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国富论的读书笔记(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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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论商品价格构成
1.商品价格构成(地租,劳动工资,资本利润)
2.商品复杂度精细度越高,地租未必高,但是劳动工资一般变高,因为要求的劳动更复杂,资本利润也变高,因为投资越大了,同样的利润率,资本基数大时,利润自然大。概括,产业链顶端上,劳动工资高,资本利润也搞,地租不一定。手机为例,零部件的价格,包含工资和利润,而成品里,则需要支付零部件价格中的资本利润和工资部分。
3.微观和宏观的不同视角(经济学家眼中的三类人)
单个商品来说,其价格包含地租,利润,工资。从整个国家来看,国家全年年产物的总商品的总价格,以地租,工资,利润三种方式分配给民间的人群。基于此,角色划分,按照收入来源不同,人可以分为以地租获得收入,以工资获得收入,以资本获得收入三类。所有的收入都是间接或者直接来源于其中几个部分。
第7章 商品的自然价格和市场价格
1.何为市场价格和自然价格
自然价格——构成商品价格的工资和利润的普通率,普通率由社会发展情况和商品用途决定,构成商品价格的地租的普通率,地租普通率由地租一般情况和土地独特用途决定。
2.什么决定了市场价格
决定商品市场价格的是,商品的供应量和商品有效需求量的比例,有效需求不是绝对需求,一个乞丐也有购车的需求,但不是有效需求,有效需求是愿意购买而且不购买到就罢休。只有存在,有效需求,企业才可能把消费者兜里的钱表为企业账号上的钱。
对于市场价格,有效需求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
影响商品市场价格的浮动大小的因素
当商品的年产量变化大时,商场价格变化较大
当商量的年产量变化小时,商品价格变化较小
3.市场价格何时高于自然价格
当供应量小于有效需求量,那么竞争在需求方展开,市场价格就会高于自然价格
比如垄断,比如控制供应量,都是赢得高利润的方式。[工作总结之家 dg15.com]
4.市场价何时低于自然价格
当供应量大于有效需求量,那么竞争在供应方展开,市场价格就是低于自然价格
4.市场中看不见的手
市场价格总是向着自然价格靠近。。
商品市场价格变化,主要影响工资和利润,对于地租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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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富论》的感悟1500字模板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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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富论》的感悟 篇1
1999年11月20日6时30分6秒,在朦胧的烟雾中,在千万同胞的期待中,我国的第一艘宇宙飞船终于成功发射。中国,这个历史悠久的国家又向未来近了一步,也更向科技发展的新时代更近了一步。
14年后的一天,我正坐在舒服的沙发上,专心致志的看着手中的这本《国富论》,竟情不自禁地把它与祖国的复兴之路结合起来。
《国富论》是苏格兰经济学家,哲学家亚当斯密的一本专着。这本专着共为五卷。它从国富的源泉──劳动,说到增进劳动生产力的手段──分工,因分工而起交换,论及作为交换媒介的货币,再探究商品的价格,以及价格构成的成分──工资,地租和利润。书中总结了近代初期各国资本主义发展的经验,批判吸收了当时的重要经济理论,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运程做了系统的描述,它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方面,起了重大的作用。
从《国富论》中文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自由主义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也是十分重大的。在我国的今天,脱离了计划经济也不过三十年,与英国将近三百年的自由经济意识还无法相比,东部开放的海城市还好,西部地区则明显的体现出落后,不但经济落后,思想也落后,表现命令不到绝对不作为的慵懒心态,与沿海开放区的那种创新思想大相径庭,这也是西部发展不起来的主要原因。所以思想不自由,不主动,就会落后。
有人认为中国是一个难以创新的国家,可是少年强,国则强,少年弱,国则弱。中国没有因为别人的评论而放弃自己的梦想,从来没有放弃过追梦。因为它深信,只要努力,就会成功,只要不放弃自己的信仰,就会成功。就算失败了也要再爬起来,因为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梦。就好像每个人都可以仰望星空,心光洒在每个人的脸上照亮更加丰沛的人生,也照亮更加灿烂的中国。
《国富论》的感悟 篇2
《国富论》,全称《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是亚当斯密,经济学之父的经典代表作。这本书的初版为1776年版本,它能够和当时美国的《独立宣言》被后人视为1776年发表的两个最重要的文本,可见其历史价值之高。而我读后也受益匪浅。
《国富论》被称为经济学中最重要的著作,是市场经济的圣经。读过本书之后,我认为此说法有其道理所在。随着历史的发展,人类不断进入新的历史时期,人们看问题的角度也在更新。很多经济学著作或者说经济学原理不能接受不同历史时期的检验的原因很大一部分在与其历史局限性,即它只适用于一定条件下的经济状况。而《国富论》不同,《国富论》分析揭示的是经济学的本质,是从事经济的社会中的人的本质,而人的活动的本质、心理是不随时代的变迁而改变的,或是说,没有重大改变的,即都是追求自身的利益最大化。因此,亚当斯密的观点无论是对于早期还是现期的社会都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与借鉴意义。其许多观点也亦被当今人们奉为经济学中的定理。
《国富论》中最具精华的理论,我认为,即是看不见的手的原理。斯密从人的利己的本性出发,论述了利己主义的利益观。他认为,每一个人行为的动机主要是在于利己,求得自己的利益。利己心是人类一切经济行为的推动力。人们在经济活动中追求效益最大化,整个社会就在不同的个人实现自己的效益最大化过程中实现社会的效益最大化,即社会福利。因此,他认为,利己心并不是值得反对或摒弃的,自私有利于社会福利。然而,斯密在所著另一本书《道德情操论》中从人具有同情心出发,论述了利他主义的伦理观。这看似矛盾的观点恰恰揭示了斯密矛盾的内心世界,在我看来,也揭示了经济活动中人们矛盾的内心世界。人们一方面追求效益的最大化,一方面又逃脱不了自身的伦理观、社会观。经济实际上是利己性与利他性结合起来完整的人的活动,是人们追求自身来自物质与精神整体的效益的最大化。这只看不见的手引导市场实现每个人的最大效益,并实现共同福利。
其次,斯密在书中提到了分工。他认为分工可以带来很多好处,分工是提高生产率的关键。社会中从事经济活动的每个人必然有不是自己专长的方面,如果每个人都自给自足,那么带来的将是低效率的生产。分工使每个人都从事自己最擅长的一方面,分工促进生产的专业化。通过分工,社会资源能够被最有效的利用方式所利用;通过分工,每个人的生活状况都将变得更好。
正因为如此,斯密反对殖民地政策,主张自由贸易。他认为,殖民地国家大多实行重商主义政策,而这对于殖民地及其统治国双方都是有害无益的。殖民地国家在殖民地造成的经济垄断不仅使殖民地财富与资源大量外流,也阻碍了殖民地生产力的发展,制约了其分工的专业化进程;统治国亦未在其与殖民国交易的过程中取得分工的好处,从而带来两国整体效益的无谓损失。斯密也主张自由放任,他强调,只有对内对外的商业不受任何限制,才能使一个国家得到充分的发展和繁荣。自由竞争促使资源向实现其效用最大化的方向流动,因而,他反对各种公司的垄断,因为垄断同样能带来低效率的生产。私密将此理论向更深一步扩展,主张国家与国家之间应像个人与个人之间一样实行分工,即主张自由贸易。此观点,无论是后来的绝对分工理论,还是相对分工理论,都证明了其正确性所在。
基于此,斯密在书中对政府存在的意义提出了自己的观点,确切地说,他对政府的职责规定得相当具体。他认为,政府的主要任务在于:保护社会免遭其他社会之暴力入侵;尽可能地保护每个社会成员免受其他社会成员之不正义的压迫;建立和维护特定的社会公共工程和公共制度。总结起来,即:对外抵御敌国,对内执行司法;政府的另外一个重要职责是创建并经营某些公共工程,这也就是我们现在称之为公共事业的各种设施。特别地,他反对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主张自由放任。
此外,《国富论》中也提到了教育的重要,提倡政府推动教育的发展。亚当斯密指出,在自由国家,政府安定主要依靠有力的舆论,而这与公民的受教育程度有关。公众教育程度越高,受教育者越多,越有公正判断的能力。
从《国富论》初版出版到今天已经两百多年了,然而,《国富论》中许多观点对于今天的社会经济活动都仍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首先,承认人在经济活动中的利己性是搞市场经济的前提。人是利己的这一人性假设被认定为是研究、从事经济学的第一块基石。书中指出,计划经济对人性的假设不符合真实的人性,而在这个错误的人性假设基础上的理论和实践也必然是错误的。人在经济活动中的利己性本来就是不言而喻的,就像买东西的人都希望买尽量便宜和好的东西,而卖东西的人都希望东西卖得价钱高一些一样自然。只有承认这个不变的定律,才能站在正确的角度上研究经济学。
其次,亚当斯密主张分工,提倡分工的好处。这在当今社会也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分工促使专业化,分工让每个人更有效率的生产,然而我认为,在现实生活中,社会资源不会像书中前提假设的那样可以完全自由流动,即使可以,自由流动达到的社会生产状态也未必是人们最期望的,因为人们存在自身的偏好。无论是国家与国家之间,或是一国之内地区与地区之间,或是一个地区内企业与企业之间,政府或生产商出于某种长远的考虑或额外的目的会暂时采取一些违反经济基本原理的措施,例如贸易保护以扶植特殊产业等。分工对于整个社会、整个国家来说或许是合意的,但如果人为的将利益区域化,分工、自由贸易就不一定是最可取得了。
最后,亚当斯密对于政府所论述的其作用今天仍被大多数人所认可,但今天,更多的人认为市场、经济的发展也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与适时监管。市场的作用是有限的,同时,斯密在书中将经济活动的前提过于理想化与简单化,而这些假设在现实社会中并不存在,或者说很难存在。因此基于其上的政府理论也有待完善与修改。
总之,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即使在今天,大到国家、小到个人都对我们从事经济活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迄今为止,经济学领域的主流经济学都是建立在《国富论》的基础之上的。
《国富论》的感悟 篇3
每个国家成员的劳动都是为本国国民带给生活所需的必需品和便利品,或者是用这部分产品换取外国的必需品和便利品。影响一国成员数量多少的原因,也就是说劳动带给的必需品和便利品数量的多少的原因。斯密说有两个:一个是劳动者劳动技能的熟练,也就是此刻所说的生产力,一个就是从事有用劳动和无用劳动的比例。相对这两点,第一点的影响更大,正因在历史的长河中,有很多礼貌未开化的种族中,人民有时候务必抛弃或者杀死其中的老弱病残,以保证种族的延续;在许多礼貌开化的社会中,总是有许多从事无用的劳动的人,比如古代的官员和军队!
劳动分工使得同样数量的人,生产的商品大大增加。这要归因于三种状况:第一,每一个工人只从事一种工作,能提高劳动熟练程度;第二,节约了从一种工作转换到另一种工作的时刻;第三,发明了一些机器,大大提高劳动效率。那造成分工的原因是什么,正因在人类族群内部是禁止偷盗和抢劫,因此某个人想要获得某种物品只有两种途径:一种是自我劳动获得,一种透过交换获得。在族群内,某些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比如善于制造弓矢的人发现自我专心制作弓矢比自我去打猎更有利;比如善于造房的人发现自我专心造房比种田更有利,于是他们就是专心从事某种劳动了,分工就产生了。交换引起了分工,分工的程度必然受到交换潜质即市场范围的制约。正因市场太小,劳动者无法用他们自我消费不完的剩余劳动产品来随意换得需要的别人的劳动产品。最先开化的种族都是在河流附近,正因在交通不发达的时代,相对来说,水运对于陆运有天然的优势:第一,水运风险较低,陆运要透过野蛮民族的领地,危险较大;第二,成本相对较低,透过水运需要的人数和交通工具较少。因此由于水运的好处巨大,工艺和产生的改良出此刻水运便利的地方就理所当然,这样改良要很久才会传到内陆地区。
当劳动分工完全确立后,一个人自我的劳动只需要很小部分就能够满足自我的需求。他务必拿着自我用不完的劳动产品来换取其他人的劳动产品。在交换的过程中,有一些物品得到所有的人的公认,能够换取所有的劳动产品。在这期间,有贝壳、糖很多的物品充当了这个主角,但是最终都被金属所代替。这是正因金属易于保存,易于分割。于是金属货币就这样产生了。
一个人是贫还是富,依照他能享受的生活必需品,便利品和娱乐品的多少和品质决定。商品的价值分为真实价格和名义价格。任何商品的真实价格就等于该商品能使他购得或者支配的劳动量,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是尺度。世间所有财富,最初都是用劳动而不是用金银购买的。虽然劳动是所有商品的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但是商品的价值通常并不是用劳动去衡量的,而是透过商品的名义价格去衡量的。通常而言,劳动也像商品一样有真实价格和名义价格。所谓真实价格就是报酬劳动的必须数量的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所谓名义价格就是必须数量货币。劳动者的贫与富,不是与劳动的名义价格成比例,而是与劳动的真实价格成比例。劳动的真实价格,一年一年的来说货币更容易体现。一个世纪来说谷物更容易体现。
在资本积累和土地私有之前,劳动是决定各种物品相互交换的主要标准。比如,两个小时劳动才能获得的物品的直接必定两倍于一个小时就能获得的物品。如果要让资本投入生产,务必给其相应的报酬(也就是资本利润),这个时候资本也参与了劳动产物的分配,资本的利润与资本的规模有关。土地私有化之后,地主会要求土地上所有的产物中的一部分会自我(也就是地租),这个时候地租也参与劳动产物的分配。劳动不仅仅衡量价格中分解为劳动那一部分的价值,而且衡量价格中分解为地租和利润的那部分价值。分开来说,每一件商品的价格或交换价值,都是由这个是那个部分全数或者其中之一构成。合起来说,构成一国全部劳动年产物的商品价格,比如由这三个部分构成,并且财富就是以这三种方式在不一样的国民之间分配。一国财富的劳动产物的普通或平均价值是逐年增加,还是逐年减少要取决于工资,利润以及地租是以怎样样的比例在国民间分配。
商品的自然价格就是一种商品如果不多不少恰恰等于生产,制造这商品乃至运送这商品到市场所使用的按自然率支付的地租,工资和利润,这商品就是按自然价格出售的。商品的市场价格就是商品通常卖出的价格。商品的市场价格有时高于自然价格,有时低于市场价格。市场上愿意支付自然价格的人,称为有效需求者,他们的需求是有效需求,正因这种需求使得商品的出售可能实现。市场上任何一种商品的供售量,如果不够满足这种商品的有效需求,那种愿意支付自然价格的人就不能得到他们所需求的数量,他们当中有些人,宁愿支付高价格也不愿意得不到商品。于是竞争便在有效需求者之间发现,市场价格高于自然价格,价格上升程度大小,要看货品的缺乏程度和竞争者富有程度和浪费程度的大小。反之,如果市场上的供售量超过了这种有效需求,这种商品就不能全部卖给愿意支付自然价格的人,其中的一部分务必卖给出价较低的人,市场价格于是低于自然价格。下降程度的大小,要看卖方怎样急于要把商品卖出,易腐的物品比耐久性商品在卖方之间竞争更大。市场价格虽然能长期高于自然价格,但是却不能长期低于自然价格。如果市场价格低于自然价格,必然是工资,利润或者地租中某一方或全部都不能到达自然率。这样这三方肯定抽掉
