶段,动物的本能动物的本性在人类身上根深蒂固,不可能在几千年短暂的进化中就把数亿年养成的动物性荡涤干净。
据资料显示:贪婪好色、权欲熏心、天性好斗、自私自利、妄自尊大、好逸恶劳、贪图口福、嫉妒心理,又时时产生难以抑制的冲动,驱使你去做那件事而不去做这件事,这就是行为的生物动因。
千遍万遍,动物是我们的朋友,请好好珍惜。
沈石溪说得好:“动物**之所以比其他类型的**更有吸引力,是因为这个题材最容易刺破人类文化的外壳和文明社会种种虚伪的表象,可以毫无遮掩的直接表现丑陋与美丽融于一体的原生态的生命。”
我想,这也是我喜爱动物的**的理由吧!
读《虎娃金叶子》有感范文 篇3
书籍一面启示着我的智慧和心灵,把读书视作生命今天,我看完了《虎娃金叶子》这本书,是沈石溪写的动物**之一,还增添了《银背豺守斋》、《奴隶黑猩猩》、《野狗》……。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从前有一个龙雀村,主人公是在那里出生的。为什么叫他六指头呢?因为他的右手有六个手指,那时候住在朗雀寨的人,认为双胞胎和有六个手指的人是魔鬼的化身,于是六指头与阿妈逃到了大黑山中。
几年后,他意外的捡到了一只虎娃,取名为:“金叶子”并认她做干女儿。他和金叶子相依为命,出生入死,发生了许多感人的事,女儿出嫁时依依不舍,女儿临产时又遇到了重重困境,重新回到了六指头身边,生下了“蒲公英”和“绣球草”。
在六指头被黑衣兵丁抓走后,金叶子不惜生命危险救出了六指头,自已却不幸被**中,于是六指头只好带着“蒲公英”和“绣球草”远走高飞。读了这个故事,我想在现实中,那些可敬的英雄不是为了帮助别人而牺牲自己的生命吗?他们如金叶子,得救的人如六个指头。
如谭千教师舍身救学生,爱心大使从飞,最美妈妈吴菊萍……,他们牵着手画成一个大大的爱心,他们用血肉之躯践行着对人民许下的承诺,不需要保证,是他们发自内心的感叹。帮助别人不需要回报,这才是他们对人民许下的诺言,他们放开歌喉唱起《感恩的心》,点亮了人们心中的灯,他们就像是罗盘、天上闪耀的星星和明亮的灯塔,指引着迷路的船驶回港湾。感恩的心,谢谢你,花开了,我会珍惜的
读《虎娃金叶子》有感范文 篇4
虎娃金叶子读后感(一)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虎娃金叶子》,里面的故事很感人,下面,让我来给大家说一说我的感受吧。
里面的六指头因为多处一根手指头而被别人视为琵琶鬼,六指头的阿妈为了不让六指头被火烧死,她带着六指头逃进了深山,他把六指头养大,在六指头二十岁时,阿妈被天神召唤去了,他在山谷里,捡到了一些只不老虎,取名为金叶子,六指头和金叶子相依为命,金叶子救过六指头两次,六指头救过金叶子一次,金叶子长大后生下两只小老虎,取名为蒲公英和绣球草。最后,为了救那六个手指不被烧伤,金叶死了。老虎怕火,金叶也不例外。然而,金叶为了救那六个手指变得非常勇敢和害怕火。
读完这本书,我很感动。我们也应该学习勇敢、有爱心、无畏、勇敢的牺牲精神。
虎娃金叶子读后感(二)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是大兽王沈石溪在年写的,我从中受益匪浅。
有一个叫六指的中年人。他的名字是因为他出生时有六个手指。根据当地习俗,他将被活活烧死。可他的阿妈舍不得儿子死,就带着六指头躲进了深山,六指头一天天的长大,他的阿妈也去世了。
他的阿妈去世后,六指头觉得生活越过越无聊。有一次他外出去打猎,一只大老虎向他扑来,他急忙开枪,正好打中了老虎的头,老虎一命呜呼,他发现这是一只雌虎,便四处寻找,找到了一只小老虎,他把小老虎带回家,并认小老虎为自己的女儿。
这只小老虎是一只身体金黄的雌老虎。他叫它金叶。
有了虎妞,六个手指觉得生活越幸福,就得掐时间拉屎。六指头也和金叶子经历了很多困难和危险。
为了保护金叶,六指上山与金鹰决斗,最终杀死了金鹰,但他也受了重伤。他无意间发现了大象的葬礼,被象群追杀,困在了断崖上,这时,金叶子挺身而出,不仅咬破了一头小象的鼻子和屁股,还把两头大象搞得团团转,迫使象群撤退,为六指头抢到了逃跑的机会
金叶子后来产下了两只小老虎,一雄一雌,可是山洞被坏人发现了,他们抓走了六指头,将六指头送回了村子,要把他活活烧死,火烧起来了,金叶子舍身救父,将大火压灭,但坏人手中有枪,金叶子身受重伤,却让六指头带上小老虎跑,自己与坏人搏斗,六指头没办法,只好带上两只小老虎向深山跑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动物是有感情和意义的,我们应该善待它们。
虎娃金叶子读后感(三)
一个孩子出生在一个爱伲族的小村寨。他的右手长着奇异的第六根手指。阿伊伲族有一个古老的习俗。所有双胞胎和六指婴儿都被视为琵琶鬼的化身。他们应该被火灰杀死。
