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工施工方案(汇集十一篇)。
抢工施工方案 篇1
一、 要高度重视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坚 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松 散麻痹思想和盲目乐观情绪,进一步落实各级、各岗安全 生产工作职责,及早规划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及有关工作方 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二、要重视和做好节后复工前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教 育培训工作,对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三级教育,未经教育 不得上岗。针对春节后外来民工大量进入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详细调查摸底节后进场工人的年龄及健康状况,患有疾病或年龄偏大纤,不适合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要及时调离工作岗位或劝退。对节后工人可能出现的'思想松栏懈、 注意力不集中和麻痹心理等,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交底,特别是要加强新招收工人和转岗上岗或转岗培训,按规定确保各类施工人员了解其所施工区域存在的危险源,增强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安全生产教育必须求真务实,注重实效集 ,并做好相关教育培训记录。春节后,各单位应针对新工人入场多,设备、 设施停转时间长的特点,开展从业人员节后复工前的安全教育 ,尤其是要突出对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节后复工前,企业安全负责人应当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复工检查,消除隐患。安全检查必须求实,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三、检查的重点:
(一)是塔吊、施工升降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建筑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连接、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气线路的安全丰状态和运行情况;
(二)是深基坑工程的坑壁支护和降排水措施,坑边土体及周边环境、建筑物的变形情况;
(三)是避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
(四)是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 脚手架、外电防护架、模板支撑系统各连接部
(五)是现场防火、防冻、季防滑措施是否到位,职工宿舍取暖设备是否有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宿舍结构是否稳固 特别是对塔吊、施工升降机、附着式升降脚手、基坑等专业技术性强且难以发现安全隐些患的分部分项工程, 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或检测人员进行检查,并按提出的要 求进行整改。复查符合要求后,须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下发复工通知方可复工。工程未经复工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暂停施工。个别在节前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工程,必须先行组织力量进行整改,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及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并报质量监督站核查后方可复工。
四、要重视和做好门卫管理工作。针对节后复工人员进出工地频繁现 状,要加强工地门卫管理,建立人员进出记录,严防可疑人员及可疑车辆进入工地,防范治安等案件的发生。
抢工施工方案 篇2
为有效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确保春节及“两会”期间我区施工现场安全平稳,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春节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控制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扎实开展春节及“两会”期间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平稳,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组织领导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成立20xx年春节及“两会”期间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区住建委总工程师彭小东任组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各工作站负责人任副组长,安全监督站及各工作站成员任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具体负责春节及“两会”期间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
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延长至春节前,各施工单位应继续按照《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三大行动”的具体内容,组织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三大行动”。重点排查建筑工地中的`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设备、地下暗挖、民工宿舍、临时设施、临时用电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工整顿;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责。
(二)妥善安排春节期间停工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项目停工前,要合理安排节前施工进度计划,避免节前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严防抢工赶工导致的安全质量事故隐患。合理安排施工停工部位,确保停在有利于安全的部位。停工后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现场脚手架、起重机械等风险源和“三宝四口五临边”等安全防护措施,要做到机械复位,电源关闭。