一部分,使商品数量接近有效需要量,向自然价格靠近。自然竞争的市场价格一般都是卖方能承受的最低价格,垄断的市场价格都是有效需求者能承受的最高价格。
关于劳动工资和利润,如果一个人透过劳动不能获取养活自我,那他务必透过坑蒙拐骗来获取他活下去的必需品。因此在制定最低工资时务必要让劳动者能养活全家人。最高工资不是出现最富裕的社会,而是出此刻最快富裕的社会,也就财富增加最快的社会。在不断进步的社会资本具有较低的利润,劳动者具有较高的工资;在财富停滞的社会资本具有较高的利润,较低的工资;在即将衰退的社会,资本具有最高的利润,最低的工资。
《国富论》的感悟 篇4
1999年11月20日6时30分6秒,在模糊的烟雾中,在切切同族的期望中,我国的第一架天地飞船总算胜利放射。华夏,这个史乘长久的国家又向将来近了一步,也更向科技进展的新时期更近了一步。
xx年后的成天,我正坐在舒适的沙发上,推心置腹的看下手中的这本《国富论》,竟不由自主地把它与故国的规复之路联结起来。
《国富论》是苏格兰经济学家,形而上学家亚当斯密的一册专着。这本专着共为五卷。它从国富的源头──劳动,说到促进劳动损耗力的手段──分工,因分工而起交流,论及动作交流媒介的钱币,再探求商品的价钱,和价钱变成的成份──报酬,地租和成本。书中归纳了近代早期列国本钱主义进展的经验,议论汲取了其时的重大经济表面,对全面人民经济的运程做了体例的描写,它在本钱主义社会的进展方面,起了健旺的听命。
从《国富论》华文明白了一个深入的原因;自由主义对我国的经济进展也是非常健旺的。在我国的今日,分袂了计划经济也然而三十年,与英国快要三百年的自由经济认识还没办法比起来,东部怒放的海都会还好,西部地域则显然的知道出后进,不仅经济后进,心思也后进,表示夂箢不到万万不动作的慵懒心态,与沿海怒放区的那种革新心思天差地别,这也是西部进展不起来的首要原由。所以心思不自由,不积极,就会后进。
有人觉得中国事一个难于革新的国家,然而少年强,国则强,少年弱,国则弱。华夏没有由于他人的指摘而舍弃本人的空想,历来没有舍弃过追梦。由于它肯定,只要勤奋,就会胜利,只要不舍弃本人的定夺,就会胜利。就算衰落了也要再爬起来,由于我们每一个民心中都有梦。就仿佛每一个人都可以景仰星空,心光洒在每一个人的脸上照亮更加充沛的人生,也照亮更加明媚的华夏。
《国富论》的感悟 篇5
21世纪的第一个十年即将过去,中国在这十年中的变化是举世瞩目的。简而言之,成就显著,问题依旧。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是中国在第二个十年中不得不面对的首要问题。中国能够跨越资本主义走过的路吗?不能!马克思给我们指出了罪恶,却没有找到改变的方法。事实已经证明,马克思开出的药方并不合适。当我们寻找新的方向时,亚当斯密会是我们的选择吗?我的回答是肯定的。这是我重读《国富论》的第一个启示。
中国现在最需要的是一个真正根植于社会的自由和法治传统,亚当斯密或许能带给我们一个契机。因为他代表着一种新的思维,一种颠覆两千年中国封建传统的思维。这就是自由主义,一种基于个人至上理念的哲学。亚当斯密生于苏格兰,在十八世纪的苏格兰,有一个思想传统,叫做自然秩序理念。这种自然秩序是通过未预期的社会结果形成的,也就是说,市场,像语言、法律体系和许多其他现代社会制度一样,不是中央计划或集体调整的结果,而是因很不相同的原因而行事的个人行为的未预期的的社会结果。这种思想乍看平凡无奇,细味其中蕴含的经济意义却极为深刻。因为一旦接受这一观点,就意味着我们必须放弃让政府指导市场运行的传统观念,让自由市场机制成为指导我们进行经济活动的看不见的手。也就是说,某种程度上,所谓的看不见的手、自由放任都可以说是由这一传统衍生的思想。显然,对市场的强调将极大地释放它蕴含的力量。中国三十年的改革开放印证了这一点。但过往的成功有一个致命的缺陷,那就是忽略了市场体系的基础自由和法治。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虽然从未明确提出市场与制度之间联系的理论,但作为苏格兰传统的继承者,我们从他的文中可以感受到他并没有一味地强调市场的万能,而是不经意地点出,如果没有相应的制度设计,市场也会变成万恶之源。没有以自由和法治为基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在逐渐失去它的魔力。纵观西方自由市场的发展,无不是伴随着个人自由的不断延伸和扩展。重读《国富论》,让我更加确定这一点。按照亚当斯密的逻辑来看,这两者也确是有着内在联系的。市场鼓励个人的自由交换,并通过法律,而不是政府的强力,来保证这一交换的顺利进行。个人的行为只受价格、道德、法律等自然因素影响,个人的创新自此才真正得以带来人类社会的巨大发展。市场和法律良性互动的背后,是政府权力的不断压缩,个人自由的不断彰显。创新精神作为国家经济持续发展的动力,并非一蹴而就,而是在个人的自由得到足够的保障之后随之而来的产物。反观中国的几千年历史,从未有过个人自由的觉醒。即使清醒如鲁迅者,也只不过徒然的呐喊,最终沦为统治者的工具而已。皇权专制的思想深入国人骨髓之中,中国的市场机制先天不足。孟德斯鸠曾言,一个民族的总精神决定了这一民族国家的性格。中国的总精神里面缺少了对个人的关注、对自由和法治的关注,却似乎只是在重复着两千年的循环。
亚当斯密给了我们一个答案,市场的发展有可能弥补中国存在的缺陷,关键在于我们是否按照《国富论》的逻辑去谋求持续的经济发展。中国的市场化改革失去了最初让个人自由伴随市场发展的最佳时机,改革的红利被制度的成本不断侵蚀。庆幸的是,我们在这十年中,真正地融入了这个世界。我相信若干年后,xx年将会被视作中国改革的分水岭。正是因为WTO的身份认可,让中国迎来了黄金十年。经济的开放带来了文化、法律甚至思想的开放,我们的思路在改变。社会开始关注个人的自由,法治的思想被人们不断提及,这一切来之不易。当务之急是将市场机制的完善与个人自由的发展间的辩证关系作为下一阶段中国前进的方向。毫无疑问,就这一思想而言,没有亚当斯密更适合的代言人。在中国,亚当斯密必须成为新的马克思。只有作为一种信仰,被普通人用行动去践行,才能解决中国当前的改革困境。没有个人的自由,就没有市场的真正发展,也就不可能推动法治的实现,社会的进步也无从谈起。中国输不起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所以没有时间去选择。基于自由和法治为基础的市场,让十九世纪属于了英国,二十世纪属于了美国。如果中国人能读懂了《国富论》,我相信二十一世纪真的会属于中国。
的确,通常他既不打算促进公共利益,也不知道他自己是在什么程度上促进那种利益在此种情况之下,与在其他许多情况之下一样,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引导他去尽力达到一个他并不想要达到的目的。而并非出于本意的目的也不一定就对社会有害。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
《国富论》中我最偏爱第四篇第二章。这一章的题目是《论限制从外国输入国内能生产的货物》。在我看来,它可以说是此书最精华的部分。每一次的阅读我都从这里开始。以上引用的就是其中最著名的段落,看不见的手理论自此进入世人视野,被无数次的顶礼膜拜。我现在要做的是重新对其进行解读,阐明它对于当下的中国意味着什么。这是我重读《国富论》的第二个启示。
看不见的手讲的其实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由于信息的不完全和不对称,我们需要有一种机制来引导我们的经济交换。价格作为一种信号,可以有效地调节经济活动。自由竞争市场则是能最大限度发挥价格信号调节功能的机制。所以亚当斯密告诉我们,政府什么都不要做,只要维护好市场的运转就可以了。剩下的事情交给市场来,个体分散的竞争可以在价格信号的引导下,使得社会的福利最大化。对于这一个看似很不合理的结论,亚当斯密并未作出严密的逻辑论证,这是他的弱项。但这无损于他对人类的巨大贡献。后世两百余年的经济财富的巨大增长,市场机制的优越性,政府在经济事务中的退出这些事实让《国富论》的预言成真。也让亚当斯密站到了经济学之巅。而经济学经过两个多世纪的发展,也对亚当斯密那只看不见的手作出了极其严密的数学论证,这里不予赘述。既然市场机制如此完美,是不是政府在经济事务中一无是处呢?换句话说,鼓吹自由放任的亚当斯密如何看待政府的存在。我在《国富论》的第四篇第九章读到这样的字句:
按照自然自由的制度,君主只有三个应尽的义务。第一,保护社会,使不受其他独立社会的侵犯。第二,尽可能保护社会上各个人,使不受社会上任何其他人的侵害或压迫,这就是说,要设立严正的司法机关。第三,建设并维持某些公共事业及某些公共设施。
在我看来,这里面蕴含着极其深刻的真理。它告诉我们,在存在着政府过多干预的时代(彼时的英国,此时的中国),什么样的政府才是我们需要的。传统的中国,政府极度压缩了市场的空间,市场从未主导过经济的发展,个人的自由就更是天方夜谭。直到最近的三十年,我们才真正开始尝试着让市场来说话。中国人民摸着石头过河,一不小心摸到了看不见的手,它拉着我们完成了初始的劳动分工和产业形成,带着我们走出了制造业拉动的中国崛起之路。然而,缺乏内在基础的市场机制是难以持久的。市场化才刚刚累积到一些实质性的成果,一场金融海啸,就让中国重新走上了国有化的不归路,一不小心,粉身碎骨。我们其实还没有学会走路,现在就想跑得比人家还快。诚然,现在的时代不同于亚当斯密的时代,政府应该起到更大的作用。但这不能成为我们脱离实际经济发展规律的理由。客观上讲,中国连真正的市场经济都算不上。政府在我们这里,从未退出过市场,让价格完全独立地引导个人的经济事务。也就是说,看不见的手后面始终都有一只看得见的手。现在,这只罪恶之手竟然光明正大地站出来,妄图扼杀看不见的手。所以面对畸形增长的xx,我无言以对。那些空谈国家与市场并重的善良的人们,似乎忘记了我们还是一个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市场机制并不是不需要维护的,它其实很脆弱,需要我们努力去争取,才可以得到。我们的市场机制刚刚起步,进一步扩大市场化的范围才是当下中国的最优选择。很多人却叫嚣着市场化过头,把制度转型的成本全部嫁祸给市场,这难道不是历史的倒退?!我倒是很想多买几本《国富论》,免费送给他们,好好读一读。
最近很多的思考集中在了中国的制造业。在某种意义上,制造业是继农业之后,推动中国三十年持续发展的最大动力。如果按照主流的观点,将这次金融危机看作中国改革的拐点的话,在我看来,制造业依然是中国解决当前困境的唯一出路,这部分的潜力尚未被充分挖掘。重读《国富论》,坚定了我的这一看法。这是本次阅读所得第三点启示。
学过西方经济学的人都知道,学习国际贸易理论,我们是从亚当斯密的绝对成本优势概念开始的。而在《国富论》的第四篇中,他关于自由贸易的一系列讨论,就是对这一概念的准确阐释。个人认为,这是他书中最富逻辑的部分,也是他对于微观的经济分析所做的最大贡献。绝对成本优势概念的主要涵义,简而言之,即在国际贸易分工中,一国的资源禀赋决定了该国的经济结构。按照这一逻辑,中国最大的资源禀赋是什么?毫无疑问,廉价劳动力!显然,中国要发展的就是能够充分利用这一禀赋优势的行业。哪个行业最能有效吸收廉价劳动力?毫无疑问,制造业!只有通过制造业,我们才能充分利用这一资源禀赋。如此简单的逻辑,却被大多数国人所忽略。当产业转型成为热门话题时,我们很少反思有没有走得太快。金融危机迷惑着我们的视线,繁荣的中国经济阻挠了我们清醒的思考。重新认识到资源禀赋的决定性意义,才能找准经济发展的方向。当然,关于究竟是内需,还是出口,对中国的经济增长更有意义,属于另一个问题,在这里就不作讨论。毕竟我只是想说清楚,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究竟告诉了我们什么。
《国富论》的感悟 篇6
《国富论》全书共分五篇,囊括了政治经济学原理、经济史、经济学说史和财政学,可以说既是一部经济学的百科全书,也是经济学的一部奠基之作。虽然它体系庞大,内容广泛,但首尾一贯,结构严密。全书始终围绕的一个主题,就是如何促进国民财富的增长。
财富的源泉是什么?斯密在序言中开门见山地说:“一国国民每年的劳动,本来就是供给他们每年消费的一切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源泉。”既然“劳动是财富之父”,那么,要增加财富,就得提高劳动效率,或者是增加劳动数量。
在《国富论》中,亚当,斯密很详细的论述了分工的重要性。不管是对生产效率的提高还是管理的时效性或者生产设备的创新方面都有着很重要的作用。
斯密认为,交换是人与生俱来的倾向,欲将取之,必先予之,由于交换而产生了分工。那么,商品的交换价值如何确定呢?斯密明确地指出:“劳动是衡量一切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这就等于说,商品的价值取决于劳动。但是斯密同时声称,这个理论只适应人类社会的野蛮时代。一旦资本积累起来,投入到企业,或是土地变为私有,情况就要另当别论了。因为此时的劳动产品,不再全部归劳动者所有,其中一部分作为利润和地租,被雇主和地主收入囊中。
由此,斯密又得出了一条结论:在资本积累和土地私有发生之后,决定商品价值的就不光是劳动了,利润和地租也得算上一份。这样一来,工资、利润和地租,就不仅是一切收入的来源,而且还是“一切交换价值的三个根本源泉。”
如此,斯密就不知不觉地由劳动价值论,转到三种收入决定价值的理论上去了。马克思把三种收入决定价值的理论,叫做的“斯密的教条”,后来的西方经济学的不少理论,如生产费用论、节欲论等,都可以从它那里找到思想源头。斯密揭开了商品价值的神秘面纱,的确功不可没,但另一方面,在价值问题上他又含糊其辞,举棋不定,给后人留下了许多模棱两可的答案。后来的经济学家各取所需,斯密的哪一种解释对他们的胃口,便采纳哪一种。甚至连那些势不两立的学派,也能同时从斯密那儿,找到本派发端的痕迹。
《国富论》是经济学的奠基之作。但其中的思想远远超出了经济学的范畴。在其中也能找到关于人类发展历史的描述。由于水运的便利优于陆路,水路有庞大的网状结构,能将生产的产品运到很远的地方去发生交换行为。同时水路是天然产生的,在几千年前随着人类的出现都一直存在,它的不易变根性决定了人类只能伴随着河流而居,而改造河流也是近代科技发展的结果。河流对于交换的有利性,促进了经济行为的发生。从而带动了地区的繁荣,富裕了人民生活。这样又吸引着更多人的迁入,加入经济生产环节。如此循环,城市的规模就出现了。也就生出了人类的文明。
《国富论》的感悟 篇7
《国富论》被誉为西方经济学的“圣经”,其对经济学研究中的贡献可见一斑,上学时觉得亚当·斯密在书中提出的经济学论断成为经典沿用至今令人折服,工作后回顾觉得作者在经济学观点背后娓娓道来的人生道理其实更为受用。一本书就是这样,常读常新,在不同的阶段读同一本感触也有所不同,更别有一番“横看成岭侧成峰”的乐趣。
干一行爱一行、干一行钻一行。“成年人从事着不同的职业所显现出来的十分不同的才能,在非常多的场合,与其说是劳动分工的因素,不如说是劳动分工的后果”在谈到劳动分工时,亚当·斯密标新立异,他不认为是人的特长决定了职业,而是所从事的职业造就了人的专长,这和我们现今推崇的工匠精神有异曲同工之妙,一旦选定行业就一门心思扎根下去,心无旁骛、精益求精,作为青年员工更要如此,在日常工作中结合自身岗位实际,做到干一行爱一行、干一行钻一行,不断积累经验,更好的服务客户。
重视自我培养,提升职业素养。亚当·斯密在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时把社会所有居民或者成员获得的有用才能看作是其中重要的一支,国民的受教育程度很大程度上影响并决定了一国的发展。在我看来学习的形式很多,作为青年员工,不断学习新的业务技能,时时更新存款、理财、代销产品等多种产品知识,不断提升自身的职业素养,扩宽知识面、丰富自己的眼界,这些都是学习的体现,把所学的知识融会贯通同时运用到工作中运用到为客户服务中,才是真正的学有所成。
走出舒适范围,敢于挑战自我。通过亚当·斯密在书中列举的实例不难看出,不管是在城乡改革、贸易改革还是产业结构的改革过程中,都存在着巨大的阻力,阻力有时来源于既得利益团体,但更大的阻碍其实是既定路径对于人们思维的固化作用。线上金融服务在人们生活中所占比重逐渐上升,顺应金融改革、运用大数据、着力推进手机银行的使用都是我们需要思考的课题。对于青年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对专业技能、操作流程、服务理念要做到与时俱进,做到善于观察、勤于思考、敢于突破,勇于走出自己的舒适区域,去探索、去创造!