阿妈舍不得他被灸死灸抱着他进入了深山老林。这个人就叫六指头。他打猎时收养了一只母老虎。
它的皮毛像一片金黄的叶子,取名金叶子。六指头为了金叶子不受金雕的伤害,费尽千辛万苦爬上山顶杀死金雕。金叶子在六指头被大象群体围困时,巧妙地运用计策,救出了六指头。
金叶与短尾公虎交配后,因公虎非常自私而被赶走。后来,这六根手指被黑衣士兵抓住了。他们要被烧死。金叶在关键时刻赶到,救出了六根手指。但他是被枪打死的,故事非常感人。
读完《虎娃金叶子》这本书,我十分感动。我真想不到老虎和人有如此深厚的情谊。老虎在人们心中都是凶猛、恐怖的一面。
但我在金叶中看到了主人的温顺、忠诚和聪明,明白了动物也有感情,它们也会知道和回报。兽的感情如此真挚。可有些人,为了利益而放弃感情。
《虎娃金叶子》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人和动物只要相依为命,互相帮助就可以过上辛福的日子
动物是我们的朋友。它们和我们住在同一片土地上。我们应该关心它们、爱护它们。没有动物,人们总是孤独的。请保护它们!
我非常喜欢看动物,尤其是这个。你一定要来看看!
虎娃金叶子读后感(四)
有时候,在枯燥单调的生活中,读一本好书可以成为一件灿烂的装饰品。《虎娃金叶子》就是这样的一本好书。
这本书讲述了母老虎的金叶和它主人的六个手指的故事。
这是动物王沈石溪。他在写作时似乎给这本书注入了魔力,让人觉得自己是主角,让人情不自禁地爱上它,让人哭笑不得,悲痛欲绝,为故事而欢欣鼓舞。
书中的六个手指是一个右手有六个手指的人。在村子里,这样的人被认为是不幸的,一出生就会被杀死。他的妈妈带他逃走了,在深山老林里生活,当野人。
然而,就这样引发了感人的故事!是的,六指头的妈妈在六指头20多岁时去世的,六指头在打猎时捡到了幼虎金叶子并将其喂养大,他还把金叶子当作女儿呢,是金叶子陪伴六指头逃过一劫又一劫。
在这本书中,我读到的第一件事就是金叶对主人的忠诚和爱戴。它本可以在上次灾难中溜走,回到丛林中自由生活。但是,它没有。
我知道了:人间真情永存。我们常说要有勇气,要勇敢,不断挑战自我,超越自我。
现在我终于意识到了勇气的价值,也意识到了亲情。
这世上所有事物都有鲜为人知的一面,但我认识了老虎威猛之外的另一面:忠实和感恩。以后,在我的世界里,胆怯是站不住脚的,爱恨分明,珍惜家人会帮助我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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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娃金叶子读书心得800字
在日常的学习或者工作中,我们会有一些心得,我们可以用文字的形式表达我们的感受。养成写心得体会的习惯可以积累总结自己的经验,优秀的心得体会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虎娃金叶子读书心得800字”,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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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似寒冬时的一缕阳光;爱似干渴时滋润心田的水;爱似酷暑时的一阵清风。是爱打开了心灵的天窗,是爱让冬天不再寒冷。
我曾拜读过高士其爷爷的科普故事,也品味过伍美珍写的校园故事。但我更喜欢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虎娃金叶子》。书中那份感人肺腑的爱,让我深深难忘!
书中的主角是一个右手有着六根手指的“琵琶鬼”。在他出生时和母亲一起逃入山中隐居。“琵琶鬼”长大成人,一次偶然,他在山中捡到了一只虎娃,并细心照料取名叫金叶子。有一次,他在偷猎时被人发现,逼迫交出金叶子。最后琵琶鬼半夜里冒险救出了金叶子。金叶子在此之后,产下了两只虎崽。还有一次,琵琶鬼在森林里遇见了象群,结果被象群追杀,幸好金叶子及时引走象群,终于捡回了一条命。最感人的是最后一次,一些恶棍正要活活烧死琵琶鬼的时候,是金叶子勇敢地扑上前去,救出了自己的主人。此时的虎娃已经中枪,倒在血泊中危在旦夕。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虎娃金叶子用尽剩余的力气,一边流泪一边嗷嗷叫了几声。这叫声仿佛是对儿女们最后的告别,这痛楚的眼神也仿佛是最后的嘱托!