停工期间,各项目要做到措施到位、人员到位、制度到位。安排专人值班,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对留守人员要加强安全教育,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及时上报处理。施工现场严格采取封闭式管理,临边洞口、深基坑部位采取必要的措施,高大脚手架、起重机械要采取防攀爬措施。强化施工现场门禁管理,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区域,坚决杜绝特殊时段发生建筑安全事故。
节后复工时,各项目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恢复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和假期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责任,确保本单位所有岗位的管理人员到位,并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所有岗位的管理人员到位。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五方责任主体对履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情况进行自查,确保施工现场达到恢复施工所必需的安全生产条件。
(三)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寒冬季节,天干物燥,是各类火灾事故的多发期。工程参建各方要切实加强各个生产、生活环节的消防安全工作,完善细化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强检查。春节前要全面排查施工现场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登记保管制度、动火审批制度、临时用电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消防设施配备、临时消防系统运行、消防通道畅通等情况,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各单位要全面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明确“建筑工地为法定禁放区域”、“建筑工地及周边3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四)高度重视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20xx-20xx年秋冬季建设系统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加强施工扬尘治理,决不能放松。春节期间,高度关注及时响应空气重污染预警,严格落实空气重污染预警措施,红色和橙色预警期间,全市在建工程施工单位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措施力度;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五)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保障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稳定可控
各集团、公司、项目部各级领导要分别带队开展三级自查自纠行动,各级自查要有程序、有侧重,形成企业内部各级自查相互补充。春节期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扑下身子,重心下移,深入现场,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全面排查,及时解决现场存在的实际问题,让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落细。
严格执行春节假日期间24小时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制度,企业负责人要进行带班检查,项目经理及公司主管领导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要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及春节期间的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和细化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高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好应急抢险物资储备和人员保障,对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或重大异常情况,必须按规定及时报告,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处置预案,科学果断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六)加大监管及处罚力度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加强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从方案下发起至春节前,对辖区内所有工程进行全覆盖摸排,重点检查现场施工情况及停工前各项工作准备情况;春节期间,区住建委安全监督站及各工作站将安排专门人员,组织施工现场巡查工作,重点巡查项目值守及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春节过后及“两会”期间,重点检查项目复工自查报告制度及工人入场教育、现场扬尘管控工作。对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项目一律严肃处理。
抢工施工方案 篇3
一、复工时间
我市建筑工地原则上可于20xx年2月9日24时起复工。20xx年2月9日24时后的疫情持续期间,建筑工地应遵循《宁波市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管理实施细则》要求,以项目为单位实行复工审批制度,同时遵循“分类管理,逐步复工”的原则采取分阶段复工。
(一)优先复工工程。纳入重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需要或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工程,以本地员工为主、未招录或少量招录外地员工且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防疫物资准备充足的工程,优先保障复工。
(二)稳步复工工程。以中低风险地区员工为主、能确保员工身体健康且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防疫物资准备充足的工程,稳步安排复工。
(三)控制复工工程。来自高风险地区员工较多,未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各项防疫措施、防疫物资准备不充足的工程,要从严控制复工。
二、复工前准备
建筑工地复工前应进一步加强工地防疫管理,并做好以下复工准备措施:
(一)工地防疫领导小组。建筑工地应按照《企业复工防疫十项导则》、《宁波市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宁波市建筑工地防疫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成立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牵头的工地防疫领导小组,明确工地防疫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卫生员、专职安保人员配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各分包单位的工地防疫管理纳入施工总承包单位统筹指挥,并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复工前签订防疫管理责任书。
(二)工地防疫管理措施。建筑工地应在复工前完成工地现场的消毒工作,建立疫情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制度、人员应急值守制度、项目领导带班制度、从业人员日常体温测量、口罩佩戴制度、工地定期消毒制度、分餐制就餐、错峰制就餐等相关制度。
(三)工地防疫物资配备。建筑工地应在复工前配备足额的防疫物资,防疫物资存量能满足未来5天需求量。
(四)工地从业人员管理。建筑工地应在复工前建立工地人员清单,清单应包括工地管理人员、工地务工人员、工地后勤人员、参建单位临时驻工地代表等所有工地人员;建筑工地应在复工前对返工人员、新进人员完成“一人一表”登记,同时建立人员出入登记测温制度;建筑工地应在复工前逐一联系本工地在高风险地区的员工要求其暂缓归甬,对于发现本工地回流人员中有来自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有高风险地区旅行史、生活史、接触史的人员或与其他地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应于当天通知所在地乡镇、街道或社区及时落实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报告当地住建部门,同时做好对中等风险地区来甬人员的居家健康观察工作。
(五)复工前安全生产检查。建筑工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在复工前联合检查工地安全生产情况,重点对施工现场的建筑起重机械进行维修检查和运行调试,对临边防护、临时用电、脚手架、支模架、基坑、机具等现场安全措施、设施设备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排查,同时认真做好复工人员特别是新进场人员的岗前安全教育。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共同确认安全生产条件满足复工要求。
三、复工审批
(一)申请材料
1.《项目复工申请(承诺)表》(附件1)工地填写时应说明复工时间、行业类别、复工员工人数及项目承诺,加盖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三方企业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
2.《项目返工人员登记表》(附件2),《项目返工人员调查总表》(附件3)建筑工地复工前,要求每名工地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务工人员、后勤人员、参建单位驻点人员等)登记《项目返工人员登记表》,汇总形成《项目返工人员调查总表》。工地填写时应如实记录复工人员基本信息,近14天内流行病学史,返甬交通方式、直系亲属信息、复工后居住地、上下班出行方式等情况。
3.《项目复工防疫方案》(附件4)
复工防疫方案应包括主体责任、员工调查、员工接送、隔离防控、日常防控、复产计划等六方面,并按照方案落实好复工的防疫措施。
4.《项目复工安全自查表》(附件5)
建筑工地复工前应对工地安全情况进行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填写《项目复工安全自查表》。
以上申请材料应加盖建筑工地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公章,对于部分参建企业注册地非宁波大市的,允许其经企业同意后可加盖项目授权章,本地企业一律加盖公章。
若复工生产中,工地梯次开工或增加新员工,要提前补充完善《项目返工人员登记表》,并将《项目返工人员调查总表》(补充)和补充防疫方案报批。
(二)工地报批
1.跨地区市本级项目建筑工地向市住建局提交申请材料1-4,提出复工申请和复工安全条件核查。
2.其他建筑工地(包括非跨地区的市本级项目建筑工地、属地管辖建筑工地等)向经营地所在乡镇(街道)提交复工申请材料1-3,提出复工申请。建筑工地同步向对口住建部门提交复工申请材料4,提出复工安全条件核查(非跨地区的市本级项目建筑工地对口住建部门为市住建局,属地管辖建筑工地对口住建部门为属地住建局)。
未经复工审批和复工安全条件核查的建筑工地,不得擅自复工。
(三)审批流程
1.对申请复工的跨地区市本级项目建筑工地,市住建局对照《实地勘定表》及《项目复工安全自查表》,进行实地勘查,提出综合评定意见,审定同意工地复工,并提交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备(电子)。
2.对申请复工的其他建筑工地(包括非跨地区的市本级项目建筑工地、属地管辖建筑工地等),乡镇(街道)应会同对口住建部门进行实地勘查(非跨地区的市本级项目建筑工地对口住建部门为市住建局,属地管辖建筑工地对口住建部门为属地住建局)。实地勘察中,乡镇(街道)对照《实地勘定表》提出评定意见,对口住建部门对照《项目复工安全自查表》进行复工安全条件核查。双方评定结果由乡镇(街道)报属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盖章),同意其复工,属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步提交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电子)。
(四)勘定流程及要求
乡镇(街道)应派员对提出复工申请的建筑工地进行实地勘查,对照《实地勘定表》逐项评估,应在建筑工地提出申请后3日内完成勘查并提出综合评定意见(同意或暂缓),符合条件的应予以批准同意开工及报备。不符合条件的,提出具体意见并告知建筑工地,进行整改后再报;住建部门应当与乡镇(街道)一起进行实地勘查,不得因多头勘查延误企业复工;对于同一地区但施工范围跨乡镇(街道)、工地项目部设立点分散、实际情况复杂的建筑工地,可由工地所跨的多个乡镇(街道)同时进行实地勘查。
实地勘查中,应根据《项目返工人员调查总表》,抽查《项目返工人员登记表》,核实员工填写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根据《实地勘定表》评估指标,围绕《项目复工防疫方案》,检查工地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和专班人员组成,人员出入、卫生消毒、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分餐场地、防控物资、日常测温人员等落实情况,要指导和要求工地做好复工前员工安全防疫培训,同时住建部门对工地复工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指导与核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人员管控。各地要坚持“管控优先”的原则,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风险受控的前提下,对来自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有高风险地区旅行史、生活史、接触史的人员或与其他地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一律劝阻、劝返,对因特殊情况的上述到甬人员要严格落实自到甬之日起为期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中等风险地区来甬人员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隔离流程见附件7,风险地区分类请咨询当地卫生防疫部门)