《国富论》的感悟 篇8
在一个美妙的午后,笔者有幸浏览到现代经济学之开山之作《国富论》,笔者便怀着几分激动与崇敬之情开始了这一次的神游之旅。需要在那里在那里说明的是,富论》的首次出版标志着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国富论》的首次出版标志着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需要在那里说明的是,《国科的诞生,亚当斯密也因此声名显赫,被誉为知识渊博的苏格兰才子亚当也因此声名显赫,被誉为科的诞生,亚当斯密也因此声名显赫,被誉为知识渊博的苏格兰才子。
《国富论》共分五卷。它从国富的源泉劳动,说到增加劳动生产力的手《国富论》共分五卷。它从国富的源泉劳动,说到增加劳动生产力的手分工。因分工而引起交换,由交换而产生交换媒介货币。再由货币解分工。因分工而引起交换,由交换而产生交换媒介段分工。因分工而引起交换,由交换而产生交换媒介货币。再由货币解析商品价格及商品价值,以及价格的构成成分工资、地租和利润。进而联系析商品价格及商品价值,以及价格的构成成分工资、地租和利润。进而联系整个政治经济体系,阐述其内在联系。整个政治经济体系,阐述其内在联系。《国富论》作为现代经济学开山之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观点和理论,也正因《国富论》作为现代经济学开山之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观点和理论,也正正因如此,它有许多发人深思之处。而笔者对于《国富论》中分工观点尤为感为如此,它有许多发人深思之处。而笔者对于《国富论》中分工的观点尤为感兴趣。因此,本文也是笔者对于《国富论》中分工观点的有感而发。兴趣。因此,本文也是笔者对于《国富论》中分工观点的有感而发。劳动生产力上最大的增进,以及运用劳动时所表现的更大的熟练、技巧和这是亚当斯密在第一章的开头语。为了
使读者决定力,似乎都是分工的结果。这是亚当斯密在第一章的开头语。为了使读者亚当更加明白分工在社会生产力的进步上所发挥的巨大作用,亚当斯密进而举了扣亚当更加明白分工在社会生产力的进步上所发挥的巨大作用,亚当斯密进而举了扣针制造业的例子来加以说明。由此,咱们也知道正因有了分工,同数量的劳动者就能完成比过去多得多的工作量。其原因有三点:第一点就能完成比过去多得多的liuxue86工作量。其原因有三点:第一点,劳动者的技巧因专业工作量。其分工而日渐进步。劳动者熟练程度的增进,势必增加他所能完成的工作量。第二点,由一种工作转到另一种工作,通常需要损失不少时刻。有了分工,就能够免除这种损失。第三点除这种损失。第三点,许多简化劳动和缩减劳动的机械的发明,使一个人能够做许多人的工作。从分工开始,亚当斯密接下来谈到分工的缘由:人类的物与物交换。正因亚当从分工开始,亚当斯密接下来谈到分工的缘由:人类的物与物交换。正因人类有物与物交换的意愿、需求,继而产生劳动分工。劳动分工又引起更大范围的物与物交换。在那里亚当斯密谈到亚当谈到的物与物交换。在那里亚当斯密谈到例如,在狩猎或游牧民族中,有个善于制造弓弩的人,他往往以自我制成的弓弩与
他人交换家禽或兽肉。结果,他发觉,造弓弩的人,他往往以自我制成的弓弩与他人交换家禽或兽肉。结果,他发觉,与其亲自到野外捕猎,倒不如与猎人交换。正因交换所得却比较多。为他自身的利益打算,他只好以制造弓弩为业。于是,他便成为一种武器制造者。另有一个人,因长于建造小茅房或移动房屋的框架和屋顶,往往被人请去造屋,得家禽兽肉为酬。于是,他发觉,完全献身于这一工作对自我有利,因而就成为一个房屋建筑者。同样,第三个人成为铁匠或铜匠,第四个人成为硝皮者或制革者。这样一来,人人都必须能够把自我消费不了的自我的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拿来换得自我所需要的别人的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得自我所需要的别人的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这就鼓励大家各自委身于一种特定业务,使他们在各自的业务上磨练和发挥各自的天赋资质或才能。
经典的可贵之处在于你每读一遍都会有新的收获。亚当斯密的《国富论》无疑就是这样的经典。对于经典著作,我总习惯于带着批判和疑问去阅读和思考。这使得我的阅读之路充满了荆棘,也充满了乐趣。这次的阅读,我把切入点选在了斯密之于当代中国的意义。带着这个疑问,我再次回到《国富论》寻找答案。
《国富论》的感悟 篇9
众所周知,中国历经了辛酸的近代发展史。长达近百年的时间里,中国人民经历了封建专制、军阀混乱、帝国主义等各方面的侵扰。整个发展过程中,国弱民弱,人民生活在物质生活极度低下的状态中。
直到新中国成立,再经历了改革开放,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近几年来,国际上甚至经常出现“中国人在买下世界”、“中国人买奢侈品如同买白菜”、“中国大妈撼动了国际金价”等各种论调。这说明了中国人的国际经济地位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中国人切切实实地富了。
然而,常见于报端的除了“中国人富了”的论断,还有“中国被严重污染了”的论断。从小在中国长大的人也许不会知道,水是可以清澈见底、天空是可以碧蓝的,因为他们从小就成长在被污染的环境中。有幸出过国的人,发现那些被长期鄙视的资本主义国家,竟然山青水秀,天空碧蓝,绿树葱葱,花鸟相随。这种美好在他们心中深深的画了个问号,经过深思熟虑,于是他们中的精英选择了离开祖国和家乡,移民国外。
具媒体统计,20__年,中国送出的留学人员总数位于世界首位,清华北大成为美国博士生最大来源学校。截至20__年,中国已送出224.51万留学人员,大约只有81.84万人回国。20__年,中国永久性移民的人数超过了15万人,更是成为了许多国家第一大移民输出国。这几个数字触目惊心,国家不是富了吗?他们为什么还要选择在国外生活?
这中“富了”和“离开”并存的现象,显然会在人们心中画下一个大大的问号:我们是真的富了吗?
读了《国富论》后,我感觉为这个问号找到了一个可能的答案。
《国富论》里把劳动分作了两种: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生产性劳动主要是指制造业类的劳动,用以把价值附加在生产资料上,形成产品;非生产性劳动则主要是指培养劳动能力的劳动,用以提高人们的劳动能力,如教育和科研等。
生产性劳动是最直接的经济活动,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并解决人们的衣食住行问题。因此,许多年来,我国大力发展了制造业,在国际社会上创造了“中国制造”的品牌。然而,一个国家的生产资源是有限的。尤其是我们国家,人口众多,资源匮乏。为了使得国家和人民快速富余,我们显然对资源进行了过度开采,对制造业进行了过度发展。以至于我们的山秃了、水脏了、空气也污染了。
同时,我们的劳动能力也得到了发展,但却没有得到根本提高。这表现在:一方面科研事业中的许多基本材料、基本技术还需要依靠国外进口;另一方面国内的教育和科研机构并不能吸引国外优秀人才来学习,反而流失了很多优秀人才。这明显非常不利于国家的长期健康发展。
对比发现,美国的制造业并不太发达。美国市场上的衣服、玩具等绝大部分都是中国制造。他们的苹果手机也只是在加利福尼亚设计,而在中国被组装。可虽然如此,他们却赚取了绝大部分产品利润。原因很显而易见,他们具有绝对的技术统治地位。换句话说,他们的劳动能力更高。在技术垄断的前提下,他们显然更容易地富起来。
因此,辩证地来讲,美国式的“富”才是真正的富,而我们的“富”却还需要加快转型。
值得欣喜的是,我们国家已经认识到了这一点,在科研和教育方面的投资呈逐渐上涨的趋势,制度也更加健全。未来,希望国家能继续加大这方面的投资,完善这方面的制度,早日实现真正的富国梦想。相信,我们的未来是美好的!
《国富论》的感悟 篇10
老子曾经说,“太上,下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悔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犹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自我自然。”老子理想中的政治是一种放任无为的政治,最好的政府(统治者)应是一个无为的政府,老百姓知道他的存在就可以了。好政府是很少发号施令的,但又能“功成事遂”。今天说的并不是老子,而是经济学之父誉称的亚当斯密,他在经济学界有近乎神的地位。按约翰梅纳德·凯恩斯的说法,至少300年内,人们都将在市场经济中生活,不会有人小人像阿尔伯特·爱因斯坦推翻牛顿力学那样推翻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亚当·斯密不仅是一位经济理论学家,他也为这种理论提供了有力的证据与准确的数字,确定做到了“有七分证据,不说八分话”的治学态度,而这种治学态度正是大多数中国经济学家所缺少的态度。所以,熊彼得说亚当·斯密注重实际,将各种不同的数字与因素一并考虑,对以后作为抽象的理论奠定了基础。
《国富论》研究的对象是人与人交换时的经济行为,认为经济行为的出发点是利己的出发点是利己心,每个人都追求自己的经济利益,这是人性的自然想象。茅于轼先生曾举《镜花园》里的君子国里的故事加以说明人的利己行为,小说第十一回里描述了君子国里的一名隶卒买物的情况:隶卒…手中拿着货物道:“老兄如此高货,却讨恁般低价,教小弟买去,如何能安!务求将价加增,方好遵教。若再过谦,那是有意不肯赏光交易了。”卖货人答道:“既承照顾,敢不低本,但适才妄讨大价,已觉厚颜,不意老兄反说货高价贱,岂不更教小弟惭愧了?况货并非“言无二价”其中颇有虚头。俗云:“漫天要价,就地还钱”。令老兄不但不减,反要增加,如此克己,只好请到别家交易,小弟实难遵命。”只听隶卒有说到:“老兄以高价讨贱价,反说小弟克己,岂不失了“忠怒之道”?凡事总要彼此无欺,放为公道。试问哪个腹中无算盘,小弟又安能受人之愚哩。”谈了许久,卖货人执意不增。隶卒赌气,照数讨价,拿了一半货物。刚要举步,卖货人哪里肯依,只说“价多货少”拦住不放。路旁过两老翁,作好作歹,从公评定,令隶卒照价拿了八折货物,这才交易而去。茅于轼先生讲完这个故事给我们两点思考。第一现实生活中所遇到的矛盾,都是各方偏袒自己利益引起的。因此,我们常常的错误认为,如果关心别人的利益胜于自己的利益,争论就不会发生。而君子国里发生的事情。恰恰说明了把关心别人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同样会有争论,我们同样得不到一个和谐的社会。生活中我们会发现,在现实的商业交换中,买方和卖方通过讨价还价,最终会达成协议。而在君子国这个人人为他的社会里,讨价还价根本不可能存在。小说不得不借助两个过路的老翁来调解矛盾。这里包含着一个极重要的道理:以自利为目的谈判双方同意的均衡点,而以利他为目的谈判则不存在能使双方同意的均衡点。所以利己是可以达到一个和谐的社会,而利他则是一个纠纷不断的社会。从动态的变化来看,它最终必定转变为“小人国”。因为君子国是最适合专门利己,毫不顾人的“小人”们生长繁殖的环境。当君子们吵的不可开交时,“小人”跑来用君子吃亏自己得利的办法解决了矛盾。长此以往,君子国将消失,被“小人”国替代。从这一点看,人是利己的生物实在是人类社会的大幸。第二,只要是交换都是为了改善自己的环境,使自己活得更舒服体面,如果没有这点动机我们为何要交换?我们有过交换经验的人都知道,交换的双方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产生交换,而君子国有了市场,而通过市场的交换却是“利他”行为,这种动机显然是矛盾的。借用茅于轼先生有趣的例子,我们明白了亚当·斯密的.理论为何是建立在人性自利基础之上了,只有人人自利,交易双方才能有均衡点,才能构件一个和谐的社会。
《国富论》的感悟 篇11
《国富论》是亚当斯密的作品,其中他跟我们一一分析了经济与国家的种种关系,读后笔者觉得受益匪浅。
亚当斯密在230年前就熟悉牛顿的思想,他还撰文赞扬过牛顿,后来他用牛顿的物理学原理作为经济体系,造出了一本掷地有声的《国富论》,后来西方就出现大量的所谓经济学名著。因此,世界就像开设了一个经济文化大赌场,所谓的经济学家就像赌场中一个个旁观他人输赢的马仔,围绕着博弈实体经济学理论凭个人感觉进行猜测,凭个人主观意愿盲目欣赏。但《国富论》里没有引入输赢与均衡的标准,没说怎样取胜,没有给出一个整体如何对大小的区分,没有开端,没有终结,也就是没有边界,都是一些宏观抽象的概念。无论混沌和有序怎样互相转换,《国富论》中并没有给出任何博弈行为取胜的依据。全世界经过230多年的研究,没有发现什么有效可示范的依据。230年以来,无数人渴望从书中挖掘有用的东西,最终发现了一句话看不见的手,它在《国富论》中只出现过一次,众所周知,一篇巨著里一个词出现一次,最多只能称其为一个文化信息,一个词偶然地出现,这不是经济学思想,更不是理论,亚当斯密也就没有定性解释过它的本质特性。人们对它似懂非懂,几乎所有人的解释都是自圆其说,一传十,十传百,无限的放大,看不见的手就成了神话。
今日我们用《博弈圣经》实体与性质的观点解释看不见的手,它就是博弈实体法则的威力。博弈实体法则的瘾魂是市场经济的灵魂,其内在逻辑是道德与博弈的法则,市场经济就是根据一套博弈法则使资源配置通过道德协同与博弈协同得到调整,亚当斯密的自发秩序和看不见的手都是在观察博弈实体时得到的感觉。他宣称市场经济要自由放任,一切追求最大化,他是为了维系两个假设,一是效率,二是穷人的生活。亚当斯密的比较优势只有对那些追逐自我利益的人们才格外地积极,这会带来你死我活的竞争和掠夺。西方的经济学大师,今日的大政治家、博弈专家都明白,二人同性质的博弈对局不是博弈实体就不存在看不见的手,对个体疯狂的掠夺就无法干预。可以想象在230年前亚当斯密已经模模糊糊地感觉到了博弈实体的威力,可惜他还没有认识到博弈实体的本质特性,他感觉到,人类行为的结果是非存心出现的,好像参与者带来的利益不是上帝,也不是政府,都是吉祥慈善是看不见的手给予的,这是一个赌徒,对赌博结果的无奈,对博弈实体的无知才有这种莫名其妙的感觉。我们从逻辑的哲学出发,研究科学发展观的博弈实体战略,发现它的文化结构复杂而宏大,人们难以理解,语言也很难表达,它比《国富论》描写的看不见的手复杂得多。看不见的手只有简单的几个逻辑步骤就可以告成,特别对哲学素养准备不足的经济学家他首先感觉到看不见的手语言流畅,琅琅上口,还有一个手以稳固的形象在场景中的表现,它还抽象而高度概括了市场运行机制恰是看不见的手,人们就深信不疑,学者也相信它,传播它,把它神话了。
马克思、恩格斯也讽刺过看不见的手,这种关系就像古代的命运之神一样逍遥于环球之上。看不见的手没有表述政府特殊宏观调控对市场干预产生的社会效应,没有谈到政治人物和政府行为追逐国家利益的外交动机会产生巨大的经济价值,没有表述官员的行为是代表国家实体战略的手,这是亚当斯密理论的缺失。
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不会演绎出正理均赢论,这是一个政治、经济、外交的通用名词,不谈正理均赢论,人们就会缺失道德,缺失人性,缺失对博弈实体社会的凝聚力。经济学的理论忽略博弈实体政治的社会特性也只能称为个体经济学和穷人经济学。如果不谈正理均赢论,一切追求最大化,它会逐步地使经济资本不断的扩张、掠夺、侵略,一定会跨越良知和人性,它没有具体阐明博弈实体法则的重要性,这不是一个完整的经济学理论。
忽略博弈实体政治,单一的追求主体效率最大化,有权有钱的人不知道自己与实体的关系,就会藐视博弈实体法则,使人的利益透支,权益透支,肆无忌惮,变本加厉,最后的疯狂形成巨贪罪恶,一切追求经济最大化的经济衍生物,像道德与诚信将会消失,一切浪费、污染、错误都包藏起来,表现虚拟的实体假象,最后造成经济危机,物价膨胀和市场经济大萧条。我们看《博弈圣经》二人对局的取胜原理,再看科学发展观的定义可知,以人为本的行为才是经济学的核心议题。《博弈圣经》在开篇中有一句话:博弈并不关注目的的本身,而关注达到目的的行为,达到目的的行为才是经济研究的内容。
论幸运读书笔记3篇
以下内容“论幸运读书笔记”是心得体会大全的编辑特意分享给您的,在阅读了作品后,感到身临其境,如一幅画,优雅的笔触渲染着泼墨之洒脱。此时写一篇简单的读后感是一个好方法,你是否需要作品读后感的优秀范例呢?在此提醒你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论幸运读书笔记 篇1
内容简介:每个人对“幸运”的定义不一样,有人希望职场一帆风顺、有人希望考取名校、也有人希望爱情赶快来到……翻开这本书,日本最当红“潜能开发魔法师”西田文郎将告诉你如何通过大脑潜意识训练,轻松地完成你看似遥不可及的梦想!日本女垒北京奥运爆冷夺金的秘密,松下电器、日本铁路、资生堂争相聘请的“精英打造专家”……西田文郎告诉你:世上沒有“不幸的人”,只有“不相信自己的人”。不用等着幸运从天而降,你自己就可以创造!
幸运最强法则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世上没有不幸的人,只有不相信自己的人。资生堂、松下电器“万元一分钟”聘请的潜能开发师,日本最热“成功学魔法师”西田文郎二度出山,教你如何“打造幸运”!这本《好运的最强法则》旨在告诉更多的人:不论你是一个多么平凡无奇、毫无幸运可言的人,都能轻易地将幸运抓在手心。
幸运最强法则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如果你走运,就能在愉悦中取得成功;如果你走运,就可以轻松地实现梦想。我这里说的好运,并不是指捡到钱或者中彩票那样的运气。经过常年研究,我总结出了一套大脑训练法,这套训练法直指这一公式:真正的好运气=社会成功+个人成功。本书会为读者揭示好运的本质,并通过实践案例向你介绍如何才能成为走运的人。一旦掌握了能够招来好运的法则并付诸实践的话,你就定会幸运连连。就算不去刻意追求,好运都会自己跟过来,整个人生都会变得走运起来!
论幸运读书笔记 篇2
《幸运的贝儿》是丹麦著名作家安徒生的代表作之一。这个故事曲折感人,人物命运扣人心弦,使我读了以后体会到了许多……
故事的主人公贝儿生活在一个贫苦的家庭,他的父亲是一个仓库看守人,母亲是一位洗衣工,贝儿也是在一个寒酸的私塾里学习知识的。但贝儿通过顽强的奋斗与坚定的毅力,成功地实现了当一名歌唱家的梦想。最后在胜利的快乐中幸福地去世了!
读完了着一本书,我脑海里浮现出一个个场景:奥数题难了,不做!古筝练累了,休息!作业做久了,不做……如果我一直这样不严格要求自己,我能成功吗?不能!
刚学奥数时,我觉得奥数题特别难,所以我总是不做妈妈买给我的奥数练习,偶尔被硬逼着做两题,坐在椅子上还没安下心来就跑开了,了解了贝儿的精神,我深深地感到了惭愧,我与贝儿生活水平是天壤之别,与他的精神相比更是天壤之别。
既然我的生活条件比贝儿好,那么我为什么不可能像他一样用顽强的奋斗与坚定的信念来实现自己的梦想呢?我为什么不能像他一样“幸运”呢?一切事物都告诉我:只要努力,我就能!是的,我要努力,用行动证明我的能力,去实现我的梦想,我要努力!