故事的结局竟是如此的伤感,金叶子那英勇扑击的姿态,舍生忘死的那一幕将永远烙在我的脑海里。动物很有灵性,也温存人世间的温暖与亲情,也懂得以德报恩。
回味现实生活,人世间也不是这样的吗?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情,如今父母呕心沥血地养育我们。我们应该好好珍惜这份天地之间无与伦比的`爱。我们要懂得父母的用心良苦,回报父母给予我们的爱。无论前方的路有多么崎岖,父母始终像一盏灯照亮我们前方的路,指引我们昂首前行。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让我们怀着感恩的心,感谢父母为我们付出的点点滴滴。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都要昂首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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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光下,我轻轻地合上了面前欧·亨利写的《最后一片叶子》,脑海中还回味着刚才书中的美妙内容。
《最后一片叶子》主要讲述了一个重病在床的小女孩——琼西,总是望着窗外的一棵大树,看着一片片叶子从树上飘落,因为她认为等树叶落光时,自己也会随着这棵树死去。一位名叫贝尔门的画家知道后,便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冒雨出去在树上为琼西画了一片翠绿的叶子,这片叶子在狂风暴雨的摧残下依旧翠绿鲜艳,牢牢地长在树上。琼西为此打起了精神,病情渐渐好转。可是,老贝尔门却因为淋雨而不幸得了肺炎,医治无效去世了。
坚持信念是成功的必要条件。作为一个人,我们应该很庆幸自己可以拥有生命,庆幸自己可以来到这个世界上,因此我们应该珍惜生命,永不放弃希望,不管遇到什么挫折,都要积极向上地生活。
其次,打动我的还有贝尔门对琼西的关爱。尽管他们素不相识,但贝尔门为了重拾琼西活下去的信念,付出了自己的生命,拯救了琼西。
这让我想起了希金森说过的一句话:“有必胜信念的人才能成为战场上的胜利者”。信念是一把钢刀,它支撑着去往成功路上孤军奋战的勇士们,给予他们勇气去克服困难,用这把锋利的钢刀斩断路上的荆棘,让旅途更加顺利。
人生中,每个人都会遇到困难和挫折,关键在于自己有没有信心,能否勇敢地去面对它!老贝尔门笔下的那片绿叶正是象征着希望和生命,让我们也用勇气绘制出内心那一片永不凋落的绿叶,积极向上地面对生活吧!
[心得集锦] 读《最后一片叶子》有感(篇一)
在日常的学习或者工作中,我们会有一些心得,我们可以用文字的形式表达我们的感受。养成写心得体会的习惯可以积累总结自己的经验,心得体会应该从哪方面来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编辑的《[心得集锦] 读《最后一片叶子》有感(篇一)》,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看了欧.亨利的《最后一片叶子》,我被感动了,这篇小说的大致内容是这样的:患了肺炎的姑娘琼西把窗外墙上的常春藤叶子当作自己生命的守托。看着叶子一片片飘落,她绝望地想:等那最后一片叶子落下来,我也要去了。同样患肺炎的老画家贝尔曼知道后,在那片仅剩的叶子落下去的那晚,冒雨在墙上为琼西画上了最后一片叶子……贝尔曼老人最终与世长辞了,只留下了他“最后的杰作”——一片常春藤叶子。它根本就不是一片叶子,也不算一幅画,可它远远超过了叶子和画的含意。在整篇小说中,作者对贝尔曼的描写并不多,大都采用侧面烘托,甚至连最感人的贝尔曼画叶子的镜头都没写,但我仍可以强烈地感受到贝尔曼火一样热情的精神。。我能想象到,在那风雨交加的夜晚,老人是怎样拖着调和黄色和绿色,在墙上施展他从未施展的艺术才能,同时毫无保留地奉献了他的生命……不过,琼西的康复仅有贝尔曼画的那片叶子是不够的,还要靠她自己的力量来战胜病魔。在琼西患肺炎的时刻,医生为什么既不判她“死刑”,又不肯定她可以治愈,而说要靠她自己呢?就是因为在这生与死的抗争中,只有自己树立信心,作出努力,才能获胜。后来,琼西果然康复了。由此我想到:每个人都会遇到困难和挫折,关键看自己有没有信心,能不能去面对它,克服它。琼西也曾陷入失望的低谷,但在贝尔曼用生命换来的最后一片叶子的鼓舞下,她重新振作起来,直至康复。她是一位战胜了困难的胜利者!