(二)严格工作纪律。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宁波市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管理实施细则》、《企业复工防疫十项导则》进行复工审核或复工安全生产核查,不得擅自扩大管控范围、提高管控要求;要落实监管责任、严明防控纪律,对未完成复工审批、未制定防疫方案、未落实人员排查、未进行复工前安全核查等工作要求的建筑工地,严禁复工生产,对复工后未落实防疫工作的建筑工地一律停工处理,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地住建部门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管理体系,加强辖区建筑工地复工检查力度,特别加强企业对中央、省、市相关文件执行及《宁波市建筑工地防疫管理暂行规定》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参建各方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落实复工保障。各地住建部门要全面掌握辖区内建筑工地的复工动态,及时了解复工工地的保障需求,加强建筑工地的复工保障;建设用砂供应企业、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预制构件厂等原材料生产企业应当根据工程建设进度,以及合同供应项目的建设用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预制构件需求,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复工时间,并在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的前提下完成复工报批手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根据项目进度,制定地方建筑材料供应计划报市建材管理中心,由市建材管理中心根据上述分类分阶段工程复工统计情况,协调厂商做好复工工地原材料的需求供应。
五、其他
1.各有关乡镇(街道)应按照《宁波市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管理实施细则》做好建筑类企业(含分支机构)的复工审批,方便企业能有效指导所属工地的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建筑工地的复工进展;收到建筑工地复工申请后应及时联系对口住建部门,协商决定实地勘察时间。
2.20xx年2月9日之前市住建局出台的建筑工程防疫管理文件内容与本通知不符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表格已在市防办下发的《宁波市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管理实施细则》(甬防办[20xx]36号)表格的基础上加以修订,请注意区别;若各地已设计、下发和填写表格,且原表格样式已包含现有表格内容,则无需重复填写,未尽之处只需补充相关内容、要件。
抢工施工方案 篇4
抢工施工方案 篇5
为了保证春节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能够有效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保证业主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特制订此预案:
一、 火灾应急预案
一) 北国经典物业区域火灾指挥机构
总指挥:
副总指挥:
警戒疏散组:
组员:内外保洁
义务消防队
队长:
队员:保安队全体
联络组:
组员:
设备组:
组员:维修工全体
二) 火灾处置程序:
1、 业主报警
1) 业主发现火灾向客服报警,客服接警人员需详细询问起火地点、原因、火势等情况。
2) 客服接警后立即通知保安部xxx组织人员查看火情、并安排人员救火、救人、抢救财产等。xxxx到现场后了解火情后立即报告李刚。
3) 客服人员同时报告xxx起火情况,请示是否报警。
4) xxx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并安排其他人员赶赴现场,并根据火情决定是否报警。
5) 如报119后,由联络组安排人员到门口接消防队
6) 警戒疏散组xxx接到火警电话后,立即组织内外保洁赶赴现场,负责疏散人员、消防通道并设立警戒线,并安排剩余人员参与救火。
7) 设备组xxxx接到火警后携全体维修人员赶赴现场,立即查看火情,判断火灾是否影响用电安全,做出是否断电的决定,并组织剩余人员参与救火。
8) 消防队到达后xx协助消防队工作,听从消防队的安排。
9) 火灾扑灭后xx安排人员安抚业主、抢救财产、打扫现场等善后工作,并向领导汇报。
2、 巡逻人员或监控人员发现火情
1) 发现火情立即向保安部班长及队长xxx报告,班长接到火情后立即安排人员赶赴现场查看火情并组织救火,同时向队长xxx报告。
2) xxx接到报警后立即报告xx。
3) xx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并安排其他人员赶赴现场,并根据火情决定是否报警。
4) 如报119后,由联络组安排人员到门口接消防队
5) 警戒疏散组xxx接到火警电话后,立即组织内外保洁赶赴现场,负责疏散人员、消防通道并设立警戒线,并安排剩余人员参与救火。
6) 设备组xxx接到火警后携全体维修人员赶赴现场,立即查看火情,判断火灾是否影响用电安全,做出是否断电的决定,并组织剩余人员参与救火。
7) 消防队到达后xx协助消防队,听从消防队的安排。
8) 火灾救灭后xx安排人员安抚业主、抢救财产、打扫现场等善后工作,并向领导汇报。
二、 停水、停电、停暖应急预案
1、 客服接到业主电话说没水、没电、暖气不热后;
2、 及时通知维修班xxx安排人员到现场查看,具体原因。
3、 没水、没电、暖气不热是业主自己家的原因,xxx安排当班人员进行维修。
4、 如果大面积停水、停电、停暖,xxx安排人员迅速人员查明原因。如属自来水公司、供电局、热力公司的原因,立即告知客服。客服人员立即联系自来水公司、供电局、热力公司询问情况,了解恢复供水、供电、供热的时间。并及时贴出通知并做好解释告知,安抚业主。
5、 如小区设备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热,客服人员及时通知xx和工程部部长xxx。
6、 xx和工程部部长xxx赶赴现场后,及时组织维修人员进行检查,确定原因、维修时间、及何时完成,并将结果告知客服人员。
7、 xx组织客服人员做好解释工作,并贴出通知,做好安抚工作。必要时可应急采购一批饮用水和蜡烛。
8、 如果预计停电时间超过1个小时,工程部部长xxx应组织电工启动发电机,保证电梯系统的正常运行并组织好换电工作。
三、 盗窃案件的应急预案
1、 业主告知被盗后,客服人员立即通知保安部xxx及物业经理xx。 xx接到电话后,亲自或安排人员赶赴现场。 保安部xxx接到通知后、立即安排门岗严查可疑人员和车辆;并要求巡逻人员到案发现场附近巡查可疑人员;要求监控人员调取案发现场附近的录像,查询可疑人员及车辆。
2、 xx或其他人员到现场后,了解情况,询问是否报警,如没报警立即要求业主报警。并与业主保护好现场,等待警察到来。
3、 警察到达现场后,xx及保安部xxx积极配合警察的破案工作。