论幸运读书笔记 篇3
最近,我读了一本叫做《幸运兔精灵》的书,我很喜欢看。
这本书的人物有很多,比如:幸运、功夫兔、变身兔、魔法兔、三耳兔……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三耳兔,三耳兔的第三只耳朵能听见人心里想什么,当然也知道狗心里想什么。
而且,它也是兔精灵中最喜欢管闲事的一只。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小霉女幸运》,其中说到了幸运是一个真正的小霉女,倒霉事儿从她出生之前就开始了。
幸运的妈妈怀孕的时候,被一个小男孩撞了一个大跟头,幸运在妈妈的`肚子里也翻了一个跟头,还打了两个滚儿。
这件事儿影响了幸运的发育。
幸运的个子就长不高,从一年级开始,她就永远坐在第一排。
幸运总是边走边跳,希望自己能再长高一点。
在幸运还是个婴儿的时候,爸爸喜欢捏她的小脸,还请客人都来捏她的小脸。
结果,幸运的脸像面包一样发了起来,变成了一张大饼脸。
刚上一年级,老师安排她和一个外号叫犀牛的男生同桌,他的脚臭极了,还把零食塞到袜子里,拿出来吃。
……
幸运放学回家,她发现了一只兔子,手中抱着一个盒子,幸运非常想得到那个盒子,于是就和兔子追。
那只小兔子一不小心把那个盒子丢在了地上,幸运抱起盒子,就回家了。
幸运把盒子打开,发现里面是一个手环,过了一会,有人在敲门,幸运想,不会是那个兔子找来了吧。
这本书可真好看。
实践论读书笔记系列10篇
当一项任务完成之后自己有了感悟时,我们不妨用文字梳理一下的记录下来。通过心得体会可以看出自己的思想方面的成长,哪些心得体会范文值得一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践论读书笔记系列10篇”,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实践论读书笔记(篇1)
这篇《实践论》仿佛又重新上了一堂思政课,感触颇多,既是对历史的一种感悟,也是对当今社会的一种思考,更是对我们当代大学生的生活态度、学习态度的一种深思,一种领悟。
也许是今日无事,也许是出于想尽快完成任务的目的便从百度搜来读了一下,没想到为完成一个任务却让自己感触颇深。从客观的角度,从大的方面来说,我个人觉得它有重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意义。初步的了解及把握了《实践论》的基本内涵。总的来说毛泽东的《实践论》是一部关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重要著作,是以社会实践为基础,系统地论证了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学文的都知道: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的基本观点,实践是认识的基础,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是认识发展的动力。以实践为基础的认识的辨证过程包括两次飞跃,第一次飞跃是从感性认识 理性认识,第二次飞跃是从理性认识 实践。因此,认识的辩证过程是 实践 认识 再实践 再认识 ,如此循环往复以至无穷。在感性认识中获得的丰富的材料,经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加工整理,将符合实际的部分上升为理性认识,去指导实践活动和接受实践的检验。
《实践论》对经验主义的批判实践论。学了中国近代史及现代史的都能了解经验主义所带来的不良后果。举例来说,如一队科研人员要到某雪山顶上探险。一位专家指出,高山顶上酷寒,煤气孔容易被冻住,需多带几根钢针以防不测。但是负责装备的是个老队员,他仅凭经验认为,一根钢针就足够了,因而没有听从专家的劝告。结果这群人全部被冻死在山顶,就因为那根钢针不小心弄断了,煤气孔堵塞,无法取暖。这个例子能够极好的说明,好的经验可以给我们的实践带来益处,但经验主义是却会在不经意中令你万劫不复
从字面我们就可以了解到与经验主义者相反,教条主义者是只讲理论,不联系实际,一切硬往理论上套。这也就让我想到我们高中学思政时老师的举例:我们学生往往容易如此,学校为我们安排了社会实践活动和实习活动,就是为了要我们多联系实际,少说空话,避免教条主义。同时,实践又有利于加深对理论的认识。这也就是我们学习了关于数据库的理论同时还要做实验的原因,即加深对理论的理解与把握。
当然理解这些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理解到,实践固然重要,但实践不是一切。在不断的实践和探索中,我们通过接受外部信息,通过主动观察,形成了对事物表象的认识,即感性认识,再积累一定资料的同时对其加以整理、归纳和总结,便会得到事物之间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即规律。形成了对规律的认识,这才到了理论层面。当然理论还需经过实践的检验。正如没有理论指导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一样,没有经过实践检验的理论不一定是正确的理论。这也就是我们从书本上所了解到的,马克思主义观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综上,我们不难发现《实践论》在世界观上的重要性。从而我们不难理解认识世界的`目的在于改造世界。当然,实践论还有其重大的方法论意义。
实践论读书笔记(篇2)
在读完《实践论》全文之后,我对辩证唯物主义的知行统一观有了更为深刻的了解。《实践论》的中心思想是全面论述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着重说明辩证唯物主义论的知行统一观,即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知和行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反对一切离开具体历史实践的“左”、“右”的错误思想。
在《实践论》中,我了解到了毛泽东同志关于实践的几个主要观点。毛泽东同志系统地阐明了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基本的观点,指出实践基本内容、基本形式和基本特点。他指出真理是通过实践发现、证实和发展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 全面具体阐明了认识发展过程中的两次能动飞跃,即从感性认识能动地飞跃为理性认识,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飞跃为实践。 指出认识运动的反复性和无限性,深刻地揭露了“左”、“右”倾机会主义的认识 论根源。明确了无产阶级和其他革命人民改造世界的斗争既包括改造客观世界,又包括改造主观世界。
《实践论》中关于主观、理论和实践、知和行具体历史统一的原则,要求我们在社 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必须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我国各方面建设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经济实力大幅提升,人民生 活显著改善。但由于长期形成的结构性矛盾和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改变,环境压力越来越大。这就需要我们注重实践。
“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在社会实践过程中,人们达到了思想中所预想的结果,于是认识被证 实了,如果达不到,就会在实践中失败,在失败中得到教训、改正思想,然后取得成功,此正所 谓“吃一堑长一智”,“失败乃成功之母”。 通过阐述认识的发展过程,我们可以更清楚地了解到 人的认识究竟怎样从实践产生,而又服务于实践。
《实践论》中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标准的观点,要求我们在社会主义改革中,必须 用改革的实践来检验改革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正确性。凡是实践证明是成功的,那就 是正确的,必须坚持下去。
“感觉只解决现象问题,理论才解决本质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一点也不能离开实践。”感觉是对 现象问题的解决,理论是对本质问题的解决,两者都离不开实践。简言之,感性是认识的初级阶段,理性 是认识的深入阶段。感性有其不可替代的前提性作用,是理性思辨的基础。没有感性的直接观念,就没有 进一步思维的可能。与此同时,我们又不能仅仅停留在初级的感性阶段,没有感性向理性的那一次飞跃, 思维的深度只能限于直观的浅层次阶段,从而断绝了思想深刻的可能,以至于关闭通往真理的大门。
《实践论》关于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的关系的原理, 要求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同时,必须建设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要把握人的全面发展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充分认识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针对性。群众利益无 小事,环境污染危害群众健康,必须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加大对重点污染行业和重点区 域的监管力
度,认真解决影响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严格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环境安全事故防范,维护环境安全。
“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这是我们建设现代社会主义社会需要借鉴的方法。《实践论》永远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的理论基础,永远是照耀我们事业前进的光辉理论灯塔。
实践论读书笔记(篇3)
《实践论》一文是伟大领袖毛泽东主席1937年7月的论文著作。现收集于《毛泽东选集》中,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文章。
时值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抗日革命战争即将到来。在中国共产党内,曾经有一部分教条主义的人长期拒绝中国革命的经验,否认“马克思主义不是教条而是行动的指南”这个真理,而只生吞活剥马克思主义书籍中的只言片语,去吓唬人们;还有另一部分经验主义的人长期拘守于自身的片断经验,不了解理论对于革命实践的重要性,看不见革命的全局,虽然也是辛苦地—但却是盲目地在工作。这两类人的错误思想,特别是教条主义思想,曾经在一九三一年至一九三四年使得中国革命受了极大的损失,而教条主义者却是披着马克思主义的外衣迷惑了广大的同志。为了用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观点去揭露党内的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特别是教条主义这些主观主义的错误,于1937年7月毛泽东写了《实践论》这篇文章。毛泽东曾以这篇文章的观点在延安抗日军事政治大学作过演讲,目的在于揭露轻视实践的教条主义观点,教育披着马克思主义迷惑广大群众的同志,使他们理论联系到具体的革命实践中来。
《实践论》以认识和实践即“知”与“行”的辩证关系为中心全面系统地阐和发挥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理。具体地论述了实践及其在认识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强调人类的生产活动是最基本的实践活动。
首先,文章阐明了实践的基本形式,实践和认识的关系及实践在认识地位中的地位。指出“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的生产活动是最基本的实践活动。”“人的社会实践,不限于生产活动一种形式,还有多种其他形式,阶级斗争,政治生活,科学艺术活动,总之社会实际生活的一切领域都是社会人所参与的。所以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把实践提到第一位,认为人的实践一点也离不开、排斥一切否认实践的重要性,使认识离开实践的错误理论。”并且,“无论从认识的源泉,认识的发展动力,还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标准来看,都离不开人的实践活动。”总之,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之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
其次,文章阐述了认识的发展过程,指出认识过程要经过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和由理论到实践两次飞跃。实现两次飞跃之后,认识运动“既完成了,又没有完成”,因为认识的发展过程是无限的,是阶段性和无限性的统一。
再次,阐述了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强调绝对真理是有的,但它存在于相对真理之中,离开相对真理的绝对真理是不存在的。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就是绝对的真理。并着重指出,“马克思列宁主义并没有结束真理,而是在实践中不断开辟和认识真理的道路。”提出了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任务,指出“无产阶级和革命人民改造世界的斗争,包括了实现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的任务”。
此外,文章还对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主要内容作了高度概括。指出通过实践来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行了高一级的程度。
实践论读书笔记(篇4)
我读了毛泽东的《实践论》,深刻理解《实践论》是毛泽东最杰出的哲学著作之一。毛泽东以马克思辩证主义为基础,结合中国的具体社会实践,深刻揭示了认识和实践的密切关系。
《实践论》说:“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外部世界了解的真理标准。”用于指导实践,实践用于验证理论。列宁说:“实践高于(理论)认识。”因为它不仅具有普遍性的品格,还具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无论是工作还是认识自然,都是从点到面,单方面到更多方面。只有结合理论,用实践积累自己的经验认识,把自己的直接实践经验与别人的经验(学到的知识)相结合来判断事物,才能更加科学客观地认识事物,开展工作。
我们可以在不断的实践和探索中接受外部信息,通过主动观察形成对事物表象的认识,即感性认识,积累一定的资料,进行整理、总结,得到事物之间的本质、必然、稳定的联系,即规律。形成了对规律的认识,达到了理论水平。当然,理论要经过实践的验证。也就是说,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所有的认识都有其时代的局限性。
《实践论》表示:“只有感觉到只解决现象问题,理论才能解决本质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一点也不能离开实践。不管谁需要知道什么,除了接触那个事物,即生活在那个事物的环境中,没有办法解决。“这个看法看起来很平淡,但实际上是很多人忽视的真理。
《实践论》说:“马克思主义者承认,在绝对的整个宇宙发展过程中,各具体过程的发展是相对的。因此,在绝对真理的长河中,人们承认对各发展阶段具体过程的认识只有相对真实性。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是绝对的真理。”绝对的真理是存在的,但不能单独识别,不能用任何一句话来说明。因为人们对每个发展阶段的具体过程的认识只有相对的真理。
《实践论》是毛泽东同志对实践的正确和系统的看法,对指导当时中国革命,指导当前和未来的各种实践活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实践论读书笔记(篇5)
此次阅读学习,我主要拜读了毛主席的《实践论》,读后获益良多,也有自己的一些感想。
《实践论》是毛泽东哲学代表著作,运用了马克思哲学的观点,有力地批判了当时党内严重错误的教条主义。以实践观点为基础,以认识和实践的辩证统一为中心,系统地论述了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因为重点是揭露看轻实践的教条主义这种主观主义,故名为《实践论》。《实践论》具体地论述了实践及其在认识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强调人类的生产活动是最基本的实践活动,它决定其他一切活动;社会实践有阶级深刻的影响;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和推动认识发展的原动力;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认识外界的真理性的主要标准;实践还是认识的目的,无产阶级认识世界的目的是为了改造世界;阶级性和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两个最显著的特点。该著作具体地论述了在实践基础上认识发展的辩证过程,论述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批判了唯理论和经验论的错误。
文章指出,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入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也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辩证唯物论有两个最显著的特点:一个是它的阶级性,公然申明辩证唯物论是为无产阶级服务的;再一个是它的实践性,强调理论对于实践的依赖关系,理论的基础是实践,又转过来为实践服务。判定认识或理论之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观上感觉如何而定,而是依据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从这我们不难发现,毛泽东同志在《实践论》中所阐述的观点和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是完全统一的,正如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也就是今天被我们常提到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毛泽东同志在《实践论》中说: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更深刻地感觉它。《实践论》还谈到感觉只解决现象问题,理论才解决本质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一点也不能离开实践。无论何人要认识什么事物,除了同那个事物接触,即生活于那个事物的环境中,是没有法子解决的。这说法看似平淡无奇,实际上正是许多人忽略了的真理。正如在过去的十几年学习生涯中,我们学大多数知识都只是为了应付考试,对于一个没有任何社会经验的人,学这些理论无异于纸上谈兵。即使我们当时记得很牢,考试时可以做出绝大部分甚至所有的题目,但是如果没有实践,我们就学不会真正的知识,因为我们没有和所学的内容形成共鸣,而知识和经验的掌握大多来自于亲身实践。其实回想高考前所学的知识,大多也都忘却。如果立马再来一次,我想我不能出现在今天的校园了。所以实践是重要的,只有在实践中我们才能真正掌握需要的知识和技能。
实践也要求我们对于时间和空间有个统一,因为不同的时期和地点会要求我们进行不同的实践,在整篇实践论当中,我们可以看到很多符合当时历史背景的具体实例,用那些实例来说服人们,我们也知道,要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所以在不同的时期地点,需要进行不同的实践。这就是我们所说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许多人总埋怨机会太少,其实机会从来就不是少,只是我们没有做好充足准备,没有在不同状况下进行不同实践的能力。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我们要做好迎接各种挑战的准备,要积极提升自我,积极了解各方面知识与经验,这样当机会来临时,我们才能把握机会,在各种情况下都能创造成功。我们要抓紧机会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才能做有准备的人。《实践论》引导我们现在、将来各种实践活动有着极为深远的意义。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对于这句话,毛泽东同志给了更加深刻准确的诠释:在社会实践过程中,人们达到了思想中所预想的结果,于是认识被证实了,如果达不到,说明认识是错误的,改正之,然后才有机会取得成功。成功是在不断的实践中产生的,实践,改进,再实践。
在今后的生活中,我将进一步加强对《实践论》的学习,努力学习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坚持用崇高理想鼓舞自己,用坚定信念鞭策自己,用高标准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超越自我,实现人生最大的价值。
实践论读书笔记(篇6)
《实践论》是毛泽东写于一九三七年七月的一篇著作。《实践论》以认识和实践的关系为基本线索,系统地阐述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主要内容,本质特征和重要意义,坚持和发展了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毛泽东在《实践论》中阐述这以下四个基本问题:
(1)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观点。
(2)认识的辩证过程,即从实践认识的过程,又从认识到实践的过程。
(3)批判“唯理论”和“经验论
(4)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关系
毛泽东在《实践论》中总结了,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
接触到这部分的内容还要追溯到大学时期,在《毛泽东概论》的课程上有所接触。但是大学时代的我们,学习这方面的内容大多数都是为了应付考试。对于一个没有任何社会经验的人,学这些理论无异于纸上谈兵,即使当时记得很牢,但是如果没有实践,你就学不会真正的知识,因为你没有形成共鸣,而知识和经验的掌握大多来自于亲身实践。就像好多帖子上所说的,大致意思就是:高中大学时所学到的理论知识,比如:各种物理定律,数学上微积分或是函数,能被用到的机率是少之又少。反倒是一些最基础的算术和一些基本的概念,在生活中被用到的机率很大。归根到底体现出了实践是很重要的。
对于平时的生活也是一样,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毛泽东同志对于这句话给了更加深刻准确的诠释:在社会实践过程中,人们达到了思想中所预想的结果,于是认识被证实了,如果达不到,就会在实践中失败,在失败中得到教训、改正思想,然后取得成功。许多人总埋怨机会太少,机会从来就不是少,而是机会来了我们没有信心和能力抓住它。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我们要积极提升自我,积极了解各方面知识与经验,这样当机会来临时,我们才能把握机会,创造成功。我们要抓紧机会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才能做有准备的人。对于我们从事的这个行业,从事的这种技术行当来说,流行着一句话: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就好比像我们都经历的初始改装一样,师傅交给两个或是三个徒弟的知识是一样的,可能有些人接受的快一些,有些人接受的慢一些,通过两三课的学习,就能感受到自己属于哪一种类型的。在接下去继续的训练中,自己该知道在那些方面进行强化,知道自己在接下去的学习可能要花多一点的时间去理解,去模拟,以便跟的上师傅教学的节奏。在新学习的开始之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有着理论作为支撑,师傅讲解的经验作为指导,最终才能迈向成功的彼岸。
对于飞行这个职业来说,我们也是在实践中不断摸索。顺着机长教员走过的路,在他们的指点教导之下,技术慢慢走向成熟,经历慢慢走向成功。试想一下,如果光有理论作为支撑,没有在平时飞行中机长教员给我们创造锻炼实践的机会,我们也许不会领悟这些理论的高深,不会对飞行有更深刻的认识,就像前面提到的高中大学学习的理论一样,最终还是由于使用的机率太少,最终都还给老师了。理论固然重要,没有经历过实践的考验,我们也无从辨别其正确性,只有经过实践考证过的理论,我们才能相信它的存在性,当我们解释或是运用时,又多了一份自信。但是,光有实践,没有理论作为支撑,当操作起来时,那叫盲目。“飞行无小事”,你的每一个操作如果没有理论提供保证,带来的后果可能是意想不到的,或是不可逆的。在平时飞行的教学中,机长教员的教学也是有理论作为支撑的。如果你对某些理论存在疑惑或是对某个操作看起来畏首畏脚,缺乏自信,他就会以理论操作手册为基准,告诉你想了解的内容是什么样的,然后对应的操作流程,在他们的监督下,实践一下。帮住我们解惑答疑。这就是飞行,也需要经历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不断往复循环的过程。
通过《实践论》的阅读,也给自己今后的学习指明了一个方向,首先要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平时要多学习,多总结;对于存在的疑问,也应该第一时间寻求解决。同时在平时的飞行准备过程中,也要做到充分。当机会来临时,有能力也有自信能够把握住。通过不断的实践让自己能得到大幅度的提高,满足一名飞行员所应该具有的基本素质,保障飞行的安全顺利!