《最后一片叶子》写的只是一个小故事,既没有惊天动地的情节,也没有更多华丽词藻,但它却以深奥的思想,教育了人们。
[参考]读《白鹿原》有感范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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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白鹿原》有感范文 篇1
《白鹿原》这本书所讲述的故事背景是在清末到解放那段动荡的历史中,以陕西渭南一带的白鹿村为故事发生地,细腻地反映了白姓和鹿姓两大家族祖孙三代的恩怨纷争。书中虽然以战乱的年代为历史背景,但却没有花大量篇幅去写战乱中的悲苦生活,而通过对个别人物细腻的描述体现了出来,在表现整个战争对人们生活的影响之外也表现出了大西北农村的祥和。
书中以描写白嘉轩作为开场,他娶了六房女人都不明原因死了,没有留下后代,村里人都认为白嘉轩有克妻命,女人不能给他做媳妇。白嘉轩是贯穿小说始末的线索人物,他是中国式家长、族长的典型代表,他光明磊落一生不曾做过一件见不得光的事;他老实本分,坚信自己老老实实做农活,无论是谁上台都不会为难庄稼人;他隐忍坚强,一生遇到许多坎坷,即使经历死了6房老婆以及自己悉心栽培的族长继承人堕落这样的大事,他依然能够平静面对;他公正无私,自己的儿子犯了错,他也强撑着实行家法;他仁义宽厚,对待长工鹿三如同家人一样,灾年荒月他仍然留下鹿三继续熬活;他甚至以德报怨,黑娃做土匪后让手下打折了了他一直硬挺的腰,而黑娃遇难时,他还是果断的要求儿子白孝文救黑娃。他的身上仿佛具备了所有中国传统美德,可是正如黑娃所言,他的腰板太直太硬了,以至于保守固执。他反对儿女读太多书,他从骨子里反对一切会打破《白鹿原》平静生活的事情,他一生都在努力维持白鹿村的平静与秩序,从不会被潮流冲昏头脑,但是他如同千千万万个中国式传统家长一样,无法阻挡历史的滚滚洪流。
看小说中描写的每个人物,都会感慨人生并非一帆风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白嘉轩在取到第七个老婆的时候才过上了安定的生活,他的大儿子白孝文一直被他看好做族里的继承人,却因为被他人陷害和自己立场的不坚定沦落为被人耻笑的对象,在他对生活完全绝望时他家的长工却惊醒了他,让他再次走到别人的前面,加入国民党,在看到共产党即将胜利时,又转向投靠了共产党,以至于到最后通过各种手段做了一县之长,尽管他的品性让人所不耻,可是生活就是这样,瞬息万变。二儿子白孝武似乎就平淡多了,顺了父亲的教导,成了族里的继承人,凡事都和父亲一样,稳重中有点迂腐。值得一提的是白嘉轩的小女儿,也是他的宝贝,从小被他宠坏了的白灵,他没有像他的三个哥哥那样听从父亲的教导,而是选择了自己的生活,小的时候就选择了和男孩子一样去读书,由于父亲的疼爱,她没像其她女孩子一样学习针线,而是走进了学堂,当她去了一次城里的姑妈家时,才发现外面的世界才是她想要的生活,于是又再次毅然的选择去城里上学,在接受了新思想后,她加入了国民党,但在工作中又发现了共产党才是她想要的,于是又再一次毅然弃“国”从“共”,与此同时,她的恋人却与他背道而驰,为了自己的理想和信念,她放弃了自己的爱人鹿兆海,选择了和自己志同道合的鹿兆鹏,尽管到后来她成为了革命的牺牲品,但她的一生却是为自己而活,活的是那样的精彩。
通读整篇小说,给我的启示主要有以下两点:
一、只要心怀希望,一切都会好的
白鹿原上,白家兴旺过,鹿家兴旺过,但好景都不长,跌下去,又起来,起来又下去。白鹿两家三代人被命运在砧板上无情地反复敲打。我们无法预料到不幸什么时候会在什么地方降临到什么人身上,所以,自己不论什么时候,都别悲观,也别骄傲,只要对未来充满信心,坚持下去,就会看到一个不一样的自己。活得好,是祖上有德,自己运气好;活得不好,是时候没到,自己还要再加把劲儿熬一熬。人的一生漫长得很,一时得意、一时低落,千万不要把一时的状态当成永恒。对人生的态度,在困难的时候要能坚持得住,在得意的时候要沉稳得住,不要被表象迷惑。
二、每个人都值得被尊重,但也要坚守自己的原则
人之所以为人,在于人有思想,人在思想和人格上都是平等的。尊重高位的人,也尊重卑微的人。地位卑微的人,同样需要尊重,我们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每个人可能会因为财富、机会等在某些方面比其他人差一点,但是时间能改变一切。即便是打了一辈子长工的鹿三,还生出了一个将来当保安营营长的黑娃一样的儿子来。地主白嘉轩的儿子,也有卖房卖地半死不活的一天。世界是多元的,不要把人看死了,这等于自断后路。这样的后路,眼前可能不需要,等到真需要的时候,已经晚了。