四、 电梯困人的应急预案
1、 监控室值班人员,接到求救电话后,立即报告当班班长。 班长接到报告后立即安排监控人员联系维保公司,班长立即赶赴出事地点并报告保安部xxx。
2、 保安部xxx接到报告后,立即通知xx。xx接到报告后亲自或安排人员到现场。
3、 监控室值班人员通过电话了解被困人员的身体情况,并不断安抚被困人员情绪。
4、 班长赶赴现场后迅速找到被困人员位置,安抚被困人员情绪,避免业主有过激行为。等待维保公司到来。
5、 维保公司将业主解救出后,在现场的物业人员迅速了解被困人员的身体情况等详细信息,被困人员身体却有不适的可联系家属并送医院。
6、 客服管理人员要求维保公司对电梯进行维修并要求维保公司出具事故报告,以备不时之需。
抢工施工方案 篇6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新冠病毒疫情,最大程度地减轻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疫情对我镇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障员工及家人的身体健康安全,依据《应急法》、《重大疫情应急条例》、《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疫情防控指南(1.0版)》、《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镇防控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快速反应,果断处置,预防为主,群防群控。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如果发生新冠病毒疫情,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下,负责组织、协调复工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各职能部门要迅速作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迅速处置,严格消毒,彻底灭源,隔离封锁,溯源追踪,及时控制和扑灭突发新冠病毒疫情。各村(社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二)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并根据需要开展应急演练。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疫情监测、预警预报和应急演练,及时做好人防、物防、技防等工作,对复工后各类可能引发新冠病毒疫情的`情况及时分析评估、适时预测,做到疫情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不留隐患。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要依靠群众,全员防疫,动员一切资源,做到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稳防稳控。
二、组织机制和责任主体
(一)组织机制。
我镇成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新冠病毒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其他副职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镇防控办、经贸办、应急办、食安办、卫生办、卫生院、劳保所、民政办、派出所、林业站、畜牧站、党办、纪委监察办负责人组成。镇复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都要接受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筹协调,并各司其责,确保政令畅通,共同做好复工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镇复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防控办,主任由镇防控办主任兼任,具体负责督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开展员工排查、监测隔离、卫生消毒、宣传教育、厂区(办公区)管理、物资保障、餐饮安全等工作,组织精干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强化系统内、部门间、镇域内各单位信息共享和联防联控,全面贯彻落实镇复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其他指示。
(二)责任主体。
机关企事业单位承担法人主体责任,应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成立各专门工作小组,制定细化措施,明确工作职责,确保防控责任落实到人到岗到区域。
卫生院承担疫情防控指导责任,负责制定防控工作规范。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做好消毒、通风和个人防护工作。指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防控知识培训。指导开展复工人员排查情况报告、日常健康监测以及出现相关症状病例后的处置。
派出所。负责复工后的疫点封锁、疫源追踪,加强疫点社会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和信访维稳工作。协助优先运送应急处置疫情的人员、物资、药品和器械。维护复工后疫点交通秩序,必要时进行交通管制。对不配合防控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予以上线严肃惩处。
各村(社区)协助镇党委、政府落实基础疫情防控责任,实施“网格化”管理,对辖区人群开展逐户排查,建立排查档案,同时配合机关企事业单位、卫生院做好复工人员随访和居家隔离观察等工作。
其他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复工应急处置工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三、应急管理
(一)报告制度
1、机关企事业单位拟复工复产,各单位负责人向镇防控应急处置办报备,经审核符合复工条件后,签署法律责任承诺书,方可复工复产。
2、单位组织复工人员认真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报告表,掌握真实准确健康信息,不得瞒报、漏报。
3、单位组织复工人员上岗前进行体温测量,如实登记,并实行健康日报告制度,由单位汇总后报镇复工应急处置办,附送卫生院。
4、单位实行外来人员体温检测和来访登记制度,对发热和异常症状的来访人员及时向镇复工应急处置办和卫生院分别报告,并做好应急隔离。
(二)排查管理
1、单位要构建与村(社区)、卫生院信息共享机制,每个单位都要确定一名疫情防控联络员。镇复工应急处置办牵头,村(社区)、卫生院与各单位疫情防控联络员建立微信工作群。
2、单位要配合派出所、移动分公司、卫生院,利用大数据核查、分析研判等手段,开展人员行踪和健康信息筛查。
3、单位负责组织排查并填报复工人员疫情排查统计表。
4、对没有离开地区且没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人员,经体温检测合格的正常复工。