实践论读书笔记(篇7)
《实践论》一文是伟大领袖毛泽东主席1937年7月的论文著作。现收集于《毛泽东选集》中,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文章。
时值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抗日革命战争即将到来。在中国共产党内,曾经有一部分教条主义的人长期拒绝中国革命的经验,否认“马克思主义不是教条而是行动的指南”这个真理,而只生吞活剥马克思主义书籍中的只言片语,去吓唬人们;还有另一部分经验主义的人长期拘守于自身的片断经验,不了解理论对于革命实践的重要性,看不见革命的全局,虽然也是辛苦地—但却是盲目地在工作。这两类人的错误思想,特别是教条主义思想,曾经在一九三一年至一九三四年使得中国革命受了极大的损失,而教条主义者却是披着马克思主义的外衣迷惑了广大的同志。为了用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观点去揭露党内的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特别是教条主义这些主观主义的错误,于1937年7月毛泽东写了《实践论》这篇文章。毛泽东曾以这篇文章的观点在延安抗日军事政治大学作过演讲,目的在于揭露轻视实践的教条主义观点,教育披着马克思主义迷惑广大群众的同志,使他们理论联系到具体的革命实践中来。
《实践论》以认识和实践即“知”与“行”的辩证关系为中心全面系统地阐和发挥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理。具体地论述了实践及其在认识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强调人类的生产活动是最基本的实践活动。
首先,文章阐明了实践的基本形式,实践和认识的关系及实践在认识地位中的地位。指出“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的生产活动是最基本的实践活动。”“人的社会实践,不限于生产活动一种形式,还有多种其他形式,阶级斗争,政治生活,科学艺术活动,总之社会实际生活的一切领域都是社会人所参与的。所以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把实践提到第一位,认为人的实践一点也离不开、排斥一切否认实践的重要性,使认识离开实践的错误理论。”并且,“无论从认识的源泉,认识的发展动力,还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标准来看,都离不开人的实践活动。”总之,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之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
其次,文章阐述了认识的发展过程,指出认识过程要经过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和由理论到实践两次飞跃。实现两次飞跃之后,认识运动“既完成了,又没有完成”,因为认识的发展过程是无限的,是阶段性和无限性的统一。
再次,阐述了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强调绝对真理是有的,但它存在于相对真理之中,离开相对真理的绝对真理是不存在的。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就是绝对的真理。并着重指出,“马克思列宁主义并没有结束真理,而是在实践中不断开辟和认识真理的道路。”提出了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任务,指出“无产阶级和革命人民改造世界的斗争,包括了实现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的任务”。
此外,文章还对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主要内容作了高度概括。指出通过实践来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行了高一级的程度。
实践论读书笔记(篇8)
之前很少读这种专业性的哲学范畴的经典,无意间翻阅到一些《实践论》中的片断,便顿觉相见恨晚。每次突然密集的看书时,都是遇到了迷惑、想不通的,久思不解的难题,想从书中前人的智慧里获取灵感。这一次让我豁然开朗,突然明白后续读书的方向,也让我从心底再次对毛爷爷肃然起敬。
结合自己的一点涉世经历和人生感悟,我前后读了好几遍,每一遍都感悟迥然不同。下面结合文中感触较深的片断,谈谈自己初读的浅感。正如文中所说认识与实践的真谛:我不断的品读,不断的去感悟,再把所感所悟运用到实际工作生活中,再感悟、比较,再去运用实践……如此往复,就一定能领悟《实践论》的真谛。
“感性与理性是认识的两种属性,二者的性质不同,但又不是分离的,它们在实践的基础上统一起来了。我们的实践证明: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的了东西才更深刻地感觉它。”
在这一点上,让我明白,人们对事物的初级认识都是感性的、主观的,都是依仗自己生活、学习所得的经验主义、主观臆断。如果全凭主观臆断的感性认识,则是我们说的空谈、空想,浅显的表层现象问题。有的可能是往期的实践经验的推理或是某种理论的拿来主义,在某些范畴内可能具有理性属性,但它就算推断成功,其实因为具有特殊性还是普遍性,还有待于进一步实践证明。因此,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每一次的推断、推理或是决策,都要进行实践性的调查研究、分析总结,并根据实践过程中的变化因素而及时变化,这样才能保证我们的推断或决策的成功率。当然,一次的成功并代表我们的决策或推理是就是真理,还应客观的分析研究其是特殊性的成功,还是普遍性的成功。
这是就是认识与实践的联系与统一关系,认识——实践——再认识——再实践……往复更替的过程,但每一次的循环,都突破了原有状态,并进行了提升而高于原状态。没有实践的认识,认识就是空中楼阁,镜中花水中月般的站不稳脚跟。而没有基于认识的实践,实践则像是无头苍蝇,没有方向与目标,更不会提档升级向着更高级的方向发展。
“感觉只解决现象问题,理论才解决本质问题。但这些问题的解决,一点也不能离开实践。”
人与生俱来便具有“惰性”,身体上的懒惰和思想上的懒惰,而后者则更可怕。思想的懒惰,便不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在我们生活的日常,很多人在面对问题时,条件反射般的产生了恐惧与惧怕,更别说去想出好的办法解决问题了。一是因为他们只看到问题的表象所带来的心理压力;二是“惰性”思维定式下的条件反射式排斥问题。在没有思考如何解决问题的办法之前,已经被惰性所击败。另一种,可能没有被“惰性”下条件反射所击败,开始进入解决问题的实践阶段,可能会成功突围,但更可能会再次被击败,甚至万劫不复。但显然第二种是值得赞许的,因为相比第一种他又迈出了一大步。遇到问题,首先我们应不被表象所吓倒,沉稳冷静的去解剖表象下面所蕴藏的内在联系、动机与目标,即现象下的本质。再实事求是地去客观分析总结解决之思路或方案,然后根据事态实际情况的发展变化去进行实践解决,方可解决问题、达到心理预期目标。说到底,每一个问题降临,我们都不能止步于感性的认识,在没有正确的理论指导下,实践的过程是不能停止的。因为没有实践,是永远不肯能得到正确的理论。而就算一开始就有拿来主义的理论,更需要我们实际的实践过程去检验、去修正。因为事物是矛盾运动下不断发展向前的。
“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运动,如果只到理性认识为止,那么还只说到一半。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十分重要的问题,不在于懂得了客观世界的规律性,因而能够解释世界,而在于拿了这种对于客观规律性的认识去能动地改造世界。”
在这一点上,是要告诉我们,不仅要通过事物的表象去练习自己分析客观本质的能力,并验证出一些理性的东西,进而不断提升自己理性素养。但更可贵、也是最重要的是,要将这些理性的东西运用到后续的生活与工作中,再通过遇到的新问题来检验之前的理性东西,并丰富完善出新的理性东西。这一层面讲的是,不仅要获取理性的“知”,更要将“知”付诸于“行”,去改造环境、改造现状。
另一层面,“拿客观规律性的认识去能动改造世界”,一是要改造我们的主观世界,二是改造客观世界。就这一点来说,运用实践所得的客观规律,刻意地去先改造好我们的主观世界,让我们自身具备科学、理性的主观思维方式,将更加有利于我们去能动的改造客观世界。只有知行合一,才能保证真理的永恒价值和科学性。
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
实践论读书笔记(篇9)
此次阅读学习,我主要拜读了毛主席的《实践论》,读后获益良多,也有自己的一些感想。
《实践论》是毛泽东哲学代表著作,运用了马克思哲学的观点,有力地批判了当时党内严重错误的教条主义。以实践观点为基础,以认识和实践的辩证统一为中心,系统地论述了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因为重点是揭露看轻实践的教条主义这种主观主义,故名为《实践论》。
《实践论》具体地论述了实践及其在认识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强调人类的生产活动是最基本的实践活动,它决定其他一切活动;社会实践有阶级深刻的影响;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和推动认识发展的原动力;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认识外界的真理性的主要标准;实践还是认识的目的,无产阶级认识世界的目的是为了改造世界;阶级性和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两个最显著的特点。该著作具体地论述了在实践基础上认识发展的辩证过程,论述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批判了唯理论和经验论的错误。
文章指出,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入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也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
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辩证唯物论有两个最显著的特点:一个是它的阶级性,公然申明辩证唯物论是为无产阶级服务的;再一个是它的实践性,强调理论对于实践的依赖关系,理论的基础是实践,又转过来为实践服务。判定认识或理论之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观上感觉如何而定,而是依据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从这我们不难发现,毛泽东同志在《实践论》中所阐述的观点和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是完全统一的,正如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也就是今天被我们常提到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实践论读书笔记(篇10)
读完毛泽东的《实践论》,从中我明白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内在实质,“认识——实践——再认识”是《实践论》的实践路线。实践要注意方法实践,就是一个怎样验证真理是否符合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本来面目的过程。 《实践论》让我懂得对待事情基本原理和方法。需要我们在做事的时候,不急不躁、由表及里、全面观察、由感性到理性、了解事物的演进变化、分清事物彼此间的区别联系、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循环往复、不断加深对事物的认识。在大学里学到很多知识,往往觉得自己什么都会了,但实际却不是,一但毕业了,出去找工作才发现学校的知识大多数不适用,所以我现阶段在大学不单单只是学知识,还会尽可能找一些机会锻炼自己的各方面能力,实践是锻炼自己能力的最好手段。
《实践论》是毛泽东同志对于实践的正确而系统的见解,对于指导当时的中国革命,指导我们现在、将来各种实践活动都有着极为深远的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它,并领悟其中的思想,应用于我们的实践,从而使我们更好的参与实践,收获成功。我个人认为,从建国以来所确定的理论性认识最重要的是在于与时俱进。从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来看,我们就要不断的经历一个“实践——理论——再实践”的循环往复,螺旋上升的过程。在这个不断进行的过程中,认识才能不断深化,理论才能日趋完善,并形成真理指导实践。
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集锦12篇)
读经典书籍作品对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就有很大的帮助,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我收获颇丰。写读后感要选择好角度,一篇优秀的作品读后感该如何入手去写呢?心得体会大全编辑经过细心挑选认为“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是精品佳作之一,欢迎本文为大家提供参考!
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篇1】
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人生而平等,却承认人类确实有些方面不能达到绝对的平等。这就是一个大师的语言,他的作品经典,耐人寻味,可以值得你一读再读,并且每次阅读都会有新的发现和领悟,表面上看,他已经和我们不在同一个时代了,然而他的精神,他的思想却影响一代又一代的后人们,并发挥重要的作用,卢梭就是这样的伟大的学者。
本书是第二次阅读了,却没有值得炫耀的地方,因为过去阅读的到今天没有一点印象了,反而觉得很惭愧。也许是过去看了没有做笔记,未能及时表达自己的思想,也是过去理解不深,知识储备不足,今天依旧如此,法学方面的功底还是不够扎实。
第一卷主要是讲述人们明明生而自由,为何会变成不自由,迫于强权者的压迫而慢慢屈从。可是卢梭认为我们人类天生就是平等的,并不是因为奴隶制等身份问题而低人一等。我们每个人在政治上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如今面对这些强权者我们所能所的就是联合起来,构建一个契约,形成共同体,每个成员为了共同的利益团结起来,让渡自己一部分权利,达成一个共同体对抗强权者,如此可以保护自己的利益。
《社会契约论》第二卷。
第一节第二节作者专门讨论主权的特征,他是不可转让的和不可分割的。最开始就将主权定义好,设定主权的权威性,不可动摇性,让那些想利用主权作为自己谋取利益的工具的人希望落空。让人们有信心相信主权可以维护广大人民的利益。拥有主权的主体是人民,而不是个人,是愿意缔结契约,借助共同体维护自己利益的人民群众,对于人民也有一定的要求,不可以过于自私自利,如果太过于看重个人利益而忽略了公共利益,就会两败俱伤。如何保护主权的权威性,需要合理的可执行的公正公平的法律来维护。法律本身并不是太重要,最重要的是谁来制定法律,即立法者。因为任何法律最终都是保护立法者的利益,如果不希望他是恶法,就要确保立法者不是少数人,代表的应该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近日在看日剧龙樱,主人公鼓励那些高考生的话语中,令我最震撼的是制定法律的人都是强者,因为法律最终保护的是他们的利益,如果不想成为弱者,被统治,被剥削,那就努力做一个强着,成为法律的制定者,成为这个社会的主宰,我命由我不由天!