小说中的朱先生读圣人书,有崇高的精神境界,立志学为好人,又不拘泥于圣人之言,在混乱不堪的世界中,既不随波逐流,也不拘泥死板,不论世事怎么变化,总能找到自己能做的事情,尽力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低调而不骄傲。管你张县长李县长,共产党还是国民党,他有他的抱负、理想与信念,成败不萦于心,不媚俗,不庸俗,光明磊落。同时,在生活面前,他有血有肉,有男人的骨气,又不失情调,这就启示我们不论身处什么世道,遇到什么样的人,都要坚守自己的原则。
读《白鹿原》有感范文 篇2
书摘:世间一切佳果珍馐都经不得牙齿的反复咀嚼,咀嚼到后来就连什么味儿也没有了:只有圣贤的书是最耐得咀嚼的,同样一句话,咀嚼一次就有一回新的体味和新的领悟,不仅不觉得味尝己尽反而觉得味道深远。——《白鹿原》
有人说,《白鹿原》是“一个民族的秘史”,读这本书会让你真切明白这句话的含义。茫茫西北平原上,起伏着跌宕又富有浓厚乡土气息的西北风情,通过描绘白、鹿两家几代人的悲喜人生,映射出整个时代的风起云涌与变换,是一部反映渭河平原甚至中国民族变迁的民族史诗。
白鹿原与世隔绝,有着自己的正义与秩序,也有着它的愚昧与斗争。但当时代的洪流席卷而来的时候,它被打破被融入到整个社会的发展背景中,仿佛海啸拍打过来毫无还手之力。
族长白嘉轩,代表的是封建家长秩序的执行者,严肃、正直、不近人情,彻底贯彻家法族规,像一座大山压在了白鹿原上,守护着封建礼教和传统秩序。
原以为白鹿原上的日子会一直循规蹈矩的过下去,但是随着辛亥革命、军阀混战、抗日战争、民族解放战争等一系列历史洪流的席卷下,白鹿原一度发生重大改变,新潮的思想一次次冲击着白鹿原上闭塞农人,催生出了白灵、鹿兆海、鹿兆鹏、白孝文、黑娃等具有一定新思想、渴望变革的力量,这些人受新时代的影响,也同时影响着新时代。
田小娥是一个受到封建礼教压迫的女性,年轻的时候被卖给年老的郭举人做为小妾,没有尊严,甚至被要求“泡阴枣”。但黑娃的出现,给了她新生。为了救黑娃,她只能用自己作为资本和谈判的筹码,“勾引”白孝文,被批判、被抛弃、被利用。“人人都垂涎她,人人都唾弃她”。
田小娥是极其悲惨的,受封建礼教的压迫,被抛弃,被利用,最终惨死。书中有一句话“女人不过是窗户糊的纸,破了就撕了,应该尽快糊上一层”,足以见得当时女子地位多么低下,受压迫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
书中黑娃极具反叛精神,反感封建礼教,年少时参加革命,兵败后又成为土匪,最后又在鹿兆鹏劝说下迷途知返加入游击队。黑娃年轻时性格直爽反叛却缺乏思考,只有最质朴的原始观念,最终在朱先生的感化下,潜心休学及时改邪归正。
读这本书收获很多,白鹿原上几代人的变迁栩栩如生的展现在眼前,感受到了人民对于土地的热爱,劳动人民的坚韧、淳朴以及人性的自私。
令我印象深刻的,不仅是时代的变迁对于社会深刻的影响,还有封建社会对女子的压迫,看完书仿佛一同见证了那段历史,使人更加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生活。
读《白鹿原》有感范文 篇3
用了整整8天时间,拜读完关中作家陈忠实先生的小说《白鹿原》。他以白鹿原上人们的生活事迹为主要线索,辅之以新中国成立前夕的社会环境,塑造出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
在看这部小说的同时,我也在网上看了电影《白鹿原》。但是,电影只是截取了小说最精彩的高潮部分,开头是白鹿原上金黄色的麦浪映入观众眼帘,最后还是以金黄色的麦浪谢幕,故事情节发展的起因、经过、结果都不得而知了。所以说,要想真正了解这部小说所蕴含的文化特色,还得仔细研读小说本身。
白嘉轩一生里引以为豪壮的就是一生里取过七房女人,这当中有着深刻的社会原因,在开头几章都进行了详细的讲述,七次婚姻的.经历,为其后来与白吴氏的婚姻生活以及在白鹿原作为族长的形象埋下了伏笔。通过与鹿子霖换地,惩戒族人黑娃(鹿兆谦)、白孝文,以及与白鹿原族人的交往经历等典型事件的描写,塑造出了白嘉轩一个刚正不阿、为人正直、严于家教、砥砺德行、德高望重、为人楷模的长者形象,这一点是除了其姐夫朱先生和冷先生之外无人能比的!他在白鹿原饱经沧桑,却能够不失威严,这是小说中人物形象最成功的塑造。
在白嘉轩人物形象的塑造中,自然而然地引入了其姐夫朱先生的事迹,通过讲学的不悦,重归故里,在白鹿书院的讲学,以及与白鹿原人民同甘共苦的经历,塑造了一个踌躇满志,精研学术,乐于助人,为人师表的长者形象,在白鹿书院他有过一时的辉煌,但是这“短暂的春天”被黑娃,鹿兆鹏以及后来白鹿原发生的种种变故所熄灭,从此他的人生也开始走下坡路,最后以白鹿书院鹿影的闪现而宣告其生命的终结。白鹿是朱先生的精神支柱!