5、对没有离开地区但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人员,外地区抵人员有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史的,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6、有省外非湖北旅居史但没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人员,实行居家单独隔离14天,由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由卫生院、村(社区)配合监管和检测。
7、有省外非湖北旅居史但没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人员,凡经我镇及上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确认的重大项目参与人员和其他重点人群,由单位组织筛查,筛查结果没有问题的正常上岗。
8、从湖北抵人员,虽没有发热症状,仍需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0、从湖北抵人员,有发热症状的,直接交由市医院发热门诊收治。
(三)隔离管理
1、单位要为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人员提供隔离条件,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设置临时隔离室,并做好隔离期间人员生活保障和心理疏导工作。
2、单位无法提供居家隔离条件的,可以到市金河宾馆隔离观察,或由各村(社区)与员工签订“居家隔离协议”,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方可复工。
3、村(社区)负责为辖区外出务工人员开具外出务工证明。
(四)用餐管理
1、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暂停食堂集体就餐,倡导推行盒饭制,避免员工集中用餐。
2、对确有安排食堂集中就餐需要的,严格加强就餐安全管理,实施分餐制,提倡分时段进餐、食堂分批次供应份餐,避免人员聚集,原则上就餐人员保持1、5米安全距离,并向镇食安办报备审核。
3、食堂和餐饮工作人员必须严格落实行业卫生管理要求,特别是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4、单位要每日对就餐场所及相关设备设施进行严格消毒,并建立消毒登记制度。
5、单位要保证食堂安全卫生,保持食品加工、包装、储存等场所环境整洁,确保食材不受污染。
6、单位要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五)防护管理
1、单位要做好复工前的防护物资准备,包括但不限于口罩、酒精、洗手液等防护用品,原则上配备红外线测温仪等。
2、单位要对办公场所、生产车间、卫生间、员工宿舍等区域和楼梯扶手、门把手等公共设施定期进行规范消毒,做好封闭场所通风换气,原则上不使用暖风或空调。保持环境清洁,设置废弃口罩垃圾箱,对垃圾及时分类清理。
3、单位要督促员工在公共场所全程佩戴口罩,鼓励步行或乘坐私家车上下班,原则不乘坐客运车辆。
4、单位要做好员工防护知识培训,提升员工自身健康管理能力。
5、原则上不召开人员集中的会议,尽量采用网络视频会议方式。
(六)宣教管理
1、单位要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主动联系卫生院,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横幅标语、宣传板、工作群、短信通知等多种方式,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
2、单位要组织工作人员利用学习强国、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等平台,学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疫情防控意识。
3、单位党组织要主动发声,正面引导工作人员不传谣不信谣。
四、应急处置
1、单位要建立疫情防控应急管理方案,明确责任、明确流程,加强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査,做到“一事一方案”、“一点一对策”。
2、员工上班后如发现身体异常,如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立刻通过班组、车间或办公室,以及单位负责人,立即上报镇复工应急处置办和卫生院,由卫生院立刻进行现场消毒或安排员工及时到卫生院检测,必要时由卫生院使用专用救护车,做好隔离防护,送往市医院发热门诊收治。
3、单位要提高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固定专人负责,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要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行动轨迹,了解本人近期有无赴疫区的旅居史、有无与哺乳动物、禽类的接触史,尤其是野生动物的接触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4、单位排查出的员工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先行隔离,单位负责人第一时间上报镇防控办和卫生院,按照操作规程,由镇防控办和卫生院分别上报,根据市防控指挥部确定具体应急处置措施,配合做好密切接触员工的追踪和管理。
五、相关要求
(一)统一认识,提高站位。各村(社区),各企业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复工后的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扛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持续强化防大疫、打大仗的思想准备,以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要求,切实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疗”,以防疫情在我镇输入、蔓延、输出和控制疫病传播,确保我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稳定有序进行。
(二)预防为主,突出实效。复工后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实事求是提供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风险防范情况,以及企业复工复产有关情况,精准查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查缺补漏,坚持预防为主,采取环境整治、消毒灭源、强制检疫、强化堵源、疫情观测和重点员工24小时监管等综合措施,确保复工后疫情的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肃纪律,落实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落实各项职责,重点督导复工后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疫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无谎报瞒报、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绝不姑息,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