第三卷。本卷中心词是政府。
要论证一个事物,先要介绍他是什么,即给他下定义,讲述他的概念。作者将政府定义为介于臣民与主权者之间使两者相互沟通的中间体。他的产生,他的权力都源于主权者,然而一旦成立又允许其拥有自己的一定权力,可如果政府被小人所控制,成为某些个人的谋利工具,就是坏政府。接着,作者给政府做了分类,有这样几种类型:民主制、贵族制以及君主制政府。分类的思想受前人的影响。至于哪种类型才是的,作者并不直接给出定义,认为民主或是贵族就是,而是有种因地制宜的方法,根据国家的大小,甚至是气候要素来决定使用哪种形式。人口最少,不是那么富裕的可以选择民主制,而大国,且富裕可采取君主制,这样的说法似乎是找不出错误,有点笼统,但所受批判自然会比直接下定义用哪种的会好,因为他考虑的因素较多,较为周全。毕竟人是活的,可以根据时世需要调整对策。
总的结论是,一个好政府,考虑的不是政府自身利益,也不是少数人的利益,而是广大群众的利益,建立服务型政府,方为正道。
最后一卷则是作者根据自己所阅读的知识发表自己的看法,对国家的政治提出个人的意见和建议。
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篇2】
社会契约论是一本很有名的书,即便不读,从他的名字里也不难揣测他所讲的是公民联合成为社会的原理和应当具有的秩序。这样一来就出现两个问题,一是很多没有细读或者没有读过此书的人借着卢梭的书来支持自己的书中所没有甚至对立的观点,二是随着科学的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当今社会也发生了很多变化,其中很多观点明显不适于当下,所以很多对此书理解很深的人也会借着卢梭的书来支持自己荒谬的观点。
先说第二点。卢梭在书中明确写道,你无法找到一种完美的社会制度适合所有社会,例如,根据卢梭提出的比率这一观点,民主制适合于人口非常少的国家,而在统治疆域很广或人口众多的国家中君主制就更加合适。卢梭在这里是横向地说明空间上不同国家不适用于相同的制度,类似地,纵向地、从时间上来看这一观点也是正确的。
关于第一点。我相信,无论问谁,无论他读没读过此书,他是推崇专制还是民主,都会有对于社会契约的看法,而这些观点就容易造成先入为主的判断。
下面分别列出书中出现的我印象比较深的观点。
1、原始的人们拥有绝对的自由,他们享有获得他们想要的一切物的权利(当然,这需要它的能力来保证,这里的权利只是一种合理性的说明),相应的,他们没有拥有自己已经得到的物的权利,也就是说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财产增加,对于拥有物的权利的追求也越来越迫切。所以人们联合起来,形成了一系列规定,人们获得了对拥有的物的权利而失去了通过各种手段获得一切想要的物的权利。
这一观点与贝卡里亚在《论犯罪与刑法》中的对于法律最开始为什么会产生的观点相近,真理总是相通的。基于这一观点,卢梭提出了主权的概念,并且主权只属于公民,因为社会是公民自愿结合的产物,称公民的集体意志为公意,统治者或任何个人的意志为私意。这样一来,就明确区分了人民、国家、政府之间的关系,卢梭在300年前提出的观点至今很多小粉红也搞不清楚。
2、国家越扩大,自由便越小,同时行政官的人数越多,政府反而越松散,所以说国家越大政府应该越减缩。但是政府要想成为好政府就要随着人民人数的增多而相应增强其力量。
这里可能是翻译的原因或者不知为何,在文中用词有些混乱。首先作者提出了:主权者/政府=政府/臣民。可是对于此事可能有两种解释,作文一种解释是这一比式代表的是力量,再一种解释是这一比式对应的是人数。由出现这一式子近文来看他代表的是力量还是人数是混淆的,因为他说政府要想成为好政府,就应当随着人民人数的增多而加强政府的力量。但显然地,对于政府来说,作者明确写道,其人数并不正比于力量,相反,随着人数的增多,由于行政官上的个人意志、政府意志、主权者意志的冲突导致政府便越弱。所以可以等价地,将式子代表的意义转化为人数,把式子改写为:政府^2*臣民*主权者=1.这样,很明显就得到了结论2.关于国家越扩大自由便越小是更容易理解的,因为随着公民的增多,单个公民对于公意的影响在变小,也就是说他在法律中所体现的私意在变小,自然,他的自由降低了。
3、讨论了抽签选举的可能性。
孟德斯鸠说:“用抽签的办法进行选举,是符合民主制性质的。”因为在民主制中,行政机构的行为越少,则行政机构就越好。在一切真正的民主制下,担任行政官不仅无法获得任何好处,反而是一项沉重的负担。(这可能是因为真正的民主制永远反应的是公意而不是行政官的私意)人们无法公平地把这项职务强加给这个人,而不强加给另一个人,只有法律才能把它加给那个中签的人。当然,卢梭说过,真正的民主制从来就没有有过。
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篇3】
20xx年元旦假期,我拜读了卢梭的大作《社会契约论》,非常震撼。回顾20xx年全年,我巨大的变化发生在,年初时坚定的集权思维,经过一年的搜索、阅读和思考,已经演变成了民主思维。尽管我已经不能清楚的回忆起是哪些资源导致我一点一滴的改变,但是无疑,微博的参与,加速了这一转变。而年度交关时的这一阅读,为我这一转变,提供了坚硬的骨架结构,铺垫了坚实的基础。
卢梭的思想之所以伟大,在于他解决了民主的基础问题,且有宏观有微观。
首先,他肯定了天赋人权的思想。承认每个人一旦来到这个世界上,就具有了生存权、财产权、选择权。这些权利是自然存在的,不应随便被其他生物非生物剥夺。而每个个体,都要捍卫自己这些权利。这是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生存的根本。
其次,他阐述了集体和契约的形成过程。虽然每个人都要捍卫自己的权利,但是由于风霜雨雪等自然力量、人际交互等都有可能威胁到人的基本生存,导致人的权利被损害,或者由于捍卫行为花费巨大的精力,甚至付出个人无法承受的代价。于是,人们自愿聚集在一起,形成一个集体。每个自愿组成集体的成员交出自己的部分权利和利益,由全体利用这部分权利和利益,捍卫所有人的基本权利。这样的结果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仍然得到保障,但由于集体力量比个人力量强大得多,使得每个人用于捍卫自己权利的付出,极大降低,从而腾出时间精力进行创造,产生更大的价值。这样,集体就在每个个体自愿加入的基础上建立起来,而愿意加入集体的每个个体,与集体订立契约,加入集体中。
再次,他论述了法律的形成和政府的存在。需要指出的是,集体是为保障集体中每个个体的基本权利而存在的,故集体需要一套具体的措施保障个体权利,这一措施即法律,而这一措施的形成即立法过程。从推理逻辑中可以看到,立法的主体是全体人民,法律的职责,是保障集体中每一个个体的基本权利。立法完成后,需要解决由谁执法的过程。由于全体人民共同执法效率低下,成本过高,于是卢梭提出由全体人民推选出一部分代理人,代表全体人民完成执法活动。这部分代理人,首先由全体人民推选;其次,其第一身份是全体人民的一部分,然后才是代理人,其本质上还是全体人民中的一个个个体,所以也受法律的制约;再次,它只执行执法的责任,不能代表全体人民立法;最后,它可以由全体人民重新推选。这些代理人,就组成了相对于这个集体的政府。这样的形式,使得政府外的个体能够从执法过程中脱离出来,从而全力从事其他创造活动。
卢梭在著作中,以共同体指代这个集体的全部个体,通过共同体的共性、每个个体的个性、政府组织的共性及其相对于共同体的个性论述社会契约思想。只有共同体的共性,是立法的决定因素,从而决定整个共同体的行为。由于政府的共性相对共同体来说也只是个性,所以政府不具有立法权。
卢梭认为,共同体(全体人民)应当定期举行全民大会,讨论以下议题:第一,是否继续需要政府存在;第二,这届政府是否可以继续任职;第三,政府执法过程中,暴露出哪些法律漏洞,需要共同体制定法律予以弥补。
此外,卢梭在著作中还论述了政府的规模、集权制君主制民主制政府的差异,以及以罗马为例论证了自己的理论。
以上所述是通读全文后,我个人所能理解的部分,不一定准确,也不一定全面,但是非常重要的是,这是我的学习所得,是我所建构的社会契约论。
最后需要提出几个问题:
第一,卢梭指出只要集体存在,集体的共性就自然存在,并以此制定法律。这是正确的,但是在多于一个人的情况下,需要通过交流与沟通才能发生联系。共性存在,但共同体并不能以共性制定法律,只能以被了解到、表述出的共性来制定法律,卢梭并未指出,这些共性通过何种媒介表述。
第二,对于弱势群体,如老人、孕妇、婴儿、残疾人等,他们的'权利要如何表述,并如何体现在法律当中?
第三,如果政府失职、滥用权力、肆意挥霍每个人交出的权利,谁来召集全民大会?何种力量保障全体人民废除或更换政府?
以上就是我对全书的理解以及我的问题。应该说,《社会契约论》使我征服,解决了我心中关于民主的很多基本问题。这一理论的社会认可度,决定了若干年后,美国《独立宣言》以此为基本理论基础。
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篇4】
《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
法国的先贤祠中有二人的灵柩为止最为显眼,一个是启蒙运动的先驱伏尔泰,另一位是他的最伟大的死对头,让-雅克-卢梭。他们前者结束了一个时代,后者开辟了一个时代。最近的利比亚危机让我疑惑政府应该是什么样的?它是怎么产生的?西方政治家关于政府的理论是怎样解释的?这些疑问让我查到了卢梭的政治巨著,希望能有答案。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辞藻华丽,语言的艰深与理论的激情相配合。这里我摘抄一部分令我印象深刻的段落:
1、人生来就是自由的,却无不处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他人主人的人,只不过比他人更是奴隶。
2、谁要说一个人甘愿无偿地把自己送给别人那纯属不可思议的无稽之谈。即使有人这样做,那也是不合常理的,单凭这一点就可以断定这种行为是非法的、无效的。谁要说一个民族会这样做,就等于假设这个民族是一群疯子:疯狂之举不可构成。
3、放弃自己的自由,就是放弃自己作为人的资格,就是放弃人类的权利甚至放弃自己的义务。对于一个放弃一切的人来说,是不可能有任何补偿可言的。这种放弃是不符合人性的,使自己的意志丧失一切自由,就是使自己的行为丧失一切道德。
这些段落让人想起风起云涌的法国大革命,而这些激进的言论居然是出自卢梭这样一位儒雅俊秀的才子。是什么让他产生这样激烈的言辞?
卢梭出生于日内瓦的一个钟表匠家庭,后来成为孤儿,从小读着《教会与帝国历史》、《世界通史讲话》、《名人传》长大。在巴黎的沙龙中渐渐显露才华后,在一次科学征文比赛中获奖一举成名,他崇尚自然热爱音乐,晚年在穷困潦倒中死去。
通过他的生平我们不难发现,他出生在社会中下层,接触到的是社会中下层的困苦与无奈,而他对《世界通史讲话》、《名人传》等名著的痴迷又使得他拥有他那个社会基层所没有的精神和信仰,因而他无法成为一个碌碌无为的钟表匠、律师书记。他的向往与不甘心,使得他对社会下层产生了极大的同情。后来因为华伦夫人他的人生有了一次转折。这个成功男人背后的伟大女人是卢梭的情妇和养母。虽然有华伦夫人的支持,卢梭还是难以抵抗巴黎上层社会的压力,于是他更多的站在平民的立场去抨击上层社会。
粗略了解了卢梭本人及其经历,可以更好的理解《社会契约论》。全书只有七万多字,不是一部大部头,但这丝毫不影响它的历史地位。
原著概要:
内容概要:
第一卷论述了社会结构和社会契约。从家庭出发,以此类比,阐述了社会结构,得出社会契约,有了这个契约,人类就从自然状态进入社会状态。
第二卷阐述主权及其权利。他认为主权是公意的运用,不可以转让,不可分割。主权由共同利益所决定和约束,籍着法律而行动。法律是以公共利益为依归的公意的行为。虽然公意总是对的,但是它并非总是能作出明智的判断,因此也并非总能找到共同利益之所在,于是立法者的存在就是必要的。然而立法者本身并没有权力,他们只是指导者。他们起草和提出法律建议,只有人民自己(或者说主权者、公意)才有权设立法律。
第三卷阐述政府及其运作形式。政府是主权者的执行人,而非主权者本身。他将政府分成三种形式即:民主制,即由全体或大部分人民治理;贵族制,由少数人所治理;国君制,由一人治理。这里也有一句非常有意思的话“当政府职能被分配成数个机构时,人数最少的机构迟早会取得最大的权力”。
那么到底怎样的政府才是最好的政府呢?这里卢梭给了一个判断标准:人丁兴旺。无疑现代社会中国政府是最好的政府!
第四卷讨论几种社会组织。令我印象比较深刻的观点是宗教是国家的基础,在任何时候都在公民的生活中占主要地位。每个公民都应该有一个宗教,宗教可以使他们热爱自己的责任,这件事却是对国家很有重要关系的。我认为宗教就是一种信仰,一个没有信仰的民族是一个可怕的民族。现在在我们的周围常常会听到“信仰危机”这个词,中国人不缺文化,但是缺少了一个统一的信仰。
纵观全书我们可以发现:
卢梭考虑问题的角度是把自然和文明对立起来,认为自然状态下的人性是善的,而现存社会的认识坏的,因此假如能为人造就新的。适合人性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和教育,人类就能在更高阶段上回复自然。这一观点构成卢梭全部思想的出发点,并成为指引他的社会政治学说发展的线索。
按照卢梭的观点,如今卡扎菲政府的命运也是可以解释的。卢梭要阐明的是:社会不平等的起源及其解决,是《社会契约论》的主旨。其中阐述的国家是社会契约的产物,主权在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卢梭的理论里没有商品的地位,他所处的启蒙时代决定了他成不了亚当-斯密。尽管如此,他的思想,他思维的合理成分,会帮助中国建立一个更好的公民社会,而这正是现代民主法治的基础。
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篇5】
《社会契约论》全书分为四卷。依据伏汉(C·E·Vaughan)本的注释,第一卷讨论的是人类怎样由自然状态过渡到政治状态,以及公约的根本条件是什么;第二卷讨论的是立法;第三卷讨论的是政治法,即政府的形式;第四卷则是继续讨论政治法,并阐明巩固国家体制的方法。我在写作本文时阅读至第三卷第一章,以下就这已阅读过的半部书来谈谈自己的感受。
卢梭在第一卷里便开宗明旨地提出了“人生而自由”这一观点。他认为奴隶制是很荒谬与不可思议的,因为没有一个拥有健全理智的人会去无偿地奉献自己。同时他驳斥了格老秀斯和其他一些人从战争里籀引出奴役权的观点:他认为战争只能是国与国之间的一种关系,一国的成员为了摧毁敌国而杀死敌国的成员,而一旦当对方放下武器投降后,就不再是敌人了,于是别人也就不再对这些投降的个人再握有生杀之权。所以那些认为在战争中能够以别人的自由来赎取对方生命的看法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在论述完以上这些观点后,卢梭提到了这本书最核心的一个论点,即存在着一个社会公约。对这个社会公约,卢梭认为是与“人生而自由”的观点相一致的.。人们在签订社会公约后并未改变其自由的本质,而是将原有的自然属性的自由转化为了社会属性的自由。何谓自由?卢梭的原话是“唯有服从人们自己为自己所规定的法律才是自由”。我赞同这一看法:当人类在原始社会凭着最原始的欲望而行动时,并不是完整的自由,那是卢梭谈到的“天然的自由”;而当人类真正有了理性,可以通过自己的意志来给自己设定一个限制并加以遵守时,这时的人类才是真正获得了自由。那是一种可以完全掌握自身的欣喜,是为了人类不再是被原始欲望驱动的动物的欢愉。
当然,卢梭似乎在这个问题上也存在一些认识的矛盾。在本书第三卷第一章里他写到:“国家越扩大则自由就越缩小”。照我看来,这似乎是又走到自己的对立面去反认为遵守法律是不自由的。这也许是个悖论,因为人们真的很难去界定自由与不自由的界限,这也是数百年来思想家们争论的缘由。
卢梭很推崇公意,他甚至认为公意是绝不会犯错的。我在最初阅读时就感到很困惑,觉得这样“迷信”公意会酿成“多数人的暴政”。可卢梭先生之后就给出了解释,他认为公意不是众意,两者有很大的区别——公意只着眼于公共利益,而众意则是指着眼于私人的利益。这样我们就可以理解,公意并不会造成“多数人的暴政”,因为尊重公意并非就是“少数服从多数”。至于如何表达公意,卢梭认为最好是国家内没有派系的存在,如果难以实现,那么退而求其次应该尽可能繁殖派系数量并防止它们之间的不平等。在我看来,这是至关重要的一个道理,即一切的民主自由建立的基础应该是制衡。
我以前对民主的概念很模糊,似乎投票选举就是民主。但事实上,在某一个集团特别庞大的情况下,投票反映的只是某一个集团的意志。这种个别意志就会掩人耳目地成为了公意,并且对全体成员施以影响。这样的情况下,民主只不过是幌子,而丝毫没有给人们带来实质的好处。所谓制衡,则是能让少数派、能让所有人发出声音,能像卢梭说的那样,防止一个集团独大。当各种意见缤纷多彩汇聚在一起,这时候再全面加以考虑,才能够真正得到公意。这个过程显然耗时长久工作量巨大,这也就是真正的民主国家为什么办事效率不高难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关键所在。
卢梭先生还谈到了法律,他认为法律即公意的行为,也就是说法律就是公意的具体表现。至于立法者,卢梭认为那应该由一位(或许是几位)“非凡人物”来担任。他不赞同号令法律的同时还号令人。所以照我看来,在我们国家,国务院依照法律赋予的权力来制定的行政法规是不应该称其为法律的。因为那不是公意的体现,难以贯彻公正的原则。而反过头来看我国的立法工作,立法是由全国人大法工委来进行的,但是制订过程中却存在国务院各部委的力量角逐。一部法律的最终诞生,其中很大一部分的内容受到了行政力量的干扰,这里面体现的也不是公意,而是政府中的部门利益。
在第二卷里,卢梭先生花费了很大的篇幅去论述人民。针对之前对立法者的论述他进行了补充,他并不认为立法者单纯从“好法律”的角度去立法,而更应事先考察他要为之立法的那些人民们是否适宜接受法律。他说:“大多数民族,犹如个人一样,只有在青春时代才是驯服的;他们年纪大了,就变成无法矫正的了。当风俗一旦确立,偏见一旦生根,再想加以改造就是一件危险而徒劳的事情了”,我们中国最引以为自豪的即我们是千年文明古国,殊不知这绵长的岁月里我们亦是积累下了无数的偏见。时至今日,我们再想要抛开历史的包袱重建一个民众能够接受的全新法律体系,恐非易事。
在第九章论人民(续)里有这样一段话:“距离愈远,行政也就愈发困难,正好像一个杠杆愈长则其顶端的分量也就会愈重。”卢梭之后还提到了同一个法律难以适用于不同的地区,人民会对自己庞大的国家里那些永不见面的陌生同胞公民们缺乏感情。我很认同卢梭的这一观点。在我看来,中国的国土面积如此广阔,各地的风俗习惯又各不相同,既然我们可以设置民族自治区、自治州乃至自治县、乡,为什么不可以推行联邦制来赋予地区以更大的自主权呢?我依稀记得有人说中国若是推行联邦制,那国家马上会肢解崩析。这是种完全没有理论依据的看法,当初推行改革开放政策时还有人提是资本主义复辟,而今我们再去看这样的论调,是否显得可笑呢?其实这样的讨论早在清末民初便存在,当时关于“联省自治”的思想以及广东陈炯明的民主联邦制方案,都属于这其中的内容。我并没有对这一问题有更深入的思考,但对这样的想法提出感到很欣喜,这似乎为解决中国目前的问题提供了一条全新的道路。
卢梭的观点亦有我不以为然的,譬如他对“好政府”的论述。他说“在其治下公民人数繁殖和增长最多的,就确实无疑地是最好的政府”。我以为这种看法未免过于片面。因为在第一卷第六章里,卢梭是认为公民、人民、臣民、主权者这些概念都是相互通用的。若是这样,仅以尽可能多地繁殖人民数量那么作为政府的基本职责,那政府实在是太轻松了。除非将公民这一概念严格定义,认为其所指的应该是具有社会担当、明确个人权利义务并能积极参政议政的个体。一个国家的政府能不依靠外力,自我培养和吸引进入尽可能多这样的人,那才算是一个好政府。
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篇6】
卢梭作为十八世纪启蒙运动最卓越的思想家之一,其光辉的民主思想总是让人心向往之,其隽永的语句又时常令人迷惑不已。笔者水平有限,恐怕未能参透先贤智慧的十分之一。若要笔者谈谈对本书的理解,就得从书中几句深刻的语句说起。
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这句话的前半部分可以用“天赋人权”来概括。在自然状态下,人拥有自然的自由权,不因为别的,就因为他是一个人。
从天赋人权的理论出发,霍布斯推导出了社会契约论:正是由于人生而自由,自然状态下的人们可以为了自己的幸福快乐做任何想做的事,当然也包括以破坏别人幸福为代价的事。卢梭是性善论者,因此他认为契约的产生并不是源于人们内部的冲突,而是如前文所说,源于外部的挑战。
无论契约的产生是出于什么原因,其结果却是一样的:人们将自己及其全部的自然权利交给国家,由国家来保护人们的社会自由权利。由于这份契约的签订是出于公意,因此人们没有理由不遵从,后果是人们所做的一切都要受到契约的约束,这就是“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这不仅是卢梭的观点,康德也这样认为:人因受理性自身创立的法则支配而具有绝对的价值和之上的尊严,人的最高本质是自由。可以说,契约的产生丰富了人的自由的内涵。
公民是同意了一切法律的,即使是那些违反他们的意愿而通过的法律,即使是那些他们若胆敢违犯其中任何一条都要受到惩罚的法律。
时至今日,不同国家都为议会席位的组成与分配问题动足脑筋。好在这一问题可以与政府的构成问题形成互补,从而通过各种政治制度的合理组合来缓和问题,但是并没有解决问题,少数人的利益依然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因此,投票的结果如果与某个人的意见相左,只能证明他所估计的公意并不是公意。然而,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如果没有每个人为自己考虑的个人意见,那么公意又从何而来呢?