冷先生,生长在一个医学世家,之后子承父业走上了救死扶伤的道路。但是其性格正符合了其姓氏,一个“冷”字是对其性格的高度概括,除此之外乐于助人,擅于为人处事等也是其性格的体现。
鹿子霖,和白嘉轩一样作为白鹿原族人的长者,他没有白嘉轩身上的那种沉稳厚重的底蕴,有的是阿臾奉承,见风使舵,油腔滑调,看人眼色的变色龙形象,这样形容再恰当不过了!有损族人形象的他,最终只能落得在狗蓬与牲畜同食,最后倒在床下,裤裆里黄蜡蜡的稀屎冻成了冰块,在第一场寒流来袭,宣告了其生命的终结。虽说他有过一时过错,但是也不能够把他一棒子打死,他对白鹿原的贡献功大于过,他的贡献与功劳,都是其职责所在!
此外,还塑造了一个个反对封建束缚,崇尚恋爱自由,争取婚姻自主权的人物形象(如黑娃与小娥,鹿兆鹏与白灵等的经历)。阶级斗争、党派斗争的事迹也赫然呈现
白家三子一女,原本都是白嘉轩的希望与寄托,但是种种变故,使得白嘉轩对长子白孝文的期望变为失望,最后又重新化作希望,但是这种希望仍旧是短暂的,毕竟隔了一代,代际间产生了代沟,这在任何时期都是无法调和的!白孝武没能够摆脱封建的束缚,人生道路全凭父亲给自己铺垫,这不能说是孝武的无能,而是作为封建社会里封建思想根深蒂固的影响。白灵敢做敢当,她完全不像一个女子,而是一个学识渊博,敢于革命,为革命事业奋斗终生的革命烈士,白灵的经历给白家留下了淡淡的悲哀,但是这点却给白嘉轩脸上增添了无限荣光!白孝义事迹的描写做了略写,并不是说其在小说中的地位不够重要,只是其经历不具有代表性,不能够反映当时社会环境下的社会现实生活状况。
鹿子霖家有两个儿子,长子鹿兆海小时候的事迹没有做详细的描写,后来进入国民军的事迹做了详细描写,在军队的特殊经历以及后来牺牲在战线上的事迹,这给分析鹿兆海的人物形象的读者留下了更多的想象空间!鹿兆鹏革命经历也是冲破封建束缚的典范。
此外,要想全面把握这些主要的人物形象,还可以从白赵氏、鹿三、鹿贺氏、白吴氏、田福贤、芒儿等人物的陪衬中去细细品味!
读《白鹿原》有感范文 篇4
白鹿原上掀起了一场“风搅雪”,我从这人生百态中体味到了人生的哲理。印象最深的是白嘉轩整治族里的黄赌毒那一段,朱先生的各种奇闻异事及死后的神算,白灵的事迹以及白灵那一番慷慨激昂的话,读时泪流满面。白灵死得虽早却永垂不朽。虽然黑娃最后死了很可惜,可他性情的反转真的值得深思,如此颠簸的经历,大风大浪过后,才知道自己曾经多么不是人,所以说,只有经历了人生才能懂得什么是人生,才能过得心安理得。有些事你不回忆仿佛就是平淡的存在,回忆起来却是惊心动魄,朱先生与朱白氏,芒儿娃与,黑娃与田小娥,黑娃与高氏玉凤,兆鹏与白灵,白嘉轩与仙草等等。白家和鹿家祖先发家的故事一代代的传给他们的子孙,你有没有发现,这一切都有一个根,不管中间遭了什么变故,最终人们都会趋于稳定,坏人会死,好人也会死,但最终还是好人战胜了坏人。其实每个人的人生都有一只白鹿在指引,年轻时吸烟饮酒的人后来都为了身体戒掉了,因贪污受贿被抓入狱的高官最终都会懊悔,当人空虚孤独时就想找些文字来陶冶情操……这就是万事万物的平衡。
读《呐喊》有感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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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呐喊》有感 篇1
暑假,我看完了鲁迅写的一本书《呐喊》,这本书写了一个又一个不幸者让我最伤感的一篇是《阿Q正传》,它主要讲:一个叫阿Q的人,阿Q住在未庄的土谷祠里,阿Q有没有固定的工作,只给人们做短工,割麦,舂米,撑船等。不管谁打阿Q,他都会想:我总算被阿Q打了,这世界真不像样……便愉快的到酒店里喝了几碗酒和别人调笑一通,愉快的回到了土谷祠 。到后来,人们很少叫他工作,阿Q打听到了,一个叫小D的人抢了阿Q的工作,别人都叫他了。当阿Q遇到他时他们便打了起来不分胜败,但人们还是不叫阿Q。阿Q 偷了两个萝卜,便进城去了。当阿Q回来时,就变富裕了,这些钱都是阿Q来的。阿Q最后是被枪毙死的。
在《呐喊》这本书中,鲁迅沉痛地刻画了一个又一个“从昏睡中入死灭”的不幸者,鲁迅怀着极大的同情“哀其不幸”,又怀着急切的心情“怒其不争”。这些小说实质上是对近代中国人灵魂的伟大拷问,也是在医人之心。
读完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在近代,人们生活是那么困苦,没有社会规定,也没有法律法规,那时的人们生活的十分迷茫,不知道未来,也没有自己的理想。而现在,有了各种规定,也有了法律法规,人们十分醒悟,能知道未来,了解过去,只要努力就有光明的未来,所以我们可以快乐安心地成长。
读《呐喊》有感 篇2
今天我非常的高兴,因为我,从书店买回了一本叫《朝花夕拾呐喊》的书。一回家就兴奋地打开它,并津津有味地看着。
这本书的作者是鲁迅,看他是中国非常伟大的文学家艺术家和思想家,原名为周树人,他首次用鲁迅这个笔名创造了中国现代文化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
作者鲁迅,是多么伟大的一个中国作家啊!我非常兴奋,因为,我等会就可以亲眼瞧见中国作家写出的一本书了。一打开书,我并大开眼界:哇,鲁迅作家用的非常非常多的词语,都是惟妙惟肖地形容了这个东西。作者笔下的小时候是多么的形象生动。也让读者们懂得了鲁迅小时候的艰辛和不易。主要是讲作者艰苦却有趣的童年生活。
看完了这本书,我惊奇了起来:这本书有好多小小的事情,作者都把它写得详详细细,而且特别的有趣,好看,特别容易吸引读者,而且特别多的字词都很突出。
我依依不舍的读完了,心中还有些回味,有些生活中的事情,看了这本书后,自己才会变得坚强,才会有一个强大的内心!
读《呐喊》有感 篇3
从初中我们就开始学习鲁迅先生得作品,近段时间按重温了《呐喊》这部小说集,中学阶段我们学过里面得《孔乙己》,《朝花夕拾》、《狂人日记》《阿Q正传》等篇目,当时也就为了应付学习而读一下,根本没体会到其中得含义,现在仔细一读,才知道鲁迅先生呐喊得真谛。
《呐喊》给我们描述了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得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深层次得社会矛盾,对中国旧有制度及陈腐得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得剖析和比较彻底得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浓重得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得强烈愿望。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得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得怜惜和悲伤。他希望人们振作起来,希望清醒得中国人民能够唤醒麻木得其他民众,故而以呐喊为名。