我认为,无论人性本善还是人性本恶,人总是愿意追求自我的幸福的。除非在一定社会中,有着某种具有强烈号召力的意识形态存在或者社会精神发展到一定高度,否则很难要求一个个体永远做到先人后己,不考虑自己的利益而是考虑公意,公意应该是众意相互抵消的结果。只要有人谈到国家大事时说,这和我有什么相干?我们可以料定国家就算完了。
卢梭的这句话描述的却是我们几乎每天都能亲眼所见、亲耳所闻的现状,说得似乎云淡风轻,却一针见血。
由于这句话出自于《社会契约论》第三卷《论议员或代表》,因此笔者自然联想到我国的人大代表。近年来,人大代表不再只是一个空头衔,人大代表的声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的决策,在表达民意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不过,这无法掩盖我国人大制度的缺陷。卢梭认为,只有人民可以代表人民,人民没有必要花钱接受代表或议员的服务。从我国的现状看,他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的。《宪法》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坚持党的领导,就要确保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成为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必须遵守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准则,实现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很显然,我国党政不分,使人大尚未成为具有独立性的有实际权威的代议制机关。卢梭的理想只适合于小国寡民的情况,不符合我国的国情,同样也不符合世界上许多大国的国情。我们必须保持立法机关、行政机关的独立性。遗憾的是,我国政府已公然宣称“不搞三权分立”,那么怎样完善人大制度就是一个疑问了。
总体说来,《社会契约论》这本书让我对我们社会的现状产生了思考,这里就暂时不详尽探讨了,希望大家在看完我的书评后会加深对这个社会的挖掘并尽力完善我的的社会体制。
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篇7】
“人生来是自由平等的,一个理想的社会应建立在人与人之间的契约关系之上,国家是自由协议的产物,政府的权力来自民众的认可。一切主权和立法权都属于人民的集合体,一旦政府滥权,人民就有权推翻它。”
可以说,《社会契约论》第一次如此清晰的描绘了人类社会应有的完美图景。它不是柏拉图的“理想国”,不是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他完全站在历史的角度,从现实出发,从公民、主权者、执政者(政府)、法律和立法者这几个角度,剖析解构了人类社会的全部,给我们展示了人类社会应该有的样子。
也可得出来,卢梭大量借鉴了洛克和孟德斯鸠等人的理论,比如自然环境对社会制度的影响,财富和自由的分配方式等,一般来说,各类立法和社会体系必须因地制宜,根据不同的情况制定不同的法律、政策。这样似乎看起来不是平等,但却是最大的平等。
我们知道,公民作为自然人,进入社会起就与其他所有人订立了一项社会契约,他们放弃了身为自然人的部分自由,从而换取了和平、安宁、稳定,总而言之,换取了他们的自由不被他人侵犯的权利。因此只要公民还在社会当中享受这些权利,并且愿意继续在这个社会当中生存,社会契约就是永不能被打破的法则,否则他们就成为敌人。
我们知道,政府本身是不具备任何的权力和职能的,它的一切权力都是被主权者赋予并且是代为执行的,假如有一个人站出来凌驾于人民之上,人民便不存在了。如果任何一个政府要求公民一味地无偿奉送,整个民族都是疯了。
我们知道了,法律是一切社会活动的准绳和原则,不但是公民在社会当中规范自己的唯一参照物,更是政府管理的唯一标准。无论是所有人(民主制)、少数人(贵族制)还是一个人(君主制),只要他是在按照法律管理国家和社会,那么他就可以被视作一个好的政府。当然法律可以规定特权,但却不能将特权赋予某个具体的人或者某个阶层。
遗憾的是,如卢梭所言,人类从未出现过真正的民主制,而且未来也绝对不会出现。因为多数人统治少数人,这本来就是违背自然规律的。所以,景观人类社会可以有的最美好的图景早已被如此详尽的描绘出来,可是我们从来而且以后也大概没有那般的幸运亲眼看见这样一副图景的存在。
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篇8】
天赋人权的精神,博极古今的彻悟。
在启蒙运动和欧洲革命自由高潮即将掀起的时代大背景下,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表达了寻求民主共和、向往君主立宪的革命思想,并设想了公共意志的优越之上和规范理想的契约社会。
我们要以人之本性和法之应然的角度察析人世之恶、政制之靡,健全法治精神以保障社会的稳定正常运作,从而最大化地维护社会成员既得利益。这一点我是和政法名士卢梭不谋而合的,但《社会契约论》上一些瑕疵令我不得不一提针砭。
首先,我认为卢梭的自由观念存在漏洞,其针对民主制、贵族制、君主制及混合政体的看法多立足于欧洲古典政治观、哲学观、法学观,其大篇幅以罗马历史为典例探究行政体系的局限性比较强,不适合欧美先进文明以外的国家及社会。且卢梭对人民和行政官僚体系的数学联系有时自相矛盾,当然也或许是我的理解能力有限或者翻译的工作没做好,一些数量、比例的通俗解释在我看来难以自洽。
再则,卢梭对立法原则和权力制衡的部分论证缺乏系统性、严谨性。卢梭致力于从古罗马、古希腊政治社会和原始法律文明的雏形中总结可取之处,并逐个分析国家间疆域大小、人口多寡、素质高低等造成的制度引力和适合之的不同建制规则。可是,用刑法臧否、刻板比例的条件先设和思想辩证政府形式是很不可行的,其对大国软弱、财富意义等阐述足以见得其思维之缺陷。或者说,这种借用古典法治意义考量现代文明的角度复合了法国大革命具体要求,但放之现代部分内容稍显迂腐过时、甚至违和。
最后,卢梭政治理念所需要的包容性与洞察力一度与其追求的观念相悖,同时提出一些近似乌托邦的幻想乃至集体色彩浓郁、甚至共产风格突出的左翼立场,和其服务公民人性价值、捍卫资产阶级权益的价值理念冲突而不相辅相成。正如他在第一章关于自由与平等孰为基础、孰为发展的判断与公约和人性的关系大相径庭、矛盾重重。
“人人生而自由,却无处不在枷锁中。”尽管流弊无数,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仍然堪称法学经典,是西方现代立法原则的源泉和古典欧洲法治文化的集合总结,作文近乎完美地构想了符合当代公民和新兴工业文明的制度体系,综述了资本主义应套用的主权价值和立法主张,发扬了启蒙运动的人文主义勇气,对“人性是什么”“历史是什么”等划分政治思想派别的基本问题作出瞩目回答,其价值深深影响了后世,卢梭堪称现代法学史的翘楚先驱。
无论如何,瑕不掩瑜,《社会契约论》是当之无愧的神作。卢梭用高度的法律智慧和极大的思想努力构建并表达如何构成一个科学的法治理念体系,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国家、政府的本质与角色及其与公民、社会的关系。卢梭《社会契约论》经典之处主要体现在两方面:第一,对18世纪以后的各国政治,尤其是法国大革命,具有重大影响,其《人权宣言》深刻地体现了《社会契约论》的精神;美国的独立战争同样深刻地体现了《社会契约论》的精神,其《独立宣言》及其宪法的某些词句,甚至是直接英译自《社会契约论》的文本,更不必说其他国家。第二,对后世人物的影响,如法国大革命的主要领导人罗伯斯庇尔就直接引用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的论述来说明法国大革命的正当性,康德、黑格尔、马克思、杰佛逊、罗尔斯等政治思想家无不受到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的影响。
综上,值得一看,但耗时间精力很大,入坑慎重,需要潜心攻读。我后悔读《社会契约论》阅读时间跨度过大,当集寻离散时间以阅读时,常常浮躁走神。写昂我以后有机会再读。
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篇9】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1500字:
《社会契约论》是卢梭的重要的政治性著作,本书或又称为《政治权利的原理》。正如卢梭开篇所讲的“我要根据人类的实际情况和法律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探讨,看是否能在社会秩序中找到某种合法的和妥当的政府行为的规则。“合法和妥当的政府行为”是本书所论述的重点。
卢梭既不是国君也不是立法者,他为何要著书探寻政府行为?用他的观点解释就是,他是一个自由国家的公民和主权者,无论他的声音在公共事务中的影响是多么的微弱,但他仍然有对公共事务投票的权利,也足以使他有义务详细研究这方面的问题。卢梭的实际行为表明,在一个自由和民主的国家内,每一个公民都有关心政治的权利和义务。
为什么公民要关心政治?这就要从政府和社会的起源探寻。
社会秩序是一切其他的权利的基础,没有稳固的社会秩序,其他权利都是空中楼阁。但他并不来自自然,而是建立在许多约定的基础上。正如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中》所论述的在卢梭看来在自然状态中,人人都是生来自由的和平等的,但人会在对自己有利的情况下,让渡一部分自然状态下的自由。而且个人的力量有限,无法克服生存中的巨大障碍。因此,人只有与其他共同协作和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共同体,才能更好的生存,结合的基础是大家共同遵守的契约:每一个个体都应毫无保留而且平等地转让一部分自然状态下的自由,服从于共同体的意志。对于这个共同契约如果有人有所保留,或者占有特权,那他成为契约的破坏者,而成为共同体的敌人,将被驱逐出共同体。
缔结共同体的每个个体都是主权者,但也是臣民,个人意志需要服从共同体的公共意志。公共意志永远都是公正的,但并不是他说他永远都是正确的。人民永远不会被败坏,但是人民往往受欺骗。因而公意也会出现错误。
公共意志的集中表达便是大家共同遵守的法律,法律具有普遍性和抽象性,约束一切个人。按照法律治理的国家,无论政府形式如何,都能称为“共和国”。制定法律的立法者应该是最有智慧的和理性的人,不受个人感情的影响,法律最重要的是保证社会状态下的公正性。立法权与行政权要独立,正是为了保证法律的公正性。
但主权的行使却有着各种形式,不同的行使形式形成了不同的政府形态。政府是主权者和国家之间的中间人,代表主权者行使权力。人类社会有三种最基本的政府形式,民主制政府,贵族制政府和君主制政府。卢梭认为,没有任何一个政府形式永远是最好的。而且也不存在单一的政府形式,往往都是三种基本形式的混合。不同的政府形式适合于不同的国家大小和不同的气候,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政府形式。读后感.在卢梭看来,不存在彻底的民主制,因为多数人统治少数人是违反自然秩序的,如果存在完美的民主制政府的话,那一定都是神的子民,完美的民主制政府不适合人类。在卢梭看来,选举产生的贵族制政府,是相对而言较好的政府,因为它能保证最贤明的人来管理政府。君主制政府的优点是它有活力,因为权力的集中,但缺点就是他的延续性太差,新政府的君主总是要推翻上一任的,卢梭看来,一个好政府的标志是,在它的治理下,其他条件都相同的条件下,人口的增长,是政府是否为好政府的重要标准。
政府会发生蜕化。人类社会的政府形态经历从民主制,过度到贵族制,再到君主制自然演变和收缩,在君主制形态下,再次收缩而发展到专制政府,君主不再按照法律治理,从而公意被个人意志所取代,政府和国家会走向灭亡。罗马政府形态的发展便是这样的过程。
政府只是作为主权者即公民的公意执行者。卢梭的这个观点,在当时还是“君授神权”的时代,无疑是平地一声雷。虽然不能说卢梭的思想直接导致了法国大革命,但是正是卢梭的政府论,祛除了“朕即国家”的谎言,让民主和自由平等的思想席卷欧洲大地,从而开启了整个现代人类社会。
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篇10】
让·雅克·卢梭(1712—1778)法国启蒙思想空、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激进民主主义者、古典自然法学派代表之一.他的法律思想在西方法律思想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他信奉天赋人权说,认为人类最初处于"自然状态"时人人是自由平等的,这是天赋的权利,只有私有财产的确立才导致不平等的产生.作为他的著作之一的《社会契约论》发表于1962年,是卢梭政治法律思想的比较全面的概括.
我对《社会契约论》一书各卷主要内容的理解:
第一卷:人类怎样由自然状态过渡到政治状态的.以及公约的根本条件是什么
第二卷:讨论立法.法律是用来规范政治体行为和意志的立法.法律的对象是普遍性的,是公意的行为,为公章的记录,结合了意志的普遍性与对象的普遍性.法律应由服从法律的人民作为创作者.
第三卷:这一卷讨论的是政体,即政府的形式.政府掌有行政权,这种行政权隶属于作为主权之行为的立法权.同时,政府的成立不是基于契约.这是从第一卷主张的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并非契约的目的引申出来的.
第四卷:继续讨论政治体制.进一步阐述了他理论中巩固国家理论的方法.在"公意是不可摧毁的"这一前提下,卢梭分别论述了投票、选举、罗马人民大会、保民官制、独裁制、监察官制和公民宗教等在国家治理中的运作.
三、读后感: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说明了人类社会不平等起源和基础后,探讨了如何在社会状态下实现社会平等问题,提出民主共和国的社会理想,试图创立一种真正合法的社会契约来取代历史上以牺牲自由及和平为代价的社会契约.他主张建立资产阶级的"理性"王国.强调人人自由平等,提出"天赋人权"理论.坚决反对暴政、压迫.他的这些思想对当时社会制度的衡量及改造做出了理论上的分析,同时他提出的平等、自由的观念为西方国家的立法依据奠定了基础.下面就我读完此书后对于人的自由、政府形式和法制社会的构建谈谈我的认识.
(一)自然的权利.
对于人类而言,自然的权利是固有的本质,因为我们是生而自由的.这是读完此书后我最大的认识.也是卢梭在此书中首先提出的观点.但从深层次讲,他又认为社会契约必须把自由本身的内涵加以转变,将其提升到更高的层次.它应不同于那种无拘无束的"自然的自由"而是"社会中的自由".社会的自由又由公意去制约、支配.但是,依照社会契约而形成的共同体意志是所有人的共同意志,故它也等于是个人的意志.从而推导出服从公意也就是服从个人的意志.
在自然的社会状态下,人们享有一系列普遍的、永恒的自然权利,即生存、自由、平等、追求幸福、获得财产和人身、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如果自由被强力所剥夺,则被剥夺了自由的人民有革命的权利,以强力夺回自己的自由.同时自然状态下存在各种弊端,人们须以平等的资格订立契约,从自然状态下摆脱出来,建立国家,以确保每个结合者的各种权利得以国家的保障.人们只是把自然权利转让给整个社会而并不是奉献给任何个人,因此人民在国家中仍是自由的,国家的主权只能属于人民.
在这一点上,卢梭的观点是想从根本上说明人民如何成为自己正真的主人.在确保人民自由平等的关系上,彻底的人民主权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自然状态下的自由有各种弊端,人们必须以平等的资格订立契约,从自然状态下摆脱出来,建立国家,以确保每个结合着的各种权利得以国家的保障.人们只是把自然权利转让给整个社会不是奉献给任何人,因此人民在国家中仍然是自由的,国家的主权只能属于人民.
(二)政府形式.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所提出的各种政治形式,大都是他的假想,是想设计出他所想的那种政治形态.而他在书中提出的一些观点对于如今我国的实情是不符合的.比如在"论政府的不同形式的构建"中,他的主张是"行政长官的人数越多,则政府也就越弱,这是一条根本性的准则."再者,他认为"政府操控在一个人的手里,个别意志与团体意志是完全结合的,政府的意志就是最高的强度,所以最活跃的政府就是一个唯一的人的政府."如果这是他们欧洲的一些袖珍国家来说,似乎还可以.但换成中国,行政官员越少的话,那行政效率就不可能高.并且,也不可能有几个甚至一个人来担当此任,假象一下,国家的权利就操控在少数几个人或者一个人身上,是不是会导致独裁呢?那这与卢梭的民主就南辕北辙了.所以我认为这个观点只是一种理论而已.
再如,他说,"民主只适用于小国,贵族政府适于中等国家,君王政府则适于宜大国."从中我觉得,他说的有片面性.我认为哪个国家用什么样的政体应该根据本国的国情和历史惯例和风俗习惯.像美国做为、英国的殖民地,由于英国历史上就属于比较民主的国家,而起移民也大都来自欧洲,因此美国虽然国土辽阔、人口众多,但是还是可以实行民主制啊.而像中东阿拉伯世界,大不分小国却还是实行政教合一的政治制度,因为在阿拉伯世界历史上就不存在民主制.
(三)法治社会的建立.
该书中,卢梭认为法律是用来规范政治体行为和意志的立法.立法的对象是普遍性,是公意的行为,结合了意志的普遍性与对象的普遍性.法律应由服从法律的人民作为创作者.
我很同意这种观点.我认为法治社会的建立主要在于立法者及其权利和制定出的法律规范的适用性和普及程度.
卢梭在书中提到立法者应具有能洞察人类的全部感情、关怀人民的幸福、照顾到长远利益的条件.立法者的一切方面都是国家中的一个非凡的人物,其职务不是行政者,也不是主权者,它是独特的、超然的职能.所以编订法律的人不应该具有任何立法权.这样,人民服从法律就是服从自己的意志,就意味着自由.