《呐喊》都是以贫苦大众为主人公,而且不同得篇目树立得形象也不一样,都是当时社会中得典型,揭示了种种深层次得社会矛盾,对中国旧有制度及陈腐得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得剖析和比较彻底得否定。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得就是《孔乙己》一篇,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中没落知识分子得典型形象,穷困、潦倒、迂腐、麻木得孔乙己,在封建科举制度得毒害、摧残下终被封建社会所吞噬。作者抨击了国民精神得麻木和社会对苦难者得漠视,同时对腐朽得封建科举制度进行了尖锐得谴责。本篇得艺术特色在於结构严谨,先是开端,交待了环境和气氛;其次发展,介绍人物;再是高潮,即小说中心——提示了社会得冷酷无情。小说经营谋篇,工於匠心。特色之二在於以侧面描写来塑造人物性格。作品用第一人称“我”——酒店小夥计耳闻目睹得情况来写孔乙己,他得肖像刻划,对话,经历,都通过“我”得概括叙述来表现,由此塑造得人物,显得真实可信,从而把人物描绘得栩栩如生。呐喊,在这个时代,同样需要;呐喊,在这个时代,同样重要。
鲁迅先生小说里得主人公形象在我们得社会不复存在,也让先生得遗愿得以实现。我们这一代要继续努力,更好得建设祖国,把中国变成民主富强得世界大国。
读《呐喊》有感 篇4
我已经很久没有看鲁迅的书了。上一次我完整地读他的大概还是高二在语上学《祝福》的时候。这次重新拾起,心情不免有点复杂。因为我这个人素有些叛逆心理,越是被众人歌颂的伟大人物,在对他下判断时,我越是苛刻而谨慎。之前接触鲁迅,大多数是在语本上,印象中的鲁迅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社戏》、《阿长与海经》里的小少爷“迅哥儿”,或者是《风筝》里有点冷酷的兄长,或者是《藤野先生》中求学日本的留学生,又或者是以小酒保口吻写那个迂腐人“孔乙己”的小说家。
我喜欢看他的散,尤其喜欢看他写童年往事,淳朴小镇、活泼少年,一下便趣味横生,但我一直未曾领会到鲁迅的豪情与热血。
然而这次才刚看完《呐喊》的自序,我就已经觉得很亢奋,我突然意识到初中时自己还是太小了,哪里读得出这字间涌动着的一种豪情呢?说是豪情,其实也不太准确。《呐喊》自序里其实充斥着一种寂寞的悲哀,和不甘于妥协的倔强在,这种情感和茅盾的《幻灭》有点异曲同工之妙。
鲁迅是寂寞的,《呐喊》自序里“寂寞”二字出现了十次,“悲哀”二字出现了六次。他说“我在年青时做过许多梦,后大半忘却了,但自己也并不以为可惜;而我偏苦于不能全忘却,这不能全忘的一部分,到现在偏成了《呐喊》的由”。鲁迅年轻时大概也是热血激情、壮志凌云的一个青年,但悲剧在于,现实总会磨平一个人的棱角。他年轻时求学日本,一心想要学医救国,后在日堂上看到反映中国时况的影片,发现他们在围观自己的同胞被杀害时,竟然无动于衷,脸上全是一种“冷漠自私”、“麻木不仁”的表情。他在此时醒悟,即便体格再健壮,如果精神没有进步,那这个国家也是无救的。于是他弃医从,意图提倡艺运动推动先进思想观念在中国传播。奈何孤掌难鸣,他自己势单力薄,很多尝试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太多的失败,让他开始渐渐退缩,但同时,寂寞与苦涩也像“大毒蛇”一样缠住了他的灵魂,随之而的也就是,悲哀、苦闷。
《呐喊》自序里还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金心异到S会馆里找鲁迅谈话。虽然这段故事已经被我们语老师讲了无数遍,但在里这样由鲁迅本人讲出,我还是感到别样的震撼。那段铁屋子的比喻实在是太精妙了。当时的中国就好像这样一间铁屋子,没有窗户而且万难破毁,里面熟睡着的人们就是千千万万的人民群众,就是那些一直饱受压迫却浑然不自知甚至还认为这是理所应当的可悲的中国人。鲁迅心中忐忑,说如果大声叫嚷,惊醒了少数人那又怎么样呢,不过是让这些人陪我们受罪而已。金心异的回答也让人拍案叫绝。“然而几个人既然起,你不能说决没有毁坏这铁屋的希望。”是啊,不正如鲁迅所说,其实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于是他们一群人便奋起反抗,摇旗呐喊。尤其是鲁迅提到,这就是他将此书取名《呐喊》的原因,他要呐喊,让新的思想被普罗大众所听到,所接受,他要唤醒还在沉睡中的人们。
读罢自序,我深受感动。如果说受了多次失败打击的鲁迅还是一种,“寂寞鲁迅,不语婷婷日又昏”的形象的话,那再次站起呐喊的鲁迅就是一个奋起冲锋的战士。他看不得这黑暗,于是他就要撕破这黑暗。我好像看到了今何在《悟空传》的孙悟空,不问道险,勇往直前,踏碎凌霄,放肆桀骜。那个不成佛的孙悟空虽然顽劣,但敢爱敢恨、嫉恶如仇,而这才是英雄。
庆幸的是,在那样一个时代,鲁迅没有选择成为甘于寂寞的“斗战胜佛”,而是站了起,举起了他的金箍棒,与那些可怖的黑暗勇敢地战斗。红色的光,终于点亮了黑夜,然后,冲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