从这一点联系我国的实情来看,我们在构建法治社会的同时,应该首先对于人民有思想上的启蒙、对法律的认识,才能为立法做好准备.不仅要让人民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更应该让人民具备法律要求的素质.这样才能制定出包含人民的全部感情、关怀人民的幸福、照顾到长远利益的法律.而且,法制宣传不应是知识方面的宣扬,更应是理念的传播.在人民心中树立了法律的威信后,人民在潜意识形成了法的约束,人人遵守法律,才能给人们以享受自由权利的安全保障;法律可以强迫人们自由.此外,卢梭还系统地提出了立法理论.他认为要依法治国就要有理想的法律,在制定法律时必须遵循下列原则:立法必须以谋取人民最大幸福为原则;立法权必须由人民掌握;由贤明者具体承担立法的责任;立法要注意各种自然的社会条件,法律只不过是保障、遵循和矫正自然的关系而已;既要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又要适时修改、废除不好的法律.我认为,借鉴上述观点并结合我国国情才能为我国法制社会的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
总而言之,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对社会的发展起过重大的推动的作用.《社会契约论》一书的精神还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卢梭的社会政治学说代表了十八世纪法国启蒙运动中激进的民主思想.他的《社会契约论》一书为资产阶级革命提供了理论纲领,对十八世纪法国革命和正处在资产阶级革命中的国家都起过积极作用.以反对封建专制、倡言民主共和和主张人民主权为其主题和中心内容,提出了富于革命性的宪政理论.对于我们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是一本值得研读的经典.
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篇11】
卢梭的巨著《社会契约论》,全书共四卷,四十八章,其中第一卷九章,第二卷十二章,第三卷十八章,第四卷九章。第一卷在他的确立的基本原理之上,着重研究的是契约论的内容;第二卷主要讨论的是主权论的内容;第三卷则是关于政府形式为主的政府论;第四卷则是从实践的角度对除了巩固国家体制的方法论。
名句摘录:
第一卷:
1、人是天生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认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2、这种人所共有的自由,乃是人性的产物.人性的首要法则,是维护自身的生存,人性的首要关怀,是对于其自身所应有的关怀
3、一切权力都来自上帝,这一点我承认;可是一切疾病也都来自上帝.难道这就是说,应该禁止人去请医生吗?
4、人类既然不能产生新的力量,而只能是结合并运用已有的力量;所以人类便没有其它办法可以自存,除非是集合起来形成一种力量的总和才能克服这种阻力,由一个唯一的动力把它们发动起来,使它们共同协作.5、假如我们抛开社会公约中一切非本质的东西,就会发现社会公约可以简化为如下的词句:我们每个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共同置于公意的最高指导之下,并且我们在共同体中接纳每一个成员作为全体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6、一旦人群这样地结成了一个共同体之后,侵犯他们中的任何一个成员就不能不是在攻击整个的共同体;而侵犯共同体就更不得不使它的成员同仇敌忾.这样,义务和利害关系就迫使缔约者双方同样要彼此互助,而同是这些人也就应该力求在这种双重关系之下把各种有系于此的利益都结合起来.7、现在让我们把整个这张收支平衡表简化为容易比较的项目吧:社会契约使人类丧失的,乃是他的天然的自由以及对于他所企图的和所能得到的一切事物的那种无限权利;而他所获得的,乃是社会的自由以及对于他所享有的一切事物的所有权..作为全书第一部分的社会契约理论,它是《社会契约论》的核心内容,精华所在,其后的三卷基本上建立在这一理论的基础上的。卢梭从人性论和自然状态论出发,认为人都是自私的,每个人都只会关心他个人,只是关住个人的生存与利益,就像他在文中所写道的“人性的首要法则,是要维护自身的生存,人性的首要关怀,是对于其自身所应有的关怀”一样。然而在恶劣的自然条件下,个人所具有的力量根本就无法冲破自然界的重重阻碍,为了共同利益的需要于是一个要求共同协作的声音叫响,这就是公意。然而,到底如何协作这个问题困扰着要求协作的柔弱的人们,即“(协作)如何能致身于力量的总和,而同时既不至于妨害自己,又不至于忽略对自己所应有的关怀呢?”,进而卢梭提出了社会契约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即“要寻找出一种结合的形式,使他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维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并且由于这一结合而使得每一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个人又只不过是在服从其本人,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样的自由。”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卢梭紧接着提出了本书的核心理论——社会契约。
卢梭主张“每个结合者及其自身的一切权利全部都转让给整个集体”,而这里的整个集合体即是政治共同体或在其后文中称做主权者,也即公意。而之所以主张每个人都应把其全部毫无保留的转让出来,是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每个个体在主主权者面前都是平等的,没有任何一个任何一方能要其他一个或一方承
担更多的负担。如果只有一部分人全部转让,而另一部份人只转让其自身的一部分,那么这部分人将会要求更多的社会权力,增加全部转让者的负担,进而这种协作就会只是“暴政或者是空话”。然而每个人为什么乐意出让自己的全部呢?卢梭再次揭开了谜底“每个人既然是向全体奉献出自己,他就并没有向任何人奉献出自己”,因为在此种状态下,每个人都是无,而只有共同体才是唯一的实,即唯一的拥有行为力者。
然而,虽然共同体的行为力增强了,人们为克服自然障碍的目的实现了,那么个人结合成共同体的原始目的——个人生存和利益哪里去寻找呢?卢梭为我们绘制了一张收支简化表“人类由于社会契约而丧失的,乃是他的天然的自由以及对于他所企图的和所能得到的一切东西的那种无限的权利;而他所获得的,乃是社会的自由以及对于他所享有的一切东西的所有权。”从此,人类从自然状态进入到了社会状态,“他们的行为中正义就取代了本能,而他们的行动也就被赋予了前所未有的道德性”,人会因为社会契约“使他从一个愚昧.局限的动物一变而为一个有智慧的生物,一变而为一个人的那个幸福时刻,他一定会是感激不尽的。”人从“自然的自由”进入了“社会的自由”。总之卢梭的社会契约可以简化为以下词句“我们每个人都以其自身及全部的力量共同置于工艺的最高指导之下,并且我们在共同体中接纳每一个成员作为全体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名句摘录:
个别利益的对立使社会的建立成为必要,那么,就正是这些个别利益的一致使得社会的建立成为可能
如果人民单纯是诺诺地服从,那么,人民本身就会由于这一行为而解体,就会丧失其人民的品质;只要一旦出现一个主人,就立刻不再有主权者了,并且政治体也从此就告毁灭
钱财这个字眼是奴隶的字眼,由于金钱与懒惰的缘故,他们便终于有了可以奴役自己祖国的军人和可以出卖自己祖国的代表
公意永远是稳固的,不变的而又纯粹的;但是他却可以向压在他身上的其他意志屈服
人民主权论,作为以公意为基础的社会契约的必然结果,它是卢梭理论的最高成就,也是自然法学派在近代所取得最高成就。作为契约社会所形成的共同体,在它是受公意支配下时,它就成为主权,其主体是全体人民,每个人就是其组成人员。卢梭视野中的主权具有以下特点 :
第一,主权是不可转让的,卢梭从分析每个个人利益的异同出发,指出“个别利益的对立使社会的建立成为必要,那么,就正是这些个别利益的一致才使得社会的建立成为可能”,基于此,认为“治理社会就应当完全根据这种共同的利益”。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就形成了以公共幸福为目标的公意,而由于公意是社会共同体的意志,属于公共的,是个集体的生命,因而就不得转让,因而基于公意的主权也不可转让。在此,卢梭还区别了个别意志和公意,并且认为个别意志和公意并不能总是一致,因而主张个别意志经常向公意发出自己的声音。
第二,主权是不可分割的,卢梭认为主权是不可转让的,同样也是不可分割的,正因为是“意志要么是公意,要么不是;他要么是人民共同体的意志,要么就只是一部人的。” 基于此,卢梭还批评了一些政论家因不能从原则上区分主权而从形式上区分主权的行为,讥讽他们是像日本的幻术家那样“当众把一个孩子肢解,把他的的肢体一一抛上天空去,然后就能再掉下一个完整无缺的活生生的孩子来”,是一种“江湖幻术”。“他们把主权助威所派生的东西误以为是主权权威的构成部分。”因而卢梭反对洛克和孟德斯鸠的分权理论,同时卢梭认为向宣战与媾和等行为并不是主权的行为,他们“都不是法律而是法律的应用,是决定法律情况的一种个别行为。”
第三,主权是不能代表的,关于主权是不能被代表的这个问题在卢梭的这部著作中并没独立成章,但其思想却完整地蕴含在第三卷第十五章《论议员或代表》。在这章中,卢梭认为正如主权是不可转让的一样,主权也是不可代表的,因为“主权在本质上是由于公意构成的,而意志又是绝不可以代表的;它只能是同一个意志,或者是另一个意志,而绝不能有什么中间的东西。”不仅如此,卢梭还严重地批判了那些以出钱雇佣人去从军和代议员的行为,并且卢梭认为在它所向往的的城邦里“在一个真正自由的国家里,一切都是公民亲手来做,没有任何事情是要用钱的。他们永远不是花钱来免除自己的义务,反而是花钱来亲手履行自己的义务。”虽然这种万事事必亲躬的行为会有很多的不方便,但是卢梭给出了最有力的回应“在权利和自由乃是一切的地方,不方便是不算一回事的”。而主权行为外的行政行为卢梭认为它不仅是而且应当是被代表的,因为“行政权力不外是把力量运用在法律上而已。”
第四,主权是绝对的,不可摧毁的,知道卢梭主权论的前三个特点,我们将会顺理成章的理解卢梭主权论的的四个特征:主权的绝对性。在第四卷的第一章《论公意是不可摧毁的》中,卢梭认为公意无论何时无论何地总是存在的,即使在国家濒临毁灭的时候,当各种最卑鄙的利益争斗战胜公共幸福时,公意也是存在的,只不过是“公意沉默了”,在其他一些情况,譬如为了金钱而出卖自己的选票的行为,他也仅是“回避了公意而已”。而在和平时期,公意所形成的主权的唯一目的便是公共福祉,更是神圣不可侵犯。
然而主权是如此的重要,那么究竟怎样才能维系主权权威呢?对此卢梭在这部著作的第三卷的第十二章到第十四章着重论述了这一问题,归结一句话,即为了维系主权之权威,人民应经常地,固定的集会,以适当中断政府的一切权限。这句话既包含三层含义:一,人民应当集会,因为“主权者除了立法权力之外便没有任何别的力量,所以只能依靠法律而行动;而法律有只不过是公意的正式表示,所以惟有当人民集合起来的时候,主权者才能行动。”二,必须是固定的经常地集会,“政府愈是有力量,则主权者就愈应该经常的表现他自己。”三,集会由中断政府的力量,“当人民合法地集会而成为主权者共同体的那个时刻,政府的一切权限便告终止;于是行政权也就中断,于是是最渺小的公民的身份便和最高级行政官的身份是同样地神圣不可侵犯,因为在被代表的人已经出现的地方就不能再有什么代表了。”
名句摘录:
政府就是在臣民和主权者之间所建立的一个中介体
真正的民主制从来就不曾有过,而且永远也不会有。
走运的人则每每不过是那些卑鄙的诽谤者,卑鄙的骗子和卑鄙的阴谋家 人体的组织是大自然的作品;国家的组织则是人工的作品
国家的生存绝不是依靠法律,而是依靠立法权”这些真知灼见无疑在当代,尤其在我国的法制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
在第三卷中,卢梭讨论了政府的组织形式问题,他认为一切自由的行为都有两种因素构成,其中之一即为意志,另一则为行动的力量,而在国家这个政治体
中,意志即为立法权,行动即为行政权。“没有这两种力量的结合,便不会或者不应该做出任何事情来”而什么是政府呢?“政府就是在臣民和主权者之间所建立的一个中介体”。当谈到政府形式时,卢梭认为它取决于主权者,君主(行政官)与人民之间的比例。“这个双比例每一次增大或者缩小,则单项比例也就照样地增大或者缩小,从而中间项也就随之而改变。因此 也就可以看出:并不存在什么一种唯一的绝对的政府体制,而是随着国家大小的不同,也就可以有同样之多的性质不同的政府。”而在现代,卢梭的这一理论得到了充分的论证。并且卢梭还根据政府人员的多寡作为区分不同政府形式的根本标准,进而将政府分为:民主制,贵族制,君主制和混合制四种形式,认为民主制则适宜于小国,贵族制适宜于中等国家,而君主制则适宜于大国。并且认为最好的政府是立法权与行政权结合在一起的政府,然而又由于“君主和主权者既然只是同一个人,所以就只能形成,可以这样说,一种没有政府的政府”。
一,民主制,卢梭眼中的民主制是一种政府人员多于单个单纯的公民,即主权者将政府职能委任给绝大多数公民。而且卢梭认为从严格意义上讲,“真正的民主制从来就不曾有过,而且永远也不会有。
二,贵族制,卢梭将贵族制分为三种:自然的,选举的和世袭的。其中第一种适合淳朴的民族,第三种是最坏的一种,而第二种是最好的,也即是严格意义上的贵族制。卢梭的这种选举制贵族制相当于现在意义的代议制民主制。
三,国君制,卢梭的国君制即是君主制,在卢梭看来国君制的力量是最为强大的,因为“人民的意志,君主的意志,国家的公共力量和政府的个别力量,就全都响应着同一个动力,机器的全部力量就都操在一只手里,一切都朝着同一个目标前进”,它就会像阿基米德站在河对岸毫不费力就引动水上的大船一样,国君就可以在自己的暖阁里遥控他的国家。然而也正是如此,国君制有两个致命弱点:1.不能选贤任能。2.缺乏执政的连续性,从而导致皇室政府的变化无常。四,混合制,在卢梭看来根本就不存在一个纯粹的单一制政府,因为“一个独一无二的首领也必须有下级的行政官;一个人民政府也必须有一个首领”同时他认为“强力的极限与软弱的极限同样地都出现在单一的政府之下,反之,混合政府的形式则产生适中的力量。”这些在现今看来,无疑都是不无道理的。基于以上论述,卢梭在本卷第八章有的谈到一个与之紧密相连的问题《论没有一种政府形式适宜于一切国家》在这一章中,卢梭首先肯定了孟德斯鸠关于民主与气候关系的论述,认为各个国家由于土地,气候,水文,矿产等自然资源和劳动力等因素的不同,因而就需选择与之相适应的政治体制。譬如就国家疆土的大小和财富的贫富就可以选择不同的政府形式,在国家版图较大并且富饶的国家,较适合君主制;而贵族制则适宜于财富和版图都适中的国家;而民主制则适合于小儿贫穷的国家。这些观点在今天看来无疑是不不正确。当然,其认为国君的力量引起与人民距离的扩大而扩大,而人民的力量之有几种才能发挥的观点无疑是较有启发的。同是卢梭在涉及评判一个政府好坏的标准时,认为政治结合应以“他的成员的生存和繁荣”无疑事件具有积极意义的。然而在谈论到具体指标时,认为人口的多寡一是衡量政府优劣的标志,无疑是欠妥的。而在这些理论当中,我们不能不谈的还有卢梭关于政治体死亡的论述,他深沉而睿智的写道“政治生命的原则就在于主权的权威。立法权是国家的心脏,行政权则是国家的大脑,大脑只是各个部分运动起来。大脑可能陷于麻痹,而人依然活着。一个人可以麻木不仁的活着;但是一旦心脏停止了他的机能,则任何动物马上就会死掉。”
基于对上述基本问题的阐述,卢梭在最后一卷即第四卷阐明了巩固国家体制的方法。在“公意不可摧毁”的前提下,卢梭分别从投票,选举,罗马公民大会,保民管制,独裁制,监察管制和公民宗教其各方面对国家政治体中的一些常见的问题和程序进行了讨论,而其中争议最大的是其关于公民宗教的论述。当然这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卢梭对宗教分类的叙述,卢梭从宗教和社会的关系将其分为人类的宗教和公民的宗教,“前一种宗教没有庙宇,没有祭坛,没有仪式,只限于对至高无上的上帝发自纯粹内心的崇拜,以及对于道德的永恒义务;它是纯粹而又朴素的福音书宗教,是真正的有神论,我们可以称之为自然的神圣权利。后一种宗教是写在某一 国家的典册之中,它规定了这个国家自己的神,这个国家特有的守护者。它有自己的教条,自己的教仪,自己法定的崇拜表现。”对于后一种政体,卢梭称之为“神权政体”,而这种情形在我国有待审视与深思。而在这一部分,也因为卢梭的极权主义民主思想暴露无遗,因而起也因此遭受到很多批判,譬如英国著名哲学家罗素说卢梭是“与传统君主专制相反的伪民主独裁的政治哲学的发明人”,“希特勒是卢梭的一个结果”。的确,卢梭的思想也确实在学说上影响了黑格尔的国家崇拜学说,在政治上,也确实导致了国家极权的罗伯斯庇尔政府和希特勒的法西斯政权。当然,正如任何事物都有两面一样,这也不排除伟大的启蒙思想家卢梭的著作,然而当我们通读全书的时候,我们会发现全书到处闪耀着理性,智慧的光芒。从1795年其灵柩被奉进先贤祠至今,我们仍然不时品味这位自然法学派杰出代表的思想光辉,更为这样一位完全靠自学成材的一代宗师身上散发出来的火炬般的人格魅力所折服,品味他的著作,我们更应体味他的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